江门江海区法院审结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2019-07-03 17:04:59
     中国法院网讯 (朱仑 唐柳茵 卢凤婷)  7月2日,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向社会通报在江海区影响较大的乌纱村原村干部曾民喜、曾锦源,乌纱村原聘用干部区锡佳组成恶势力团伙犯罪的案件。

  2019年上半年,公诉机关江海区人民检察院先后向江海区人民法院移送起诉案件,指控曾民喜、曾锦源、区锡佳3名被告人已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应予严惩。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至2017年,曾民喜伙同曾锦源、区锡佳,组成恶势力犯罪团伙,利用职务之便,在江海区礼乐镇乌纱村部分工程项目、集体土地租赁、宅基地买卖过程中,多次收受或向他人索要钱款。曾民喜单独收受或索取他人款项共计48万元;曾民喜、曾锦源共同索取他人款项共计22.8万元;曾民喜、区锡佳共同索取他人款项共计9.1万元。曾民喜侵占乌纱村委工程款共计60万元。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上述3名被告人的主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依法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曾民喜有期徒刑3年,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曾民喜有期徒刑1年6个月,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3年9个月;依法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曾锦源有期徒刑1年;依法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区锡佳有期徒刑11个月。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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