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送”涉快递运毒 调查:快递员大都不知情被利用
2019-06-23 14:30:44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张鑫
2018年,北京市朝阳法院判决了一起男子利用“闪送”多次贩毒的案件。按被告人何某的陈述,他跟毒友是靠微信联系,用“闪送”交付毒品。
这不是北京判处的唯一一起利用“闪送”运毒的案件。当年6月,海淀法院判处了一起利用“闪送”贩毒的案件,被告人张某龙贩卖甲基苯丙胺100余克,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办案民警在快递员的指引下,于2018年1月3日13时许到达揽件所在地楼下蹲守,后发现与快递员描述的面部特征相似的人,随后民警将被告人张某龙抓获,并从其上衣口袋中起获可疑晶体物九包,经鉴定检出甲基苯丙胺(冰毒),净重9.55克。后民警从被告人张某龙位于通州区的居住地处起获可疑晶体物十包,经鉴定上述可疑晶体物中有两包检出甲基苯丙胺(冰毒),净重94.07克。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靳学军在6月21日举行的“北京市2019年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18年,全市三级法院一、二审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127件,同比增长10.9%。
从案件审判情况来看,北京市毒品犯罪呈现五大特点。其中,毒品犯罪手段更加隐蔽。贩毒活动逐渐从“人货合一”转向“人货分离”“钱货分离”的方式。联系方式由电话转向运用微信、QQ等网络通讯工具进行,运输方式也大多通过快递、“闪送”等物流渠道实施。
毒品犯罪链上游团伙化、下游“零包贩毒”成为常态。上游犯罪集团内部组织严密、成员固定、分工明确,下游微量化的零包贩毒越来越突出,不断向各类人群渗透。
调查
快递员大都不知情地被利用
闪送员上岗培训辨识违禁品
事实上,在运毒这一问题上,很多配送员、快递员都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犯罪分子利用。
不过,也有警惕性高的闪送员。根据虹口禁毒的通报,2018年2月5日晚8时30分许,兼职于某同城速递服务平台的杨先生接到一个订单,配送物品为“文件”,但在配送过程中,杨先生发现寄件人在发货时相当谨慎,且在寄件之初不愿告知具体送至哪个门牌号,在送货途中才电话告知具体送货地址。这使曾经受过专业安保训练的杨先生警觉起来。他立即将此事告知属地民警,后经查验,该文件中藏有毒品“冰毒”。在杨先生的配合下,警方在收货地抓获涉嫌购买毒品的嫌疑人苟某,同时查获同屋的吸毒人员李某。
针对平台被犯罪分子利用一事,“闪送”方面6月21日向北青报记者回复称,“闪送”已经与北京市公安局等部门合作,进一步加强对违禁品的防治工作。
在闪送员上岗培训时也引进了违禁品样品进行现场辨识培训。同时在取件时会要求进行开箱验视,对可疑物品及时报警,已经多次协助公安部门查处违禁品。
建议
应规范实名制、收件验视和快件安检
加强对快递员的禁毒教育和法制宣传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闪送”并不是唯一被犯罪分子利用的平台,在北京市朝阳法院2017年审结的利用快递方式运送毒品的18起案件中,有七起案件中被告人使用过以“同城1小时送达”为服务标准的“闪送”快递邮寄毒品,有五起案件中被告人使用过顺丰速运邮寄毒品,其他几起案件也主要涉及韵达、申通、中通等大型快递公司。甚至有的案件中被告人同时利用顺丰和“闪送”快递进行跨省市间接力邮寄。
而对于这一情况,朝阳法院的法官认为,是快递公司以及快递员落实寄件实名制规定、收件验视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到位以及安检力度不足导致的。此外,不少快递从业人员对反常的收寄件行为和有疑问的快件包裹缺乏警惕心理,忽视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需要说明的是,快递员在明知寄件人寄送的物品系毒品的情况下,仍提供收寄和配送服务的,将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对此,朝阳法院发布法官观点称,快递行业应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加强对快递从业人员的禁毒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快递行业应严格落实快递寄件实名制规定,完善和贯彻快递收件验视程序和快递安检制度,加强对快递包裹的验视和安检力度。快递行业应建立奖惩机制,引导行业自律。快递公司内部也应制定奖惩制度,对快递员工发现和举报毒品犯罪活动的行为进行奖励,对不规范收寄件、验视和安检等违规行为进行惩罚。
此外,相关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监管,要求各快递公司和快递员严格依据《快速暂行条例》等法规,规范收件查验真实身份、收件验视内件和快件安检程序,改良安检设备,提高对毒品等违禁品、危险品的安检力度,促使企业做到逢寄必查、逢件必验、逢疑必检。同时,快递公司还应对时下越来越普及的丰巢快递柜等无人化设备进行技术改造,通过添加人脸识别系统或身份证验证系统等方式,防止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这不是北京判处的唯一一起利用“闪送”运毒的案件。当年6月,海淀法院判处了一起利用“闪送”贩毒的案件,被告人张某龙贩卖甲基苯丙胺100余克,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办案民警在快递员的指引下,于2018年1月3日13时许到达揽件所在地楼下蹲守,后发现与快递员描述的面部特征相似的人,随后民警将被告人张某龙抓获,并从其上衣口袋中起获可疑晶体物九包,经鉴定检出甲基苯丙胺(冰毒),净重9.55克。后民警从被告人张某龙位于通州区的居住地处起获可疑晶体物十包,经鉴定上述可疑晶体物中有两包检出甲基苯丙胺(冰毒),净重94.07克。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靳学军在6月21日举行的“北京市2019年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18年,全市三级法院一、二审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127件,同比增长10.9%。
从案件审判情况来看,北京市毒品犯罪呈现五大特点。其中,毒品犯罪手段更加隐蔽。贩毒活动逐渐从“人货合一”转向“人货分离”“钱货分离”的方式。联系方式由电话转向运用微信、QQ等网络通讯工具进行,运输方式也大多通过快递、“闪送”等物流渠道实施。
毒品犯罪链上游团伙化、下游“零包贩毒”成为常态。上游犯罪集团内部组织严密、成员固定、分工明确,下游微量化的零包贩毒越来越突出,不断向各类人群渗透。
调查
快递员大都不知情地被利用
闪送员上岗培训辨识违禁品
事实上,在运毒这一问题上,很多配送员、快递员都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犯罪分子利用。
不过,也有警惕性高的闪送员。根据虹口禁毒的通报,2018年2月5日晚8时30分许,兼职于某同城速递服务平台的杨先生接到一个订单,配送物品为“文件”,但在配送过程中,杨先生发现寄件人在发货时相当谨慎,且在寄件之初不愿告知具体送至哪个门牌号,在送货途中才电话告知具体送货地址。这使曾经受过专业安保训练的杨先生警觉起来。他立即将此事告知属地民警,后经查验,该文件中藏有毒品“冰毒”。在杨先生的配合下,警方在收货地抓获涉嫌购买毒品的嫌疑人苟某,同时查获同屋的吸毒人员李某。
针对平台被犯罪分子利用一事,“闪送”方面6月21日向北青报记者回复称,“闪送”已经与北京市公安局等部门合作,进一步加强对违禁品的防治工作。
在闪送员上岗培训时也引进了违禁品样品进行现场辨识培训。同时在取件时会要求进行开箱验视,对可疑物品及时报警,已经多次协助公安部门查处违禁品。
建议
应规范实名制、收件验视和快件安检
加强对快递员的禁毒教育和法制宣传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闪送”并不是唯一被犯罪分子利用的平台,在北京市朝阳法院2017年审结的利用快递方式运送毒品的18起案件中,有七起案件中被告人使用过以“同城1小时送达”为服务标准的“闪送”快递邮寄毒品,有五起案件中被告人使用过顺丰速运邮寄毒品,其他几起案件也主要涉及韵达、申通、中通等大型快递公司。甚至有的案件中被告人同时利用顺丰和“闪送”快递进行跨省市间接力邮寄。
而对于这一情况,朝阳法院的法官认为,是快递公司以及快递员落实寄件实名制规定、收件验视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到位以及安检力度不足导致的。此外,不少快递从业人员对反常的收寄件行为和有疑问的快件包裹缺乏警惕心理,忽视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需要说明的是,快递员在明知寄件人寄送的物品系毒品的情况下,仍提供收寄和配送服务的,将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对此,朝阳法院发布法官观点称,快递行业应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加强对快递从业人员的禁毒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快递行业应严格落实快递寄件实名制规定,完善和贯彻快递收件验视程序和快递安检制度,加强对快递包裹的验视和安检力度。快递行业应建立奖惩机制,引导行业自律。快递公司内部也应制定奖惩制度,对快递员工发现和举报毒品犯罪活动的行为进行奖励,对不规范收寄件、验视和安检等违规行为进行惩罚。
此外,相关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监管,要求各快递公司和快递员严格依据《快速暂行条例》等法规,规范收件查验真实身份、收件验视内件和快件安检程序,改良安检设备,提高对毒品等违禁品、危险品的安检力度,促使企业做到逢寄必查、逢件必验、逢疑必检。同时,快递公司还应对时下越来越普及的丰巢快递柜等无人化设备进行技术改造,通过添加人脸识别系统或身份证验证系统等方式,防止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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