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出台意见护航绿色发展
2019-06-06 09:32:4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车晓梅
  6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了环境资源审判情况通报暨《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为推进自治区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

  《若干措施》分为三部分15条,立足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和司法保护的实际需要,提出从严保护内蒙古最具特色的草原资源,依法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依法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加大司法保障和服务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的力度;提出具体措施从严保障“一湖两海”水生态综合治理行动;提升生物多样化保护水平,保护草原林海、沙漠雪原、湖泊湿地,维护生态系统多样性;司法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十个方面的要求。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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