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

——浙江温州法院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司法实践
2019-06-02 09:33:4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孟焕良 余建华 宋朵云 汤婧婧
 

点  睛
   浙江温州是中国民营经济之都,民营经济是温州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产业升级的引领者、改革开放的弄潮儿,是温州最大特色、最大资源和最大优势。近年来,温州法院以优质司法环境聚集经济要素,切实履行审判执行职能,在服务民营经济、推进企业破产审判、护航“两区”建设上,以法治为最大公约数,引导跨越市场“冰山”、融资“高山”、转型“火山”等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三座大山”,在司法领域形成法治化营商的“温州模式”。
   “你来就是最好的招商。”5月21日,江苏省温州商会会长张国利对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院长林向光主动服务在外商会,建立司法服务联络站连连称赞,“司法公正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乐清法院亲商助企服务工作,通过引入商会调解机制,设立北京、上海等9地驻外商会司法服务联络站等,实现商人纠纷商人解,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地处民营经济大本营,温州两级法院在改革开放的春风里,保持与经济大局的同频共振,纠偏、保护、引导,充分运用司法手段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助力温州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
   为“八大王”平反,“温州模式”与法治同行
   乐清市柳市镇,因“柳树下的集市”而得名,流传着温州营商环境的第一串法治密码。
   1982年的柳市,还是一派杨柳依依、河水潺潺的田园风光。但因人多地少,人人各寻活路,家家都做生意,五金电器充斥大街小巷。30岁的“机电大王”郑元忠骑着摩托车,在他贴着马赛克的3层小洋楼与作坊工厂之间招摇来回。
   他用台湾走私来的白银做拉线开关,国营厂卖10元一个,他只卖3元,还能赚2元。
   当时,与郑元忠齐名的“八大王”在五金、机电、矿灯、线圈、螺丝、合同、旧货等各个领域遥遥领先。在那个大米尚为2毛钱一斤的时代,“八大王”的年纯收入就能达到3万元。
   据了解,1981年,柳市生产低压电器的家庭企业有300家,而整个温州活跃在全国各地的推销员达数十万人之众。
   1982年,个体私营经济过热,物资流通秩序混乱,全国开展惩治经济领域中的严重犯罪活动,温州成了打击的重点区域,“八大王”被作为投机倒把分子受到严重打击,或锒铛入狱,或进学习班,或慌乱出逃,一时间人心惶惶。
   在乐清法院档案室里,泛黄的牛皮封页,苍劲的钢笔字迹,还原了叶建华、程步青、王迈仟案件的始末,案由都是投机倒把。
   今年93岁的离休干部蔡为淦,时任乐清法院刑庭法官,认为“八大王”案不易太重,要留有余地。但在公检法讨论会上,这种观点被县委领导斥为“无知之辈”。最终,王迈仟成为被判最重的一个,7年。
   “当时店门都关了,老板也跑路了。”曾为“八大王”案件陪审员的陈光回忆起当时的情景说道,人们的创业热情被这瓢冷水给泼下去了,温州工业增速陡然下滑,柳市工业生产暴跌。
   198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出,鼓励农民向各种企业投资入股,兴办各种企业,国家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那一年,乐清法院以“其行为付出一定劳动代价,且对社会未造成危害结果,尚未构成犯罪”为由,为“八大王”翻案,还郑元忠等人清白。
   “法院为‘八大王’平反后,‘地下工厂’‘地下钱庄’变为公开,干部们纷纷下海经商,释放了创业激情。”乐清法院副院长张立雄说。
   平反,民营经济“井喷”。33万温州人从事家庭工业,“温州模式”首次见诸报端。⇨下转第四版
   ⇨上接第一版
   随后出现企业无证经营、“假冒骗”横行的局面,温州法院严厉打击抄袭盗版,维护知识产权,倒逼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价值,催生了正泰、德力西、天正、人民电器等一批在打假中长大的企业。
   采访中83岁的施太顺告诉记者,1987年他到乐清法院任副院长,分管刑事工作,法院成立了民间借贷处置办和金融处置办,主要打击“假冒骗”等犯罪活动,维护市场秩序。
   今年4月,浙江高院在温州启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上的一本《知识产权审判的温州智慧》著作,吸引了大家的注意。温州20多年的知识产权审判实践证明,民营企业不仅要注重技术创新,更要通过诉讼依法维护知识产权,增强企业及其产品国际竞争力。
   伴随着经济发展,法治文明也在演进。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正式施行。1997年刑法修订案中,“投机倒把罪”被删除。
   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破产审判的“温州模式”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为姓“资”姓“社”这场争论画上句号。郑元忠也开始了二次创业,并再次与司法生死相依。
   1993年,郑元忠读完大学,邀请吴邦东等人创立了庄吉集团,进军男装领域,之后成为国内十大男装品牌之一,连续十多年入选中国民营企业500强。
   2012年,因为投资造船业失误,庄吉集团陷入困境。
   2015年2月,温州中院受理了庄吉集团4家公司的破产案件。郑元忠和吴邦东第一次感到茫然失措:庄吉真就这样完了?
   “庄吉品牌传承了26年,是温州服装形象的老牌子。况且,庄吉服装主业经营良好,是涉猎造船业拖垮了整个企业。优质资产或许还能盘活。”破产审判协调组达成了“破老板不破企业”的共识,要通过竞争方式选拔企业破产重整管理人,帮企业渡过难关。
   这一年,温州中院成为全国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成立专业的破产审判庭。新上任的庭长方飞潮提出:“庄吉负债很高,关联公司之间关系复杂,要快速推进破产程序,必须在保持优质资产的同时,对不良资产同步割离。”
   随后的3个月内,庄吉4家关联公司中的3家被合并重整,一家被注销清算,庄吉组建了债权人委员会,37个债权人集结到位。庄吉破产重整之路迈出的第一步,也打破了温州民营企业破产重整机制创新上的空白。
   期间,没有债主上门逼债,没有员工聚众闹事。相反,庄吉的管理层和上千名员工基本都留了下来。默默关注着企业破产重整进展的吴邦东,眉心也渐渐舒展。他明白,只要保住了品牌,保住了员工,庄吉还会迎来曙光。
   重整一年后,庄吉服装系列公司成为平阳县第一纳税大户。截至2018年底,庄吉已缴税9000余万元,在当地民营企业中名列前茅。庄吉集团4家公司破产重整案,被评为2018年全国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2008年以来,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温州不少民营企业因资金链和互保链断裂,或停产或倒闭。特别是从2011年4月开始,先后有90余家温州企业老板跑路、企业关闭。“庄吉集团的破题蝶变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温州民营经济发展的缩影。”方飞潮说,在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温州中院破产审判工作,在不断摸索中紧贴市场,走出了一条“市场化导向、差异化处置、专业化审理、机制化推进”的道路,形成了新的“温州模式”。
   创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先行者再先行
   财产权益的兑现,是司法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最后一道工序。温州中院始终坚持依法用好用足各种强制执行措施,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得到及时依法执行。与此同时,依法审慎适用“查冻扣”等强制措施,着力解决“小标的大查封”问题,密切关注和破解大企业通过保全等方式压制中小企业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移送破产程序,加强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有序衔接和高效联动,解决被执行企业破产启动难问题,2015年6月3日,温州中院在全国出台了首个执行移送破产规范性文件,对加强审查释明工作、推行案件预审制度、规范执破衔接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
   “对于破产企业,要建立科学识别机制,分类处置。”温州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卫国说,对于存在暂时困难但整体还健康的企业,要尽量不影响其正常的生产工作,保证基本的经营活动;对于有挽救价值的困境企业,法院助力其走破产重整道路实现重生;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且无力生还的“僵尸企业”,法院推动其依法退出市场,释放生产要素。
   截至2019年4月,温州两级法院共移送执行转破产案件1707件,立案1319件,成效良好。
   “民营经济是温州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产业升级的引领者、改革开放的弄潮儿,是温州最大特色、最大资源和最大优势。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是温州主动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坚定扛起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探路者’的使命担当。”温州中院院长徐亚农如是说。

 
责任编辑:韩绪光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