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杨浦:知产审判为双创升级护航
2019-05-20 10:37:1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邵阳
上海市杨浦区,曾被誉为“中国近代工业的摇篮”,随着产业升级转型,百年“工业锈带”已华丽转身为国家首批双创示范基地之一。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作为上海市4家集中管辖知识产权案件的基层法院之一,于近日出台了《关于为杨浦双创升级版建设提供知识产权司法保障的意见》,以优质的司法供给为杨浦双创建设保驾护航。
依法惩治侵害知产犯罪
2018年6月,杨浦区法院对一起通过网络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涉案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的商品案件进行了宣判。该案中,几名被告人与他人结伙,自2010年起,将从广东、福建等地采购的假冒LOUISVUITTON、MICHAELKORS、OAKLEY、UGG、GUCCI、NIKE、RAYBAN、BURBERRY、A&F、adidas、ASICS、ChristianLouboutin、Moncler等品牌注册商标的商品大肆向境外销售,获取非法利益。2015年案发时,该售假团伙通过国际支付结算平台收取的货款已高达8300余万元,销售所得款项除用于销假活动的运营外,还用于发放工资和部分人员的分红。该案严重损害了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利益,社会危害性大。
为切实发挥好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作用,杨浦区法院除依法判处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一年五个月不等,且全部不适用缓刑,还判处了5名被告人总计2100万元的高额罚金,通过依法运用财产刑打击侵害知识产权犯罪的气焰。
近年来,杨浦区法院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刑事犯罪,在判处自由刑的同时,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
2018年以来,该院已对94名侵害知识产权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并依法适用罚金刑,加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代价,切实发挥刑罚惩治和预防知识产权犯罪的功能。
积极发挥临保措施作用
杨浦区法院在审理原告恒生资讯服务有限公司与原告恒生银行有限公司分别诉被告深圳恒生财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恒生财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深圳恒生财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侵害商标权、其他不正当竞争纠纷两案中,两原告同时申请诉中行为保全,要求责令三被告停止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并停止使用“恒生”或“恒生财行”作为企业名称。
对此,杨浦区法院从三被告是否构成侵犯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若不采取保全措施是否会对原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采取保全措施是否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进行审查。并考虑到三被告从事理财产品、保险产品等金融产品的销售,但并未取得银监会、保监会的相应资质,在“恒生”商标及字号具有相当知名度且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情况下,被告的使用行为极易使得公众误认为被告与原告之间存在关系,基于对原告的信任,错误地在被告处购买理财产品、投放存款。一旦因此发生兑付违约或信用危机,不但会对原告的市场声誉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更会导致社会公众的重大损失。
面对这种情况,该院立即颁布诉中禁令,要求被告在诉讼期间停止使用“恒生”字样的企业名称及相关标识,有效避免了损害的进一步扩大。
杨浦区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始终坚持通过正确把握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性质、情节和影响,积极以诉前、诉中行为禁令避免损害后果扩大。2018年以来,该院依法适用行为保全、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等措施共计17次,有效提高知识产权司法救济的及时性和便利性。
提高判赔威慑恶意侵权
2017年,杨浦区法院在一起恶意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案件中作出了高于法定赔偿上限的赔偿判决。该案中,甲公司是德国知名制造商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在中国销售该德国企业的产品。李某、张某分别是甲公司的销售经理、产品经理。两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均约定了承担保密义务,应当保守甲公司的商业秘密。然而在一次招标中,李某在掌握对方的交易意向后,向对方谎称有另一家乙公司是该德国企业在香港新成立的子公司,并引导对方与乙公司签订了合同,“挤掉”了自己的东家甲公司。而张某则与李某串通,在此过程中负责提供备品备件及维护服务。由于李某、张某的甲公司工作人员身份,对方也未起疑。其实,乙公司并非该德国企业的子公司,其唯一的董事及股东正是李某的前妻。事后,两人均从甲公司离职。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本案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赔偿,可参考专利法中确定侵犯专利权的损害赔偿额的方法进行。但专利法中将这种情况下的赔偿额度限定为100万元以下,而本案中仅甲公司有证据证明的实际损失就已远超100万元。
为公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打击恶意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杨浦区法院最终判决几名被告赔偿甲公司经济损失300万元,并在报纸上刊登声明消除侵权影响。
近年来,杨浦区法院不断提高损害赔偿计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加大损害赔偿力度,提升判决赔偿的标准,对于权利人尽力举证其损失或侵权人获利后的赔偿请求,依法采用或积极参考。根据相关法律有关惩罚性赔偿规定的法律精神,对恶意程度较大、情节严重的侵权行为,充分考虑权利人的惩罚性赔偿请求,大幅度增加侵权行为人的违法成本,从而既有效遏制侵权行为的发生与蔓延,又鼓励科创企业积极维权,净化市场,提高企业创新发展的积极性。
司法监督知产行政执法
2018年的“宪法宣传日”当天,杨浦区法院院长任湧飞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一件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履行义务的知识产权行政案件。
该案中,原告系某国际知名商标权利人,原告发现第三人某科技公司未经其许可擅自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遂以涉嫌侵害商标权为由,向被告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被告先后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及《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第三人停止销售上述侵权商品,但不予行政处罚。原告不服,认为被告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错误,不仅应依法责令停止销售,也应责令停止侵权结果,遂向法院起诉。
庭审中,合议庭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前提下,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最终行政机关在案件审理期间主动改变行政行为,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原告当庭向法院申请撤诉,纠纷终得以实质性解决。
杨浦区法院不断强化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的实体合法性和程序正当性的审查,积极引导行政执法机关规范调查取证、证据审查、侵权判定、责任承担等处理标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对规范行政行为及后续纠纷解决的示范效应。
走进企业回应司法需求
2018年,杨浦区法院走进科创企业聚集的创智天地、长阳创谷科创园区,设立了上海首个双创巡回审判点,为民营企业、创新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方位”“家门口”司法服务。创设以来,线上线下的双创法律会客厅的形式受到了企业的欢迎。
该院安排经验丰富的商事、知产法官在巡回审判点现场开展法律咨询,同时依托法院微信公众号,实现线上互动,提供精准、专业的司法服务,接待了“爱回收”等数十家民营科创企业的咨询。
在为“爱回收”公司提供咨询后,该院时隔数月再次走访了该企业,询问了企业发展情况和有无法律上的困难,并与创业者交流了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问题。企业负责人对法院关心和支持创新企业发展表示了由衷的感谢。
杨浦区法院不断提高融入式服务意识,让法官走出法庭,走进科技园区、代表性科创企业,深入调研,近距离、全方位、第一时间了解科创企业发展状况及司法需求,通过为企业经营诊断得到“体检表”、通过沟通了解企业的“需求表”,从而掌握科创行业发展状况,科学预判相关案件发生、发展趋势,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做出“订制表”,以提前做好应对。
拓展双创巡回审判功能
杨浦区法院积极拓展双创巡回审判点功能,同步发挥双创法官工作室作用,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法制讲座、模拟庭审等活动,向科创企业作出风险防范提示,增强科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通过司法的延伸工作,一些科创企业的“成长烦恼”也得以切实解决。
就民营企业关注的商业秘密保护、反不正当竞争、依法开展公司治理等问题,杨浦区法院多次在巡回审判点组织企业代表观摩由真实案例改编的模拟庭审,并在庭后进行法律宣讲。
2019年3月,在巡回审判点的模拟法庭内,来自科创园区、企业和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的数十名人员旁听了改编自杨浦区法院办理的一起真实的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纠纷案例的模拟庭审。
该案“被告”“三胜”公司在销售、宣传中将其生产的排插与原告“某牛”品牌排插的内部构造、性能进行对比。“原告”认为“被告”的片面对比易使一般消费者误认为“原告”生产的排插质量差,损害了其作为主要竞争对手的合法权益,故提起了诉讼。
模拟庭审中“原、被告”针锋相对,展示了案件争议焦点,引人入胜。模拟庭审结束后,法官依据法律规定分析了案情,说明了判决结果及理由,并向企业解释了法律上如何认定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的要点。在场的企业人员踊跃提问,并表示观摩模拟庭审后受益匪浅,在今后的经营中要更加注意避免此类法律风险。该院通过组织观摩庭审,发布审判白皮书、司法建议,以案说法等形式,既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又切实帮助了民营企业解决困扰发展的难题。
如今,杨浦区法院服务双创工作已初见成效。该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于2018年荣获“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被国家版权局授予“2017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三等奖”,并荣立上海法院2018年度个人一等功、荣获“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一件案例入选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
今后,司法服务双创工作还将进一步拓展和延伸。下一阶段,该院还将依托巡回审判点,开展涉双创相关法律问题的调研,举办双创与司法保护研讨会,总结依法保障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规律,并着力培养一批双创审判专家型法官,为杨浦打造有影响力的双创示范基地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依法惩治侵害知产犯罪
2018年6月,杨浦区法院对一起通过网络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涉案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的商品案件进行了宣判。该案中,几名被告人与他人结伙,自2010年起,将从广东、福建等地采购的假冒LOUISVUITTON、MICHAELKORS、OAKLEY、UGG、GUCCI、NIKE、RAYBAN、BURBERRY、A&F、adidas、ASICS、ChristianLouboutin、Moncler等品牌注册商标的商品大肆向境外销售,获取非法利益。2015年案发时,该售假团伙通过国际支付结算平台收取的货款已高达8300余万元,销售所得款项除用于销假活动的运营外,还用于发放工资和部分人员的分红。该案严重损害了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利益,社会危害性大。
为切实发挥好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作用,杨浦区法院除依法判处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一年五个月不等,且全部不适用缓刑,还判处了5名被告人总计2100万元的高额罚金,通过依法运用财产刑打击侵害知识产权犯罪的气焰。
近年来,杨浦区法院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刑事犯罪,在判处自由刑的同时,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
2018年以来,该院已对94名侵害知识产权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并依法适用罚金刑,加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代价,切实发挥刑罚惩治和预防知识产权犯罪的功能。
积极发挥临保措施作用
杨浦区法院在审理原告恒生资讯服务有限公司与原告恒生银行有限公司分别诉被告深圳恒生财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恒生财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深圳恒生财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侵害商标权、其他不正当竞争纠纷两案中,两原告同时申请诉中行为保全,要求责令三被告停止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并停止使用“恒生”或“恒生财行”作为企业名称。
对此,杨浦区法院从三被告是否构成侵犯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若不采取保全措施是否会对原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采取保全措施是否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进行审查。并考虑到三被告从事理财产品、保险产品等金融产品的销售,但并未取得银监会、保监会的相应资质,在“恒生”商标及字号具有相当知名度且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情况下,被告的使用行为极易使得公众误认为被告与原告之间存在关系,基于对原告的信任,错误地在被告处购买理财产品、投放存款。一旦因此发生兑付违约或信用危机,不但会对原告的市场声誉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更会导致社会公众的重大损失。
面对这种情况,该院立即颁布诉中禁令,要求被告在诉讼期间停止使用“恒生”字样的企业名称及相关标识,有效避免了损害的进一步扩大。
杨浦区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始终坚持通过正确把握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性质、情节和影响,积极以诉前、诉中行为禁令避免损害后果扩大。2018年以来,该院依法适用行为保全、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等措施共计17次,有效提高知识产权司法救济的及时性和便利性。
提高判赔威慑恶意侵权
2017年,杨浦区法院在一起恶意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案件中作出了高于法定赔偿上限的赔偿判决。该案中,甲公司是德国知名制造商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在中国销售该德国企业的产品。李某、张某分别是甲公司的销售经理、产品经理。两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均约定了承担保密义务,应当保守甲公司的商业秘密。然而在一次招标中,李某在掌握对方的交易意向后,向对方谎称有另一家乙公司是该德国企业在香港新成立的子公司,并引导对方与乙公司签订了合同,“挤掉”了自己的东家甲公司。而张某则与李某串通,在此过程中负责提供备品备件及维护服务。由于李某、张某的甲公司工作人员身份,对方也未起疑。其实,乙公司并非该德国企业的子公司,其唯一的董事及股东正是李某的前妻。事后,两人均从甲公司离职。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本案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赔偿,可参考专利法中确定侵犯专利权的损害赔偿额的方法进行。但专利法中将这种情况下的赔偿额度限定为100万元以下,而本案中仅甲公司有证据证明的实际损失就已远超100万元。
为公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打击恶意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杨浦区法院最终判决几名被告赔偿甲公司经济损失300万元,并在报纸上刊登声明消除侵权影响。
近年来,杨浦区法院不断提高损害赔偿计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加大损害赔偿力度,提升判决赔偿的标准,对于权利人尽力举证其损失或侵权人获利后的赔偿请求,依法采用或积极参考。根据相关法律有关惩罚性赔偿规定的法律精神,对恶意程度较大、情节严重的侵权行为,充分考虑权利人的惩罚性赔偿请求,大幅度增加侵权行为人的违法成本,从而既有效遏制侵权行为的发生与蔓延,又鼓励科创企业积极维权,净化市场,提高企业创新发展的积极性。
司法监督知产行政执法
2018年的“宪法宣传日”当天,杨浦区法院院长任湧飞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一件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履行义务的知识产权行政案件。
该案中,原告系某国际知名商标权利人,原告发现第三人某科技公司未经其许可擅自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遂以涉嫌侵害商标权为由,向被告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被告先后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及《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第三人停止销售上述侵权商品,但不予行政处罚。原告不服,认为被告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错误,不仅应依法责令停止销售,也应责令停止侵权结果,遂向法院起诉。
庭审中,合议庭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前提下,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最终行政机关在案件审理期间主动改变行政行为,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原告当庭向法院申请撤诉,纠纷终得以实质性解决。
杨浦区法院不断强化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的实体合法性和程序正当性的审查,积极引导行政执法机关规范调查取证、证据审查、侵权判定、责任承担等处理标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对规范行政行为及后续纠纷解决的示范效应。
走进企业回应司法需求
2018年,杨浦区法院走进科创企业聚集的创智天地、长阳创谷科创园区,设立了上海首个双创巡回审判点,为民营企业、创新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方位”“家门口”司法服务。创设以来,线上线下的双创法律会客厅的形式受到了企业的欢迎。
该院安排经验丰富的商事、知产法官在巡回审判点现场开展法律咨询,同时依托法院微信公众号,实现线上互动,提供精准、专业的司法服务,接待了“爱回收”等数十家民营科创企业的咨询。
在为“爱回收”公司提供咨询后,该院时隔数月再次走访了该企业,询问了企业发展情况和有无法律上的困难,并与创业者交流了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问题。企业负责人对法院关心和支持创新企业发展表示了由衷的感谢。
杨浦区法院不断提高融入式服务意识,让法官走出法庭,走进科技园区、代表性科创企业,深入调研,近距离、全方位、第一时间了解科创企业发展状况及司法需求,通过为企业经营诊断得到“体检表”、通过沟通了解企业的“需求表”,从而掌握科创行业发展状况,科学预判相关案件发生、发展趋势,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做出“订制表”,以提前做好应对。
拓展双创巡回审判功能
杨浦区法院积极拓展双创巡回审判点功能,同步发挥双创法官工作室作用,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法制讲座、模拟庭审等活动,向科创企业作出风险防范提示,增强科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通过司法的延伸工作,一些科创企业的“成长烦恼”也得以切实解决。
就民营企业关注的商业秘密保护、反不正当竞争、依法开展公司治理等问题,杨浦区法院多次在巡回审判点组织企业代表观摩由真实案例改编的模拟庭审,并在庭后进行法律宣讲。
2019年3月,在巡回审判点的模拟法庭内,来自科创园区、企业和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的数十名人员旁听了改编自杨浦区法院办理的一起真实的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纠纷案例的模拟庭审。
该案“被告”“三胜”公司在销售、宣传中将其生产的排插与原告“某牛”品牌排插的内部构造、性能进行对比。“原告”认为“被告”的片面对比易使一般消费者误认为“原告”生产的排插质量差,损害了其作为主要竞争对手的合法权益,故提起了诉讼。
模拟庭审中“原、被告”针锋相对,展示了案件争议焦点,引人入胜。模拟庭审结束后,法官依据法律规定分析了案情,说明了判决结果及理由,并向企业解释了法律上如何认定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的要点。在场的企业人员踊跃提问,并表示观摩模拟庭审后受益匪浅,在今后的经营中要更加注意避免此类法律风险。该院通过组织观摩庭审,发布审判白皮书、司法建议,以案说法等形式,既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又切实帮助了民营企业解决困扰发展的难题。
如今,杨浦区法院服务双创工作已初见成效。该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于2018年荣获“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被国家版权局授予“2017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三等奖”,并荣立上海法院2018年度个人一等功、荣获“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一件案例入选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
今后,司法服务双创工作还将进一步拓展和延伸。下一阶段,该院还将依托巡回审判点,开展涉双创相关法律问题的调研,举办双创与司法保护研讨会,总结依法保障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规律,并着力培养一批双创审判专家型法官,为杨浦打造有影响力的双创示范基地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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