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执行:斗智斗勇的36小时
2019-05-15 10:16:5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胡兴聪
“孩子的救命钱有了!真的很感谢法院,让我们一家人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2019年4月30日,当69万元执行款转入申请执行人——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居民李某的账户中,李某的母亲杨女士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给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院长向军发来短信致谢。
祸起电暖袋
异地执行一无所获
2013年1月14日晚,杨女士一岁半的女儿李某已经入睡,谁想,在床边充电的“安全”牌电暖袋突然爆炸。
李某面部被烫伤,经司法鉴定为三级伤残,容貌全毁。
悲愤的杨女士在女儿治疗出院后,作为女儿的法定代理人,将电暖袋生产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某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器公司)诉至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
2014年12月,利州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电器公司生产的电暖袋存在产品缺陷,判决其向原告李某赔偿各项损失合计69万元。
被告电器公司不服,上诉至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元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然而判决生效后,电器公司迟迟未履行赔付义务。
2015年8月,利州法院对该案立案执行,由于电器公司位于千里之遥的广东佛山,为便于案件快速执行,同年11月,根据法律规定,该院将该案委托给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执行。
顺德法院查询了电器公司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信息均一无所获,查证电器公司生产工厂处于停产状态,厂区一片萧条。顺德法院故对该案作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处理。
2018年12月,杨女士向利州法院提供电器公司已在正常经营的线索后,该院依法对该案恢复执行。
此时,李某已年满六岁,是手术的最佳治疗期,一旦错过,将对其一生造成重大影响。六年多来,李某每月仅药物就要花去2000余元,家中大儿子在读高中,还有老人需要照顾,杨女士感到生活沉甸甸的压力。
“丈夫在外打工挣的钱都用来给娃儿看病了,家里真的所剩无几了。”杨女士隔三岔五就给向军院长发来诉苦短信,“女儿由于自卑,现在的心理状况也不好,要是再要不回这个钱,都不敢想娃儿这一辈子怎么过!”
线索浮水面
两地法院携手攻坚
为了查找更多线索,2019年1月至3月,利州法院派出执行干警两次前往佛山,展开了进一步的外围调查,发现该公司是季节性生产。通过调取工商档案得知,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已于二审判决生效后变更为陈荐某。执行干警认为这些线索初步可以证实该公司背后的实际控制人仍然是陈继某,且有涉嫌逃避执行的行为,随后回到利州法院对调查结果进行汇报研判。
虽远必克,再难必执!这是利州法院的决心。
4月14日,经过周密部署,向军率领7名执行干警组成的专案组,奔赴佛山。由于该案已涉嫌拒执罪,利州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干警也一路随行。
按照工作计划,专案组兵分三路,第一组由向军院长带队,与顺德法院联系;第二组由主办执行法官孙政带队,到工商、银行、车管部门进行外围调查;第三组由年轻执行干警着便装到电器公司进行摸底。
顺德法院也高度重视,院长万选才当即召集执行干警共同研究案情,制定执行计划,全力配合利州法院的执行工作。
让大家激动不已的是,这一次,在两地法院紧密配合下,案情终于有了突破口。4月15日下午,专案组有了重要收获。
专案组从房管、车管部门查得,该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陈继某名下有自建房3000余平方米,价值约3000万元,名下有一辆“路虎揽胜”越野车。从实地调查发现,该公司此时已经恢复生产。
便装调查组干警以大学生创业购买产品为由进入电器公司生产工厂,了解到工厂属小作坊式,虽处于生产状态,也仅有10余名工人。便装干警经询问得知,生产厂长表示公司负责人是陈继某,并拿到了陈继某的手机号码。
同时,执行干警对其车间、仓库、财务室等进行了确认。
突破口越来越大,专案组经分析研究认为,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尽快找到陈继某的下落。
智勇斗“老赖”
证据破谎言终还钱
为确定陈继某的准确行踪,利州法院运用“执行天眼”技术证实,其一处房产登记位置与其夜间停留位置一致。
当晚19时,在顺德法院干警协助下,终于找到陈继某居住地——顺德某地一幢五层楼房,同时发现了“路虎揽胜”越野车就停放在楼下,但并不能确定陈继某是否在家中。
为避免打草惊蛇,顺德法院24小时备勤的“执行110”法警以车辆交通擦剐为由电话联系陈继某处理,利州法院继续运用“执行天眼”锁定其最新位置。
近5小时的蹲守,终于等来了开车回家的陈继某。当晚23时50分,执行干警快速上前,确认其身份信息无误后,将其控制。
“我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定代表人,你们法院无权拘传我!”陈继某狡辩道。
根据前期调查情况和当天查证的事实,利州法院依法宣布对陈继某予以司法拘留。
而此时,已是4月16日凌晨4点。
4月16日一早,向军再次组织研究案情,决定分两路开展工作——一路由祝继军带队,询问陈继某;一路由孙政带队,对电气公司实施搜查。
“我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你们法院无权执行我个人财产,更不能拘留我……”在顺德拘留所,面对讯问,陈继某依然找理由搪塞。
搜查组到电器公司后,在顺德法院干警的配合下,对财务室文件柜强制开启,所有的出货单、工资表、银行转款凭证都展现在执行干警面前。
证据充分证明,该公司一年的业务交易额在300万元左右,公司经营事宜的审批签字都是陈继某。
这些证据,快速传递到了祝继军那里。“公司的出货单都是你在亲手签字,公司的经营收入也是转到你女儿账户名下,这些你怎么解释?”“公司与股东账务混同,法院将有权对股东财产进行执行!”“我们收集的这些证据,已证明你涉嫌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若你再继续抗拒,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祝继军厉声说道。
在充分的证据面前,陈继某终于败下阵来,承认了自己逃避执行的所有事实,表示愿意在当天把全部执行款打入法院执行专户,希望法院能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4月16日下午4点,陈继某的弟弟陈仲某将案件执行款60余万元转入利州法院执行专户。陈继某向法院写下悔过书后,利州法院对其提前解除拘留。
利州法院千里执行,顺德法院全力协助,历时36小时,判决权威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终于得到维护,受伤女孩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祸起电暖袋
异地执行一无所获
2013年1月14日晚,杨女士一岁半的女儿李某已经入睡,谁想,在床边充电的“安全”牌电暖袋突然爆炸。
李某面部被烫伤,经司法鉴定为三级伤残,容貌全毁。
悲愤的杨女士在女儿治疗出院后,作为女儿的法定代理人,将电暖袋生产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某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器公司)诉至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
2014年12月,利州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电器公司生产的电暖袋存在产品缺陷,判决其向原告李某赔偿各项损失合计69万元。
被告电器公司不服,上诉至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元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然而判决生效后,电器公司迟迟未履行赔付义务。
2015年8月,利州法院对该案立案执行,由于电器公司位于千里之遥的广东佛山,为便于案件快速执行,同年11月,根据法律规定,该院将该案委托给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执行。
顺德法院查询了电器公司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信息均一无所获,查证电器公司生产工厂处于停产状态,厂区一片萧条。顺德法院故对该案作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处理。
2018年12月,杨女士向利州法院提供电器公司已在正常经营的线索后,该院依法对该案恢复执行。
此时,李某已年满六岁,是手术的最佳治疗期,一旦错过,将对其一生造成重大影响。六年多来,李某每月仅药物就要花去2000余元,家中大儿子在读高中,还有老人需要照顾,杨女士感到生活沉甸甸的压力。
“丈夫在外打工挣的钱都用来给娃儿看病了,家里真的所剩无几了。”杨女士隔三岔五就给向军院长发来诉苦短信,“女儿由于自卑,现在的心理状况也不好,要是再要不回这个钱,都不敢想娃儿这一辈子怎么过!”
线索浮水面
两地法院携手攻坚
为了查找更多线索,2019年1月至3月,利州法院派出执行干警两次前往佛山,展开了进一步的外围调查,发现该公司是季节性生产。通过调取工商档案得知,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已于二审判决生效后变更为陈荐某。执行干警认为这些线索初步可以证实该公司背后的实际控制人仍然是陈继某,且有涉嫌逃避执行的行为,随后回到利州法院对调查结果进行汇报研判。
虽远必克,再难必执!这是利州法院的决心。
4月14日,经过周密部署,向军率领7名执行干警组成的专案组,奔赴佛山。由于该案已涉嫌拒执罪,利州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干警也一路随行。
按照工作计划,专案组兵分三路,第一组由向军院长带队,与顺德法院联系;第二组由主办执行法官孙政带队,到工商、银行、车管部门进行外围调查;第三组由年轻执行干警着便装到电器公司进行摸底。
顺德法院也高度重视,院长万选才当即召集执行干警共同研究案情,制定执行计划,全力配合利州法院的执行工作。
让大家激动不已的是,这一次,在两地法院紧密配合下,案情终于有了突破口。4月15日下午,专案组有了重要收获。
专案组从房管、车管部门查得,该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陈继某名下有自建房3000余平方米,价值约3000万元,名下有一辆“路虎揽胜”越野车。从实地调查发现,该公司此时已经恢复生产。
便装调查组干警以大学生创业购买产品为由进入电器公司生产工厂,了解到工厂属小作坊式,虽处于生产状态,也仅有10余名工人。便装干警经询问得知,生产厂长表示公司负责人是陈继某,并拿到了陈继某的手机号码。
同时,执行干警对其车间、仓库、财务室等进行了确认。
突破口越来越大,专案组经分析研究认为,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尽快找到陈继某的下落。
智勇斗“老赖”
证据破谎言终还钱
为确定陈继某的准确行踪,利州法院运用“执行天眼”技术证实,其一处房产登记位置与其夜间停留位置一致。
当晚19时,在顺德法院干警协助下,终于找到陈继某居住地——顺德某地一幢五层楼房,同时发现了“路虎揽胜”越野车就停放在楼下,但并不能确定陈继某是否在家中。
为避免打草惊蛇,顺德法院24小时备勤的“执行110”法警以车辆交通擦剐为由电话联系陈继某处理,利州法院继续运用“执行天眼”锁定其最新位置。
近5小时的蹲守,终于等来了开车回家的陈继某。当晚23时50分,执行干警快速上前,确认其身份信息无误后,将其控制。
“我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定代表人,你们法院无权拘传我!”陈继某狡辩道。
根据前期调查情况和当天查证的事实,利州法院依法宣布对陈继某予以司法拘留。
而此时,已是4月16日凌晨4点。
4月16日一早,向军再次组织研究案情,决定分两路开展工作——一路由祝继军带队,询问陈继某;一路由孙政带队,对电气公司实施搜查。
“我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你们法院无权执行我个人财产,更不能拘留我……”在顺德拘留所,面对讯问,陈继某依然找理由搪塞。
搜查组到电器公司后,在顺德法院干警的配合下,对财务室文件柜强制开启,所有的出货单、工资表、银行转款凭证都展现在执行干警面前。
证据充分证明,该公司一年的业务交易额在300万元左右,公司经营事宜的审批签字都是陈继某。
这些证据,快速传递到了祝继军那里。“公司的出货单都是你在亲手签字,公司的经营收入也是转到你女儿账户名下,这些你怎么解释?”“公司与股东账务混同,法院将有权对股东财产进行执行!”“我们收集的这些证据,已证明你涉嫌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若你再继续抗拒,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祝继军厉声说道。
在充分的证据面前,陈继某终于败下阵来,承认了自己逃避执行的所有事实,表示愿意在当天把全部执行款打入法院执行专户,希望法院能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4月16日下午4点,陈继某的弟弟陈仲某将案件执行款60余万元转入利州法院执行专户。陈继某向法院写下悔过书后,利州法院对其提前解除拘留。
利州法院千里执行,顺德法院全力协助,历时36小时,判决权威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终于得到维护,受伤女孩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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