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法院一“村霸”团伙公开开庭受审
2019-05-08 14:34:55
中国法院网讯 (皮曼婷) 5月5日,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熊某华、熊某学、王某香、陈某秀、涂某淑等五人寻衅滋事案,五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到庭。
检察机关指控: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期间,被告人熊某华、熊某学、王某香、陈某秀、涂某淑纠集在一起,在石门县易家渡镇丁家山村6组范围内,借口被害人谌某铁、周某、熊某文、熊某新在澧水河滩中采挖的砂石资源系该组所有,采用纠集村民阻工闹事的方式强迫被害人缴纳所谓的“资源费”。此外,五被告人还非法成立“熊家河砂石委员会”,私刻公章,以该“委员会”名义多次向周某、熊某文、熊某新收取“资源费”,共计12万余元。检察机关认为,五被告人无视社会管理秩序,强拿硬要,情节严重,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将择期宣判。
检察机关指控: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期间,被告人熊某华、熊某学、王某香、陈某秀、涂某淑纠集在一起,在石门县易家渡镇丁家山村6组范围内,借口被害人谌某铁、周某、熊某文、熊某新在澧水河滩中采挖的砂石资源系该组所有,采用纠集村民阻工闹事的方式强迫被害人缴纳所谓的“资源费”。此外,五被告人还非法成立“熊家河砂石委员会”,私刻公章,以该“委员会”名义多次向周某、熊某文、熊某新收取“资源费”,共计12万余元。检察机关认为,五被告人无视社会管理秩序,强拿硬要,情节严重,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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