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以创新思维探索构建“繁简分流”新机制
2019-04-17 21:55:5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严蓓佳 陈晓霞
  近年来,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针对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难题,在民商事领域审判运行机制上以创新思维走出“繁简分流机制”新路子,向改革要活力,向科技要效率。

  一、以合理调配为指导,实现案件审理专业化。

  根据繁简案件比例,南岸法院精确测算出人员、案件数量及工作量,动态整合审判力量,合理确定审判团队人员构建与配置比例。

  一是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分别组建“简案审判团队”和“繁案审判团队”。对办案人员根据年龄、资历、身份、专长等进行合理配置,将速裁庭作为前台,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按照1:2:3的配置比例,分别组建为婚姻家庭、侵权、劳动争议、金融借款信用卡、房屋买卖及租赁、物业服务合同、民间借贷等10个审判团队,负责繁简案件的识别与简案的处理。调配经验丰富的法官到后台审理疑难复杂的繁案,促进“繁案精审”。

  二是南岸法院出台了《关于创新构建民事审判繁简分流快处机制的指导实施意见》、《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审理工作规则》等相关文件,全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开展。制定了《法官助理工作职责的规定》、《关于审执部门书记员工作职责的规定》等相关文件,明确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具体工作职责。

  三是设定了“繁简案件分流比”,即前台分流出去的繁案数与第一次识别分流至前台的案件数比值不小于60%。由此更有利于提升前台法官的工作责任心,充分运用三十天的期限尽可能多的识别出“简案”。超过三十天未识别或未分流的案件,无论繁简均由前台办理,不得再分流至后台。经过审理发现繁简识别有误的案件,亦不允许案件重新回流。

  二、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实现分析匹配信息化。

  按照简单案件与复杂案件的区分标准与分流规则,南岸法院运用信息化技术,优化升级“法智通”审判管理系统,有力推动繁简分流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是新增民事一审案件细化立案功能。将立案阶段的“移送”,细化为“先行调解移送”和“移送”两类。需要繁简分流的民商事案件,采用“先行调解移送”,分案至前台办理;其他直立案件,则采用原“移送”模式,直接分案至后台。

  二是新增“先行调解”信息记录模块,启动先行调解分流功能。通过该模块技术性操作,实现先行调解与诉讼程序有序切换、前期案件信息自动导入、分流比例限定、网上审批及动态监管等多种功能。前台法官利用先行调解期间清楚掌握案情,并依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实质性、精准化的繁简判断。

  三是新增程序分流员,根据系统自动显示繁简分流比例,专门对案件进行分流。同时加大对智能辅助办案平台 “易审”的运用,通过案件信息智能识别、回填和应用,庭审智能辅助、关联案例智能推送、智能文书生成、裁判偏离预警等功能,智能化辅助法官办案,最大限度减轻办案人员工作量,缓解人案矛盾。

  三、以提升质效为契机,实现办案流程高效化。

  通过繁简分流,大多数简案得到了快速高效的处理,一改以往案件无论繁简均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办理,有效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时间成本和法院的审判资源,当事人满意度极大提升,反映法官办案拖沓的信访案件锐减,司法公信力得到有力提升。

  一是充分尊重当事人程序选择权的基础上,将立案阶段案由识别与审前阶段的经验型识别相结合,通过“两次筛选、两次分流”识别案件的繁与简。分流至前台的案件,前台法官有30天的调解期限,在此期间,法官结合个人办案经验对案件进行“望、闻、问、切”的问诊式识别与分流,法官会通知当事人进行调解或审理,当事人能够在立案后较短时间内即可知晓案件承办人、案件处理情况等信息。2018年全院民商事案件收案23916件,其中速裁庭收案15256件,占民商事案件的63.79%;结案15255件,结案率95.34%。其中,先行调解结案5489件。

  二是审判效率稳步提升,从2018年1月起改革以来,审判质效评估值提升至90.83,较去年同期上1.17百分点,位列全市大体量法院前列。案件平均审理时间指数为0.46,同比下降0.06,降幅达11.54%。简易程序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缩短5.4天,普通程序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缩短10.8天。裁判自动履行率提升至66.42%,较去年同期提升54.32%。在民商事法官同比去年减少14.6%(被抽调至执行局十二人),案件增长33.7%的情况下,结案数量、案件审理效率等指标并未降低,反而呈现不断增益的良好趋势。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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