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转变 推动解决执行难
——河南省潢川县人民法院院长 郭长林
2019-04-17 09:56:2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是整个司法程序中的关键一环,事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及时实现,以及司法权威、司法公信力的有效提升。为此,我院坚持信息化、规范化、长效化执行,以“四大转变”推进执行攻坚,执行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以理念转变引领发展。牢固树立公正、规范、阳光执行意识,彻底摒弃执行办案中的旧观念、老习惯、土办法,持续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以理念创新激发工作活力、促进工作提升。同时,在人员和装备上坚持“执行优先”,执行局员额法官、正式干警、聘用制辅助人员占比均超过其他部门。保持改革的冲劲和攻坚的韧劲,大胆创新,刀刃向内,敢于破除体制机制不相适应的藩篱,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的成果常态化、制度化。

  以模式转变提升效能。将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组建指挥中心团队,集约办理案件财产查控、文书邮寄、执行保全、委托执行、司法网拍、案款发放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按“1名员额法官+2名执行员+1名书记员”的模式组建7个信息化执行团队。通过“执行指挥中心+执行团队”“员额法官+执行团队”,实现层级管理向扁平化管理转变、单兵作战向团体作战转变、逐案操作向批量生产转变、个案办理向集约办理转变。先后组织开展“春雷行动”“夏季雷霆”“秋季攻坚”“冬季攻坚”等执行活动64次,开展涉公职人员、腾房腾地等专项集中执行21次。每次行动结束后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优化强制执行质效。

  以机制转变形成合力。查人找物难,一直是困扰法院执行工作的“老大难”问题。我院主动向县委汇报执行工作情况,争取县委、县政府从落实执行联动机制、拨付司法救助资金、整合力量形成执行宣传大格局等多方面支持;县委政法委向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转发了我院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方案;成立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纪委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公安局等20余部门参与的执行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与公安、检察机关协调配合,构建打击拒执犯罪和利用公安临控措施查找失信被执行人的协同工作机制;加强与发改委、财政局、工商质监局等部门在限制、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上的合作。

  以管理转变规范行为。通过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对执行案件实行信息化监控,对财产处置、拍卖变卖、案款发放、执行结案等关键节点进行全程监控,实现办案标准化、流程化管理。设立执行案款专户,依托执行案款管理平台实现执行案款“一案一账户”运行管理,由执行指挥中心统一监管,保证案款的准确及时发放。

  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法治阳光,我们责无旁贷。我院将继续做到思想不松懈、机制不动摇、重点不偏移、队伍不缩编、措施不放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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