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必新到湖北高院调研审判监察工作
2019-04-11 09:06:2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程勇 陈晓露
  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一行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民事审判、环境资源审判、法院监察工作以及基层基础建设情况进行调研。湖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陪同调研。

  江必新听取了湖北高院相关工作情况汇报以及对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江必新指出,湖北法院在省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下,各方面工作都有新进展。民事审判工作发展平稳。环资审判工作在体制机制建设、公益诉讼审判、典型案例发布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江必新就湖北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环境资源审判、对法官的监督管理工作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江必新强调,要健全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诉源治理,努力控制诉讼增量;要依托信息化建设,优化基层法庭布局,整合审判资源,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利的诉讼服务;要探索研究如何将村规民约纳入法治化轨道,利用村规民约助推乡村法治化基层治理;要处理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纠纷,为规范土地流转、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精准的司法保障;要健全完善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培养专业审判团队,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环境资源审判社会影响力。

  江必新强调,加强对法官的监督管理,关键是要加强制度创新,转变监督方式。要严禁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单方面接触任何一方当事人;要完善司法纠错机制,加大法律释明力度,着重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对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案件,必须认真分析,查摆原因,严格理性问责。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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