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转了两省市5银行 法院6小时“拦截”
2019-03-19 13:30:0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 洋
  • 指挥中心对外勤组进行统一指挥调动。牟 笛 摄
  • 外勤组在银行进行案款查控。牟 笛 摄
  当被执行人张某的母亲即委托代理人田某接过执行法官的执行裁定书时,她一下瘫坐在了身后的沙发上。她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和女儿精心策划,在48小时内马不停蹄跨越川渝两地4个行政区、5个银行网点,在两个户名内进行的周密财产转移计划,竟然在短短6个小时内,就被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彻底“破解”。

  时间回到2019年3月12日,上午11时10分,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红色警示灯亮起。警示内容显示,在一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张某将本该过户到申请人名下的1万余股股票,在执行立案后已全部交易过户,38万余元交易款项下落不明,且被执行人名下查明的所有银行账户均无存款。

  指挥中心案件分析组判断,该案被执行人具有故意逃避、抗拒执行行为,且明显有转移财产可能。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避免其权益遭受进一步侵害,金牛区法院立即启动“紧急案件统一指挥机制”。外勤事务和警务保障组立即调取当天正在执行外勤事务各组人员的实时定位,以备紧急调动。

  11时15分,指挥中心根据定位,调配距离券商机构最近的一组外勤人员,迅速赶往券商办公地点,查明张某的开户信息、资金信息和所持股票信息。

  11时35分,该外勤组反馈,张某虽然经常居住地和户籍地均在成都,但是股票开户地却是在重庆市沙坪坝某网点,成都券商无法查明相关情况。

  11时40分,指挥中心根据定位,指令距离重庆最近、位于安岳县的一组在外执行的外勤组就地待命,等候调动。同时,通过视频电话联系上该券商机构位于重庆沙坪坝的网点,请求其协助调查。经过向该网点出示证件、法律文书和说明紧急情况,该网点确认张某确实在该处开立股票账户,关联的银行账户也归属重庆,股票于3月8日卖出,所有款项均打入关联账户。

  11时50分,指挥中心指令位于安岳的外勤执行组立即赶赴重庆市沙坪坝区某券商机构的网点进行调查。指令警务保障组立即赶赴被执行人住所地进行调查和传唤。

  13时40分,赴重庆执行外勤组反馈,张某全部股票交易所得款项38万余元于3月8日下午3时转入其名下股票关联账户内。随后该笔款项于当天下午3时15分全部转入其母亲田某在成都市青羊区某银行开立的账户内。警务保障组反馈,被执行人张某长期下落不明。

  根据迅速汇集而来的案件信息,指挥中心分析判断该案被执行人与案外人田某具有合谋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重大嫌疑。而且被执行人极有可能会在短时间内进行频繁的转账操作,如果不能在24小时内查明资金流向,控制涉案款项,斩断流转渠道,那该笔款项极有可能会消失在庞大的信息洪流之中。事不宜迟,指挥中心立即提高该案的优先等级,全力进行追查。

  13时45分,指挥中心指令位于青羊区的外勤执行组立即赶往田某的开户银行,对涉案款项进行查控。经调查,该笔款项已于3月9日上午转移到田某名下位于武侯区某银行开立的账户内。

  14时32分,指挥中心指令位于武侯区的外勤执行组立即赶往田某位于武侯区的开户银行,对涉案款项进行查控。经调查,该笔款项已于3月9日下午转移到田某名下位于温江区某银行开立的账户内。

  15时25分,指挥中心指令距离温江区最近的一组外勤执行组立即赶往该处对涉案款项进行查控。16时19分,赴温江区外勤执行组反馈,该账户内有存款38万余元,并将该账户近三个月资金流水明细传回指挥中心。

  指挥中心案件分析组经过分析,认为该笔资金流向清晰、明确,足以认定就是被执行人张某交易过户的股票款项。遂指令外勤组对该笔被执行人所有,存于案外人名下的案款进行冻结。

  在随后的拘留控制过程中,虽然被执行人张某闻风而逃,但面对执行法官确凿的证据,张某的母亲田某哑口无言,无从辩驳。该案涉嫌犯罪的线索目前已经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等待被执行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在这6个小时内发生的惊心动魄和分秒必争,反映出的是金牛区法院在执行工作运行机制上的创新和改革。在院党组的重视和领导下,金牛区法院从2018年11月开始探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构建了由财产查控组、案件分析和快速执行组、外勤事务和警务保障组、评估拍卖辅助事务组组成的执行指挥中心。模块化的运行、统一性的指挥、智能化的分析,带来的不仅是效率的提高、效果的优化,更是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满意度的提升。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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