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牵住司改“牛鼻子” 全力攻坚执行难
2019-03-11 09:34:1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严剑漪 张巧雨
2018年,上海法院按照“办好案、服好务、改好革、建好队”的工作思路,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作为、争创一流,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审判质量效率位居全国前列;积极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上海司法改革经验得以总结推广;全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执行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亮点一:蹄疾步稳,全面推进司法改革
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是中央交给上海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将改革任务细化为8大类72条136项,大胆探索、积极作为,促进审判质效不断提升。2018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在上海召开的全国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会上,上海司法改革经验得以总结推广,会议认为上海法院“充分发挥了改革‘领头雁’作用,为其他地区全面推开配套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
在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基础上,上海法院进一步规范院庭长职责权限,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研发“上海法院审判执行监督预警分析系统”,构建规范有序的审判监督管理体系;稳妥推进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积极推进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构建公正高效的审判机构职能体系;积极开展认罪认罚从宽试点,推进繁简分流和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推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强化改革系统集成。
亮点二:攻坚执行,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上海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根据由中国社科院牵头的第三方评估结果,上海高院被确定为全国“解决执行难样板法院”。上海法院全年共执结案件12.6万件,同期结案率100.3%(含旧存案件),执行到位金额236.3亿元,法定期限内结案率、执行完毕案件结案平均用时等关键指标均位居全国法院第一。
上海法院着力推进执行机制建设,完善被执行人财产网络查控机制、网络司法拍卖机制和立案、审判、执行衔接机制,并联合上海市发改委、公安、税务、房产等45个单位采取11类43项惩戒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公职以及出行、购房、投资、招投标等进行限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效果显现。
亮点三:防范风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上海法院积极助力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出台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40条意见,依法保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常态化府院破产协调机制、破产费用保障机制,根据上海市委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出台33项细化举措,重点抓好由上海高院牵头或参与的执行合同、破产机制、中小投资者保护、产权登记办理等四项任务的落实。
世界银行《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上海“执行合同”评估指标得分居全球城市前列,上海法院在时间、成本、司法程序质量指数等方面均好于经合组织高收入经济体司法平均水平。
亮点四:服务大局,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围绕“五个中心”建设、打响“四大品牌”,上海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作用,为“一带一路”建设、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等工作大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为服务保障进口博览会,上海法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若干意见》,在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成立西虹桥(进口博览会)人民法庭,对涉进口博览会案件实行专业化集中管辖;上海还设立全国首家金融法院——上海金融法院,全力推进金融审判专业化、国际化、智能化建设,创新金融审判体制机制,努力建设世界一流金融法院,在国内外引发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
亮点一:蹄疾步稳,全面推进司法改革
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是中央交给上海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将改革任务细化为8大类72条136项,大胆探索、积极作为,促进审判质效不断提升。2018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在上海召开的全国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会上,上海司法改革经验得以总结推广,会议认为上海法院“充分发挥了改革‘领头雁’作用,为其他地区全面推开配套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
在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基础上,上海法院进一步规范院庭长职责权限,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研发“上海法院审判执行监督预警分析系统”,构建规范有序的审判监督管理体系;稳妥推进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积极推进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构建公正高效的审判机构职能体系;积极开展认罪认罚从宽试点,推进繁简分流和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推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强化改革系统集成。
亮点二:攻坚执行,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上海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根据由中国社科院牵头的第三方评估结果,上海高院被确定为全国“解决执行难样板法院”。上海法院全年共执结案件12.6万件,同期结案率100.3%(含旧存案件),执行到位金额236.3亿元,法定期限内结案率、执行完毕案件结案平均用时等关键指标均位居全国法院第一。
上海法院着力推进执行机制建设,完善被执行人财产网络查控机制、网络司法拍卖机制和立案、审判、执行衔接机制,并联合上海市发改委、公安、税务、房产等45个单位采取11类43项惩戒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公职以及出行、购房、投资、招投标等进行限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效果显现。
亮点三:防范风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上海法院积极助力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出台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40条意见,依法保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常态化府院破产协调机制、破产费用保障机制,根据上海市委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出台33项细化举措,重点抓好由上海高院牵头或参与的执行合同、破产机制、中小投资者保护、产权登记办理等四项任务的落实。
世界银行《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上海“执行合同”评估指标得分居全球城市前列,上海法院在时间、成本、司法程序质量指数等方面均好于经合组织高收入经济体司法平均水平。
亮点四:服务大局,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围绕“五个中心”建设、打响“四大品牌”,上海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作用,为“一带一路”建设、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等工作大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为服务保障进口博览会,上海法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若干意见》,在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成立西虹桥(进口博览会)人民法庭,对涉进口博览会案件实行专业化集中管辖;上海还设立全国首家金融法院——上海金融法院,全力推进金融审判专业化、国际化、智能化建设,创新金融审判体制机制,努力建设世界一流金融法院,在国内外引发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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