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计划外婴儿上户口 男子伪造公章盈利获刑
2019-03-05 09:07:23
中国法院网讯 (徐旺城) 为办理计划外新生育婴儿的户口,男子伪造计生办公章,制作入户核准单,帮助上户口,并收取报酬。近日,江西省铅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以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经查明,2009年-2018年1月期间,被告人刘某为了帮助杨某甲、黄某等人办理计划外生育婴儿的户口,通过专业制作伪造印章人员,伪造了一枚“铅山县某乡计划生育办公室公章”,并私自制作“乡计划外生育婴儿入户核准单”,在加盖伪造的某乡计划生育办公室公章后,交给杨某甲、黄某等人。被告人刘某甲用伪造的公章和入户核准单,先后为杨某甲等人家中14名计划外生育婴儿办理户口,并且每个户口收取2-4千不等的报酬,共计向杨某甲等人收取2万5千余元人民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被告人刘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同时积极退缴了全部所得赃款,又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决定对被告人刘某甲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经查明,2009年-2018年1月期间,被告人刘某为了帮助杨某甲、黄某等人办理计划外生育婴儿的户口,通过专业制作伪造印章人员,伪造了一枚“铅山县某乡计划生育办公室公章”,并私自制作“乡计划外生育婴儿入户核准单”,在加盖伪造的某乡计划生育办公室公章后,交给杨某甲、黄某等人。被告人刘某甲用伪造的公章和入户核准单,先后为杨某甲等人家中14名计划外生育婴儿办理户口,并且每个户口收取2-4千不等的报酬,共计向杨某甲等人收取2万5千余元人民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被告人刘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同时积极退缴了全部所得赃款,又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决定对被告人刘某甲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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