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平:改革创新促执行 迎难而上创佳绩
2019-02-01 08:57:05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号
  赵平,现任山西省平定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分管执行、审监、信访、法警、立案、第五审判团队工作。1991年调入平定县法院,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副庭长、庭长和审委会专职委员。

  在近30年的法院工作经历中,他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固守那份对公正的执着;他以诚挚的爱,深刻诠释那份不变的为民情结;他把无私的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日常工作的一言一行;他以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一串串闪光的足迹。尤其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三年,他忠诚担当、勇于进取,不计个人得失,带领执行队伍扎实工作,平定县法院的执行工作走入全市、全省法院工作的最前列。由于工作成绩突出,2016年12月荣获阳泉市政法系统第八届“杰出政法干警”荣誉称号,并荣记个人一等功;他带领的团队多次被评为或推荐为全省先进集体。

  赵平的“强”,突出表现为“政治坚定思想强”、“业务扎实能力强”、“廉洁自律自身强”、“工作朴实成绩强”、“人民群众评价强”。

  强化学习,以良好的政治觉悟引领自身工作

  赵平坚持把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作为重中之重,不断深化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和领悟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努力做到用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确保保持头脑清醒,找准政治站位,确保自己及时更新政治理论知识库,确保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运用最新理论成果指导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贯彻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山西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党的领导权威、带领分管部门踏实工作,取得了优秀的成绩。

  固强补弱,以精准的工作方法破解执行难题

  2016年,最高法院提出了“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赵平及时清理工作思路,研讨研究最高法院《工作纲要》和《第三方评估体系》,对标对表上级法院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全力以赴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使平定县法院执行质效实现大幅度的提升。2016年1月至今,受理的执行案件3838件,连同旧存229件,共结案4054件,结案率99.68%,执行到位标的额约6.5亿元;执行质效逐年大幅提升,2018年结案率99.67%,实际执结率87.57%,执行完毕率70.64%,执行完毕案件平均用时46.19天;最高法院确定的“三个90%、一个80%”核心指标全部达标,25项工作考核指标中,平定县法院大多数效果和效率指标均在全省名列前茅,使平定法院执行工作三年来均走在全市乃至全省法院最前列,为“基本解决执行难”作出了突出贡献。

  磨砺自强,以精细的工作态度保证公正执行

  长期以来,由于一些人的法制意识淡薄,相当一部分案件的义务人不能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内容无法实现,社会上“空调”、“白判”怨声此起彼伏。平定县法院的执行工作同样面临着种种困难,赵平积极引导执行干警直面困难,克服畏难情绪;具体案件具体分析,针对案件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开阔执行思路,积极探索执行新思路;起早贪黑,不推不靠,认真做好执行的每一步骤,出好每一份法律文书,既强调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又讲究办案的社会效果。

  他严格办案程序,严把审批关,规定除执行通知以外,所有法律文书一律由承办人、副局长、主管院领导签批。层层审查、层层把关,防止错案、瑕疵案件的出现。身处这样一个直接兑现当事人实体权益的要害岗位,要求所有执行局干警都从思想深处意识到“公生明,廉生威”这个道理,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淡泊名利,用秉公执法去努力回报党和人民的信任。

  强直自遂,以廉洁的工作作风赢得人民赞誉

  干干净净做人、堂堂正正办案是赵平人生和工作的准则。他时刻保持着一身正气,自觉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和纪律规定。在近30年法官生涯中,赵平严格依法办事、平等待人、公平做事,不做有损法院形象的事,面对当今社会的种种诱惑,他以一名法官的职业道德标准及人格筑牢了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他始终不为权势所屈,不为金钱所动,不为私情所惑。凡接触过他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位刚正不阿、清正廉洁的人,在他心中,只有法律的公正,按照他所说,在老百姓的眼中,法官就是法律的代表;在老百姓的心中,任何一丝的折扣,都会毁损法律的权威。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天平在心,路漫修远,求索愈坚。赵平固守着对公正的执着追求,诠释着不变的为民情结,把无比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融入日常工作的一言一行,树立了一名法官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田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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