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赵江辉
2019-01-17 09:19:0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2017年11月19日凌晨,年仅47岁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一庭庭长赵江辉被癌魔夺去了生命。他虽然走了,但他的精神永驻。

  1993年7月,赵江辉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河北高院。在告申庭、立案庭、信访办期间,他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全力做好接待来信来访工作,累计接访7000余人次。到刑一庭工作后,他一丝不苟地对待每一起案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正确行使法官职责,先后研究重大刑事案件1300余件,审改签发裁判文书1600余份,并主审了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他主审及审核的案件无一错案。作为审委会委员,他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6年2月,赵江辉带领河北高院精准扶贫工作组来到丰宁满族自治县扶贫。他挂职丰宁县委常委,被任命为省直驻丰宁扶贫工作队总队长、选将营乡经堂村第一书记。他积极带领当地群众脱贫致富,在扶贫工作中取得了突出成绩,被河北省委评为“全省脱贫攻坚贡献奖”,还被河北省委授予“全省优秀驻村第一书记”光荣称号。

  赵江辉去世后,河北高院为他追记了一等功,最高人民法院追授他“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同事感言:人生不以长短论,与忠诚为伍,活得坚定;与正义同行,活得精彩;与爱心为伴,活得无悔——你做到了,你也为我们做出了榜样!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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