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登法律人生的高峰
——记第四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范登峰
2019-01-03 14:22:4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昭菲
  范登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在今年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第四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颁证仪式上,范登峰作为湖南省中、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手中接过了印有烫金大字的“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证书。

  获得这一至高荣誉,范登峰显得很淡定,深邃犀利的眼神透着智慧和威严。“这是上级法院和人民群众对我多年审判工作的一种肯定,我会不忘初心、继续努力!”范登峰说。

  立志奋发圆梦法院事业

  1965年12月,范登峰出生在河南新野一户普通的教师家庭,生长在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艰苦环境中。范登峰深知,只有知识能够改变命运。经过寒窗苦读,他各项成绩优异。受包拯、海瑞公正司法的影响,范登峰逐渐对法律产生了热爱。高考填写志愿时,他毫无犹豫地全部填报了法学院校,不作他选。终于,怀揣着对法学的期盼和憧憬,范登峰考入了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系。

  “从学校毕业我就没想过要从事其他职业,只想当法官。”范登峰说。走出象牙塔的大门后,面对诸多倍受毕业生青睐的待选岗位,范登峰怀揣着弘扬正气、匡扶正义的法律梦想,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法院,顺利圆了法官梦。

  范登峰从书记员做起,历经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再到基层法院院长,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他凭着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与身俱来的拼劲、韧劲、痴劲,一步一个脚印。每上一个台阶,都完美地完成一次华丽转身。

  在担任长沙中院刑二庭庭长期间,他倾心审判一线,带领全庭人员依法公正审理了一大批贪腐大案,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2003年刑二庭被上级法院记“集体二等功”。

  在担任浏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期间,他率领全院干警创先争优、同心同德。该院先后荣获“湖南省优秀法院”“全国首批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模范法院”等荣誉称号。将一个普通的基层法院发展成一个全国闻名的模范法院,提前实现“三年创省优、五年争国优”的奋斗目标。2013年1月,范登峰被湖南高院荣记“个人一等功”。

  在担任长沙中院执行局局长至今,范登峰力推执行公开、执行信息化、执行一体化工作,狠抓案件执结率和标的执兑率,将执行实施与执行公开同步部署。“小额民生执行”“执行公开与宣传”“执行惩戒联动机制”等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法院推向全国法院。长沙中院在长沙火车站广告屏幕上,滚动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一举措被评为2015年度“湖南省十大法治事件”;浏阳法院“介面光电公司员工劳动争议执行案”入选“2017年全国法院十大执行案件”;长沙中院执行局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范登峰说:“不管角色如何转变,在人民群众面前,我就是一名普通的法官。”

  “工匠精神”打造精品案例

  范登峰热爱审判事业,在他的职业生涯中,始终坚持以“工匠精神”办好每一个案件。

  2001年3月20日上午9点,长沙中院第一审判庭座无虚席,700多名旁听群众和100多名媒体记者在法院的严密组织下目睹了一场特别的庭审。湖南省建工集团原副总经理蒋艳萍因涉嫌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而站在了被告席上。长沙中院开全国法院之先河,对这起受极大关注的案件庭审过程进行了为期4天的全程电视直播。

  坐在审判席上的范登峰是该案的主审法官。庭审期间,蒋艳萍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百般狡辩,对公诉人提供的证言、证据一一反驳、否认。面对复杂的庭审情况,范登峰沉着冷静面对,细致分析着控辩双方的每一次交锋,寻找着被告人的每一处破绽,平稳驾驭着庭审节奏。在强有力的证据链面前,蒋艳萍终于低头认罪。

  摄像机将现场的庭审镜头带到了千家万户,电视台收视率一路飙升,在社会上引起了热烈的反响。

  在主审廖子中受贿、玩忽职守一案中,被告人不仅犯有数罪,而且实施同种犯罪的时间长、次数多、数额特别巨大,涉案人员多。在审理查明犯罪事实时,范登峰细心梳理法律关系,剪裁案件事实,取舍诉讼证据,分辨权利义务。在说理部分,不仅针对控辩双方的意见进行了相应阐述,而且对应否从重、从轻包括应否酌定从轻均作了阐述,这在当时的裁判文书说理部分可以说是一项创举。该案的裁判文书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首届“全国法院优秀刑事裁判文书”。蒋艳萍一案的文书也被湖南高院评为首届“全省法院优秀刑事裁判文书”。

  作为刑事审判骨干,范登峰勇挑重担,依法公正审理了原长沙市阿波罗商业城总经理兼党委书记谭永源受贿案、原湖南省交通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兼该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院长虢代章受贿案、中国水电建设第八工程局原局长湛世明受贿、贪污案,原省统计局局长陈作贵受贿案等一大批贪腐大要案件。

  勤奋敬业攀登学术高峰

  范登峰是上世纪80年代的法律科班生,为适应新时代审判事业的需要,他在繁重的工作之余先后完成了湘潭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和湘潭大学诉讼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并获得法学博士学位,成为了湖南省基层法院的第一位博士院长。

  没有比人更高的山,没有比脚更长的路。凭着对审判事业的无限热爱,范登峰潜心钻研法律知识,笔耕不辍撰写业务论文。在攀越法律学术这座宏伟高峰时,他一次次地挑战自己、战胜困难,学术理论硕果累累,多篇文章发表在《法律适用》《社会科学辑刊》《西南政法大学学报》上。

  基于自己多年来刑事审判工作的实践和研究,他参与撰写了《刑法学》《刑法总论研究》等法学高校教材。2017年,他独著出版了近16万字的《刑事庭审研究》一书,从庭审功能、庭审任务、庭审关系、庭审驾驭和庭审文化方面对刑事庭审进行了深入地研究探索。

  近年来,范登峰先后组织或受邀参加了“中英法官职业化论坛”、湖南省法理学年会、湖南省诉讼法学年会、中美证据法论坛、中美陪审员制度论坛、中美ADR调解制度国际研讨班等国内外高规格学术会议20余次。同时,他为全国新任中基层法院院长培训班及省、市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高等院校开展业务培训或法制授课,深受好评。

  调研来源于生活,也应用于生活。范登峰的学术观点一个个地被成功转化,“代入”生活,推动工作。

  作为中国法学会2012年度部级法学研究重点课题《审判人员职能配置与分类管理研究》课题组的成员,范登峰认真组织,把浏阳市法院作为全国法院法官助理制度改革试点的成功经验转化为课题成果,有效推动了我国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对法院队伍建设具有较强的借鉴和推广价值。该课题鉴定等级为优秀,录入“中国法学会优秀课题成果文库”。

  他还受邀参与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司法解释的研讨,以自身审判经验为全国法院司法裁判尺度提供参照标本。

  在担任执行局局长期间,范登峰参与了十六省、自治区、直辖市异地执行协助机制研讨和建立,促成《关于建立异地执行相互协作协助工作机制备忘录》的签订。牵头调查研究并出台了《关于实行悬赏执行措施的规定(试行)》。

  在执行攻坚期间,范登峰以院为家、冲锋在前,几乎没有好好休息过一天。为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他率领全市执行干警同心同德、殚精竭虑,推行了执行标的物网上询价工作机制、执行悬赏金保险制度、在执行工作中试行律师调查令制度等创新性举措。

  作为法官,范登峰谦逊低调、学识渊博,就像是一位学者;作为学者,他审判执行“实战”经验丰富,是一名优秀的法官。范登峰在两个领域内活跃发光,在司法界传为美谈。

  重其德业坚守为人师表

  每天上午和下午的工间操时间,范登峰都会在办公室外的走廊上打两套陈氏太极拳,一招一式,轻柔云缓,行云流水。这是范登峰坚持多年的业余爱好。

  “太极拳讲究身心和谐、内外相合、虚实分明、刚柔互兼。每天打打太极拳,可以强身健体,消除压力,让我思路清晰,精神焕发,对我办案和做事都有好处。”范登峰说。

  壁立千仞,无欲则刚。作为一名法官,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必须在权与法、情与义的较量中,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惟亲,不惟利,只惟法,摒弃私心杂念,坚守清正廉洁的本色。工作多年来,范登峰以牛的精神,勤勤恳恳为人民;以虎的气势,一身正气求公正;更以竹的风骨,高风亮节显坚韧。

  鉴于在刑事审判实务和理论研究方面的突出成绩,范登峰在被聘任为湘潭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后,近年来还先后被聘任为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中南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法律硕士兼职导师,湖南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兼职导师,湘潭大学法学院通程刑事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长沙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还当选湖南省法理学会副会长,湖南省诉讼法学会常务理事,湖南省刑事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等。

  面对工作,他正直严肃,谦逊谨慎;面对学习,他发狠钻研,小心求证。而当他面对所指导的研究生及青年法官时,又是另一番情景。

  师生围坐,畅谈求学经历、治学心得、审判实践以及人生感悟。情如至亲,其乐融融。没有居高临下的霸气,没有正襟危坐的威严,只有温文尔雅、娓娓道来。他的点拨异常精致,耐人寻味,不知温暖了多少年轻人的心。

  法治之路道阻且长,需要寂寞耕耘。29年的法官经历,17年的刑事审判亲历,10年的学术思考。范登峰多年如一日,始终坚守在法院审判岗位,努力学习充实自己,精研案件,公正审理,在时代不断的变迁中坚守自己的本真。

  正如范登峰所说:“法官职业,是我一生中最大的荣耀。”而“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的称号,无疑是这份荣耀最美丽的一抹色彩。
责任编辑:高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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