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辉:高架桥逼停劳斯莱斯 演绎“教科书式”查扣
2018-12-29 10:03:30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刘辉,1999年4月进入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工作,曾先后被评为“云南省法院系统执行工作先进个人”、“昆明市法院系统优秀司法警察”、“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先进个人”。

  到法院工作前,刘辉是一名军人。3年的军旅生活,铸就了他吃苦耐劳、勇挑重担的意志品格。作为一名军转人员,从走进法院大门的那天起,他就要求自己迅速适应角色转换,争做一名合格的法院干警,争当一名公正执法的执行先锋。18年来的法院工作、生活,他就是这样秉承这份执著和热忱努力实现自己的理想追求的。

  业务能力强 工作恪尽职守

  刘辉积极学习探讨与执行工作有关的新理念、新方法、新举措,以适应时代对执行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他虚心学习和广泛收集兄弟法院的好经验、好做法,在日常工作中予以实践和探索,树立案件精品意识,力求把经手的各类案件办成铁案。

  在执行工作中,他敢于碰硬,始终冲在执行第一线。2017年,在云南全省法院执行攻坚“迅雷”行动中,积极参与“零点行动”、异地联合执行等专项活动,尤其在面对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暴力抗法等突发事件时,头脑冷静,处置果断,有力地维护了司法权威,彰显了法院干警的风采。

  2017年5月16日,申请人将已被法院查封的被执行人车辆从大理开到盘龙区法院交由执行法官依法处置,车辆刚刚停到法院门口,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就被不明身份的8个人使用催泪瓦斯强行拖下车,公然抢夺已被法院查封的车辆,并迅速逃离。刘辉听到申请人的呼救后,迅速驱车追赶,在法警大队干警的配合下,仅仅用了二十分钟就将涉案车辆重新控制。

  该事件被多家媒体报道、转载,同时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刘辉的冷静、果断、迅速圆满解决了此次突发事件,为法院执行工作树立了良好形象。

  2017年5月31日上午,盘龙区法院执行局对被执行人刘某某占用的昆明市昆纺新村的一套房屋进行强制腾空。被执行人刘某某面对法院强制执行,手拿水果刀坐到窗台上,用水果刀划手腕,并声称要跳楼。

  刘辉立即向刘某某喊话,积极安抚情绪,阻止她的自残行为。同时,拨打火警电话,请求消防警察赶赴现场营救。联系云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请求派救护车和医护人员赶赴现场。及时向随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干警汇报案情。联系多家新闻媒体,邀请媒体记者赶赴现场报导。整理收集刘某某有能力履行却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证据。联系公安机关,详细通报刘某某涉嫌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罪的情况,做好向公安机关移送刘某某的准备。

  当刘某某和楼下人员讲话的时候,刘辉等三人组成的营救小组迅速行动,一同将被执行人刘某某拖进房屋,夺下水果刀,带上手铐。刘某某已经将自己的手腕划出多条刀伤,医护人员立即为刘某某消毒包扎。刘辉的手臂也在此次行动中被划伤。

  2018年9月18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请求盘龙区法院协助其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孙某名下劳斯莱斯牌云A******的小型轿车。9月19日早上9:00,线索显示该车辆在北教场立交桥附近,刘辉立即带领执行警务中队干警出发。当时驾驶这辆豪车的正是被执行人孙某,刘辉驾驶一辆警车与孙某并排,通过喊话器要求孙某停车,同时通过对讲机冷静部署截停方案。

  发现有警车跟随的孙某并未减速停车,反而加速靠左超车,试图逃走。说时迟那时快,刘辉驾车迅速超在了孙某的豪车前,另一辆警车也紧随豪车之后,将车辆逼停,整个扣押过程惊心动魄,豪车最终被押回法院。今日头条、爱奇艺等各类网站以“高架桥上逼停劳斯莱斯!教科书式查扣堪比大片现场”为标题进行了推送,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展示了昆明法院执行干警风采。

  廉政底线牢 作风公道正派

  他自觉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和“八项规定”,在工作行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从不办理关系案、金钱案,始终坚持以优良的工作作风,饱满的工作热情服务当事人。能够把好欲望关、交友关、情趣关,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堂堂正正做人、公公正正办案,自参加工作以来,未发现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在盘龙法院18年的工作经历中,刘辉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取得了不凡的工作成绩。自2002年承办执行案件以来,共办结执行案件1500余件,在全局执行结案排名中始终保持前列,多次被评为盘龙区人民法院“先进个人”和“办案能手”。

  他是盘龙区法院执行战线上的优秀干警,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任劳任怨,无怨无悔,挥洒着青春与热血。以实际行动树立了新时代执行干警的优良形象,展示了一名当代执行法官的风采。
责任编辑:孙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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