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寒梅:诚知难消不平事 司法为民勇往前
2018-12-25 08:34:11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2018年7月4日四川一申请人到平南法院送锦旗,左二为陈寒梅
  • 2018年12月14日陈寒梅(右一)在“诚信之盾”执行大行动中拘留一被执行人
  • 2018年12月14日陈寒梅(右一)在“诚信之盾”执行大行动中对一被执行人进行训诫
  陈寒梅,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分管的执行工作先后荣获“全区清理月先进单位”,全市法院集体三等功、先进集体。其个人曾获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2016年度全区法院“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先进个人等荣誉。自2016年全国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以来,其个人承办执行案件536件,执结498件,执行到位金额近1486万元,执结率92.91%。

  扎根基层一腔热血司法为民

  自2008年进入平南法院工作以来,陈寒梅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监察室副主任、执行局局长、副院长。无论在哪一个岗位,她始终兢兢业业、爱岗尽责。

  2016年7月,时任执行局局长的陈寒梅在办公室接待一位手持农村低保户证明的当事人唐某。唐某向陈寒梅诉说其困境:2015年,唐某妻子韦某因一起交通事故失去了左腿,花费了大量的医疗费,肇事车主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导致生活极其困难。

  “你的事我管定了!”听了唐某诉说,陈寒梅只说了一句话。于是,她立即调取案件材料进行研判细酌,了解了案情后,驱车赶往百里外的被执行人住处,对被执行人采取释法讲理,同时也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但是被执行人仍然置之不理、无动于衷,漠视法院执行。

  一边是逃避责任的被执行人,一边是躺在床上急需治疗的申请执行人,陈寒梅心急如焚。“那段时间每次接到唐某的电话,我的心里都是说不出的难受。”陈寒梅多次到被执行人住所地周围走访调查,最后发现被执行人确实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决定依法追究被执行人的拒执法律责任,在“拒执罪”的震慑下,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分期履行赔偿款。

  虽案结但事未了,陈寒梅始终心系着唐某这一家人,时不时会回访,问问韦某身体恢复情况或者孩子的上学情况,并鼓励她要振作起来。

  “我热衷于司法事业,从我进入法院工作那一天开始,我清醒地认识到我肩负的责任与使命,努力做好一个人民法官的本职工作,努力做到司法为民。”陈寒梅感慨道。

  全力以赴勇立潮头化解难题

  她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勇气、以舍我其谁的担当和功成不必在我的豪情气概,全力投身于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工作。她总结出“三勤”“四能”,即嘴勤、腿勤、脑勤和能说、能跑、能看、能想。

  加班成为她工作常态,白天奔走在执行路上、晚间研判案件撰写文书。近三年,她参与调解结案375件,占了三年中调解结案的50%以上;争取司法救助金330万元,全部发放到困难当事人手中;办案率、化解率、接访率分别占全院领导办案数的前列。

  执行路上并不平坦,时常会遇到棘手案件,陈寒梅依然从容不迫、耐心化解。尤其是处理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上,她经常独自驱车奔波于各个涉案的政府部门进行协调。尽管时常吃“闭门羹”,一些部门的负责人经常以各种理由推诿不会见。但困境在前,她并不退缩,而是拓展思维,迎难而上,细心查找突破口,巧用各种执行措施,硬是把近十件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一件一件“啃”“嗑”“咽”,现已全部化解。

  在执行陈某与某局涉党政机关案件中,该局一直声称无能力履行法定义务,且其使用的不动产没有产权登记,无法处置。一方面申请执行人多次到法院要求强制执行,另一方面被执行人主体属于特殊执行主体,执行难度较大,执行工作一度进入僵局。

  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树立法治政府形象,陈寒梅多次奔走于案件当事人之间,寻求更好的化解办法。在执行调查中,被执行人名下不动产收取租金作为其收入主要来源,经组织被执行人与租户协商,保持五年内租金不变,一次性收取租金240万元作为偿还本案还款义务的,该案最终得以有效化解。

  她主动承办重大疑难案件,她所承办的某银行与某民营企业借款合同一案,涉案金额1.3亿元,因该企业多年未从事经营活动,公司场地一直闲置,陈寒梅考虑到若不及时处置被执行人的财产,债务利息会如雪球越滚越大,执行难度更大。必须及时将被执行人从沉重的债务纠纷中解放出来。

  陈寒梅刚接手该案件便组织双方当事人会面并告知若经依法拍卖无人竞买的法律后果。某银行同意拍卖不成交愿意接受以物抵债。最后,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1.2亿元抵债给银行,该案得以全部化解。

  善作善成摸索创新执行措施

  为了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陈寒梅执着而坚定地带领队伍攻克重重难关,同时勇于创新,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推出“六大率先”执行举措:

  一是率先在全市法院范围内开展执行攻坚大行动,以“三个一律”强制措施,集中执行一批案件、集中惩戒一批,促使履行860多万元、执结103件;

  二是率先在全市法院引进第三方辅助司法网络拍卖工作,既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又提高拍卖工作质效,180起案件物品网上成功拍卖,累计成交金额8916多万元,拍卖成交率达70.68%;

  三是率先在全市法院组建速执团队,速执团队分流45%执行案件,目前受理案件1287件,结案1239件,以简案快办模式大大缩短了执行办案周期,提高执行办案用时,有效缓解“案多人少”困局;

  四是率先提出财产保险促保全机制,进一步推进网络查控前置,自该机制确立以来,受理执行保全案件415件,保全到位金额1.29亿元,有效破解执行难题;

  五是率先提出并在本院微信平台推出“平南县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知识有奖竞答”,在广西法院是首创的,短短时间内阅读量1万多次,有效提高民众认识理解执行工作;

  六是率先在全市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先后与地税、公安机关等部门签订协议,有效解决执法难问题。

  此外,为敦促被执行人限期履行法律义务,她提出并发出敦促履行通告,促使履行1900多万元。在她的推动下,平南法院大胆探索、敢于碰硬,率先在贵港全市法院应用悬赏机制破解执行难案,率先在全市法院作出首例拒执罪判决,相关案例数量位居全市前列,等等。

  以身作则坚定信念一身正气

  陈寒梅牢固树立司法廉洁意识,从不滥用权力,不为金钱所惑,不为利益所动,自觉遵守“十条禁令”。

  不管在审判岗位还是执行岗位,她始终认真审理好每个案件。她深知“己身不正,何以服人”的道理。她经常说:“廉洁和公正是对法官的最低要求。廉洁才能不偏不倚,公正才能杜绝欺诈。”

  她在承办的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件时,被执行人托熟人给她送礼,要她“通融通融”,被她当场严厉拒绝。也因为她一身凛然的正气,她被群众赞誉为龚州天平的“女包公”。

  世界上有两种东西让人为之震撼,一个浩瀚星空,另一个是崇高品德。

  陈寒梅,一位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干实事的基层法院法官,凭着自己的一腔热诚和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用自己的一言一行来诠释的人民法官的为民情怀。她诚知难消不平事,依然司法为民勇往前。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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