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超:“精雕细琢”每一个执行案件
2018-12-25 08:13:25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广州海珠区法院执行法官陈文超
  • 台风天带队执行
  • 对当事人进行问话
  • 陈文超法官及助理
  “85后”执行法官是什么模样?

  或许,我们可以从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陈文超的身上找找答案。

  陈文超,生于1986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进入法院后,朝气蓬勃、雄心壮志的他,理想目标和大多数法学生一样是去审判庭工作,却因会说粤语,被分配到了执行局,一扎根就是整整8年。

  “刚开始心理落差比较大,但当我沉下心去办执行案件,去处理法律问题时,我认为执行法官的专业知识储备和要求一点都不比审判法官低。”

  最美的青春奉献给了执行一线。陈文超从书记员逐渐成长为执行局里的办案中坚,再被委任为执行局第五执行组组长,是执行局里工作绩效得分最高的法官。

  锐意创新——总比别人早迈出一步

  申请执行人逾800人,案件数逾900件,标的超过5亿元,涉及重大民生利益……

  2017年,陈文超接手了涉广州市某展览公司近千件执行案。这是一批老大难的案子,案件数量多、耗费时间久、当事人诉求反应激烈。被执行人广州市某展览公司对外负债巨大,名下资产却无法直接拍卖清偿债务,导致案件长达10年都没能执结,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从接手这批案子开始,我接待当事人的次数都数不清了,坦白讲,压力非常大。”案件办理前期,因严格按当时的执行法律规定处理,无法找到突破口。

  同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陈文超看到了另一种处理思路——“执转破”。一旦成功实现“执转破”,就可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整体处理,又或者进行重整,经营其名下物业逐步清偿债务。但是,这种方式当时在广州两级法院都没有先例。

  这个“螃蟹”要不要吃?

  “总要有人迈出第一步。”一番思虑后,陈文超决定大胆一试。

  为此,他潜心研究“执转破”的法律规定,查阅了大量文献资料,积极沟通上级法院。经过一年的努力,他成功将这批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该案的执行工作再现生机。

  “大变则大效,小变则小效”,只有敢于打破陈规,敢于尝试才能在困境中找到新出路,司法亦是如此。

  有一回,陈文超上演“单骑释群疑”,一个人做50多名当事人的答疑工作,从白天谈到黑夜,口干舌燥终于换来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理解。

  忆起这一幕,陈文超感受深刻:“一边是执行法官加班加点,埋头苦干;另一边执行效率却不凸显,群众怨气很大。”

  作为年轻人,必须做点什么。今年来,总对总查控、失信黑名单、网络拍卖、网络询价等为执行工作带来巨大变革。只要是愿意吃“螃蟹”的执行干警,都会从中得到进步。

  陈文超这一步迈得坚定,他不仅是海珠法院“执转破”第一人,还是该院网络拍卖首个拍卖额达2亿元的法官,利用腾讯大粤网、今日头条执行直播第一人。

  胸有正气——敢接下"硬茬"不怕硬碰硬

  广州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支点,是港澳地区同胞窥见内地法治进程的一扇窗口。作为广州的城区法院,海珠法院常收到涉港澳同胞的执行案。

  1936年出生的林某娟是香港居民,20世纪80年代在家乡海珠区建了一栋房,后领取了农村宅基地使用证。因她长期定居香港,该房委托亲戚管理。

  而当年迈的林某娟欲回乡养老时却发现,侄子黄某权已“鸠占鹊巢”并拒不交还。2014年4月,林某娟起诉要求侄子交还房屋,获法院判决支持。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进展并不顺利,被执行人黄某权称自建房居住至今已逾二十载,“外乡人”凭一纸证书就要“乡里人”全家迁离“没道理”。同时,住房为其唯一住宅,要求法院立即停止执行,并扬言全家人“与房共存亡”。另一方面,林某娟见案件久未执结,不断信访。

  该案能否办好,关系港澳同胞的合法权益能否在内地得到保障,关系港澳地区群众对内地法治水平的评价。

  年轻的陈文超接过了这个“烫手山芋”。

  他对黄某权进行释法说理,但对方拒不配合搬离。陈文超于是将黄某权名下存款进行冻结、扣划,作为房屋使用费,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施加压力。

  经过实地走访调查,陈文超发现黄某权全家居住在涉案房屋二楼,而一楼用来出租。于是他转换策略,说服承租人迁出,但黄某权仍拒不交出空置部分房屋。为此,陈文超对黄某权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但拘留期满后,黄某权仍不履行。

  “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追究黄某权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陈文超果敢而坚决,启动刑事追责手段。

  至此,黄某权才意识到问题严重性,主动配合执行,交还房屋,并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该案最终顺利执结。林某娟的家属专程来到法院为陈文超送上锦旗,感谢其公正执行。

  “坚守公义,秉持匠心,尽最大努力解决当事人的问题,这是我始终努力的方向。”陈文超对每一个执行案件“精雕细琢”,以一颗法律人的匠心,兑现纸上的权利,填补实践理论的空白。

  初心不改——“八年磨一剑”终成执行精锐

  “超哥真是连一点私人时间都没有呀!”

  陈文超一直是执行局里来得最早的那个人。早上6、7点,办公桌前总能看到他忙碌的身影,同事们上班时,厚厚的一叠执行文书已经悄然“诞生”。夜幕降临,当人们早已饭饱,安坐家中享受温馨时光,他才从单位启程回家。“5+2”、“白+黑”早已成为他的习惯。

  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年里,陈文超更是铆足干劲。今年1-11月份,他带领两名助理结案796件,这里面不包含速执案、系列案,都是实打实的搬迁、回迁、探视、恢复原状、交付特定物、以及需要对大量的有形资产进行变现的案子。

  存案量不断下降,结案数稳居执行局前三。截至11月份,陈文超多个办案指标均为全局第一,综合评比十分突出。

  从初出茅庐的大学生成长为执行法官,陈文超一路走来,初心不忘,办过五花八门的案件,见过形形色色的当事人,见证了执行工作的大发展,更留下了自己坚实的脚印和对执行工作的深情。

  他针对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发出过多份司法建议,均获得良好反馈,有的还得到区领导的专门批示;他总结的“执转破”经验做法,规范操作流程,在全市法院获得推广;2015年起,其参与整理执行新规汇编,定期汇编成册,至今文印已超1200本。

  “工作八年,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和深入,我感觉法官的状态越来越向我当年读书时的理想模型靠近,我也很荣幸自己能够加入这个队伍。”

  对于“85”后执行法官陈文超而言,这只是开始。朝气蓬勃、专业睿智、胆大灵活、初心不改是他独有的气息,在这条司法为民的道路上,他仍将勇立潮头,逐浪前行。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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