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中明:“四最”佳绩 “五字”心得
2018-12-22 21:22:25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徐中明(左一)在执行现场
  • 7位农民工代表送锦旗表达谢意
  • 烈山法院发出“相城猎赖”行动第一张搜查令
  • 媒体记者看执行 假日突击效果好
  22年,

  承办3000余件执行案件,

  无一超过期限,无一投诉信访,

  在安徽淮北全市法院“结案数最高、执结率最高、到位率最高、执行效率最高”。

  这就是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徐中明。

  说起执行工作,徐中明有“五字”秘诀:

  突出一个“情”字

  “案件执行是我们每天的工作,但当事人可能一辈子就来法院一次,一件案件没办好,当事人可能一辈子都不再相信法院。”这是徐中明经常对年轻执行干警说的话。

  作为执行战线上的一名老兵,22年风雨执行路,大江南北都留下了他的足迹;八千多个日日夜夜,办公室的灯光常常是最后一个熄灭,白天外出执行,晚上回来加班加点写文书,只为尽早兑现向申请执行人的承诺。

  特别是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最近三年里,他承办案件1300余件,年均办案超400件,每年结案率都在95%以上,结案标的额高达4亿元。

  在一件北京某燃料公司与淮北市某物资公司、安徽省某物贸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中,他一头扎进如小山一般的财务报表中找寻财产线索。最后,硬是在三天时间内查找到被执行人在上海某融资租赁公司占股上亿元,对3600万股权予以冻结,确保案件顺利执结。

  他一直患有心脏病,长期的高负荷工作,让这个铁汉子也有累倒的时候。2017年一次夜间执行行动中,由于过度劳累倒在了办公室,被同事紧急送医。但即使在住院期间,他还在抱怨:“我这身体咋这么不争气!”言语间尽是对执行工作的牵挂。

  突出一个“民”字

  “坚决不能让老百姓在执行中拿白条,生效的法律文书必须得到执行”,这一直是徐中明的座右铭。

  在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他无论执行标的额大小都一视同仁,穷尽各种执行措施,把“真金白银”装进群众口袋,共执结涉民生案件1100余件,执行到位金额1300余万元,收到锦旗30余面、感谢信50多封。

  在一起600余名矿工经济补偿金和工资系列案件中,他一次次跑政府、跑煤矿,终于从煤矿政策性关闭资金中争取到补偿金550余万元,及时发放到矿工手中,淳朴的群众自费请了乐器班送来锦旗——“人民的好公仆、爱民的好法官”。

  突出一个“硬”字

  “无论是谁,只要有执行能力,该执的坚决要执,找谁都没用。”这句话徐中明经常挂在嘴边。

  几年来,他经手执行完毕156件大案难案,金额多达1.6亿元,安徽电视台专题报道。最高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部署和安徽法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以来,他积极参与“相城猎赖”“秋收行动”“攻坚冲刺月”等一系列执行专项行动,起早贪黑,拘留67名“躲猫猫”的被执行人,执行到位款项150余万元。在面对某单位负责人多次故意刁难时,他果断采取拘留措施,有力地维护司法权威。

  注重加强与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与公安、检察、国土、房管等多部门的联系互动,对126人采取司法拘留、移送追究拒执罪等强制措施,党委政府“五个支持”执行工作的做法受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肯定。

  突出一个“新”字

  “只有与时俱进,敢于创新,解决执行难这个老问题才能找到新办法。”

  徐中明着力创新执行方式方法,不断提升执行质效,有效维护胜诉当事人权益。在执行工作中,针对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案件难执行的问题,他向领导建议借助纪检的力量来促成案件执行。

  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纪委监委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对行政机关、党员、公职人员失信行为予以惩戒的办法》,形成治理涉行政机关及公职人员执行难案的长效机制,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专题报道,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批示:安徽淮北以纪检利器破解“政府老赖”执行难做法和经验值得总结和推广。

  在执行某镇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中,他多次到镇政府陈明利害,协调纪委监委约谈督促,最终770万元工程款全部执行到位。

  在他的积极建议下,烈山区法院设立安徽省首家集咨询答疑、网络查控、简案速执、来访处理等十余项功能为一体的执行事务中心,仅2018年接待当事人3600人次,网络查控措施期限内发起率96%,执行周期同比缩短20%,执行信访同比下降30%。省内外10余家法院60余人次前来交流学习。

  他还善用信息化手段攻坚执行,利用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705人纳入失信黑名单,50余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120余万元。安徽法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启动后,他又强力推进“执转破”工作,将3家符合破产条件的“僵尸企业”转入破产程序,其中仅房产项目“傲景观澜”破产和解案就盘活资产3.03亿元,保护112名债权人、300余户拆迁安置户和购房户的合法权益,有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突出一个“廉”字

  “我们执行岗位每天面对的钱财物成千上万,但一分都不能沾。”二十多年的执行工作生涯,徐中明始终坚持“廉字当头”,自觉抵制诱惑。

  在一起买卖合同执行案件中,徐中明多次奔赴外省,最终执行到位近百万元。申请执行人为表示谢意,偷偷将一个厚厚的红包塞进感谢信里,被他发现并当场拒绝:“执行款是你应该得的,依法办案是我应该做的,你的心意我领了,但钱一分也不能要。”

  像这样大大小小拒请、拒礼、拒情的事例不知有多少,但老徐从不后悔。“既然选择了做人民法官,就要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徐中明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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