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见证
一个老法官眼中的改革开放
2018-12-10 16:51:4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陆平 口述 童曙明 整理
我叫陆平,今年73岁,在湖北英山县人民法院工作了32年,从基层法庭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党支部书记、到立案庭、信访办,直到退休;先后40多次获得省市县法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法官”、“先进工作者”“优秀调解员”等荣誉。今年是改革开放的40年,作为一名老法院人,可以说是改革开放的经历者,见证者,实践者。
特别是改革开放走过的四十年的历程,我看到了英山法院的司法进程也随着改革的步伐走进了新时代。真是感慨万千:当年简陋的法庭、落后的交通工具、艰苦的办案环境已成为历史了。
1973年,英山县人民法院恢复了。1977年,为了方便群众诉讼,英山法院建立五个基层人民法庭。当时,法官下乡办案大部分是骑自行车,一个法庭只有一部摩托车,以送达文书为主。法院也没有照相机、摄像机设备。
2000年,法院将原有8个人民法庭撤并为4个中心法庭,将未设立法庭的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定期巡回办案。
我在英山县草盘地镇草盘法庭工作了14年。曾记得:1978年的春天,草盘法庭辖区的星光村一组20多个农民为了自留山森林的界限问题,两个地方的农民为了这块山的界限多年闹矛盾,还发展到多次群体打架的程度了。20多名农民到法院联名起诉邻近乡镇的农民,都说对方毁了界石,想独自占有山林,要求法庭划分自留山的界限。为了达到案结事了,调解一案教育一方的目的,法庭决定到山林中现场开庭。
那时的法庭只有一个庭长和我一个书记员,庭长看到我年轻,要锻炼我,就把这个农村纠纷案件让我一个人前去调解。
那天,我和原告被告一起来到山上,双方还来了80多人到现场观看我们怎么样处理这个案件。
我一到现场,通过看整个森林的面积,询问双方原来的大致界限后,就安排民工在大致界限的地方向下面挖掘一条沟寻找界石。经过10多人3个小时的挖掘,终于在70公分深的山沟里挖到了解放初期的界石,界石上刻有1957年界石字样。原来是因为年代久了,山上的老界石被水土冲过埋没了,导致后来发生矛盾纠纷。于是我就围绕老界石为主,再当着双方的面重新确定划分新界限,双方心服口服,并握手言和。就这样,一场群体纠纷被我半天时间现场解决了,还起到了宣传法律的效果,得到了广大干群的好评,被人们赞称为“小法官办好了大案件”。
就这样,在几十年的办案生涯中,我都是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保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尽力调解结案。有时,到外省办案时,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们虽然隔山隔水、隔省隔县,但是不隔法律,同是中国人都要共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几十年过去了,这句话至今还被人们经常提起。
在40多年的风风雨雨中,英山法院经历了曲折而充满希望和生机的发展历程,发展到今天,法院设有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执行局、立案庭、审监庭、法警队、审管办、司法鉴定科、纪检组、监察室、政治处、研究室、办公室、信访办、工会等机关庭局室队;4个基层法庭,两个旅游法庭,5个巡回审判点。我还作为法院退休干部经常回到法院参加各项活动。
英山法院在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涌现了一批又一批先进模范人物,其中获全国政法系统表彰的典型陈玲,获省级表彰的有40多人次,获市、县级表彰或记功的110多人次;县法院于1994年、2001年、2015年分别被省高院授予“最佳人民法院”、“人民满意法院”光荣称号和荣记集体二等功,多次获得“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我作为一名老法院人也感到由衷的高兴和自豪。
现在,英山法院新的办公大楼、科技法庭、全程录像设备、全国法院联网系统,书记员传统的手写记录变为电脑记录、现场打印,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巡回法庭下乡办案借助的是现代化的巡回审判车。法院全体干警传承公正、坚守正义,扎根基层、司法为民,年均结案3000余件。回顾往事,变化的是办案方式,变化的是办公环境,不变的是我们肩负的使命,不变的是公正司法。
作者单位:湖北省英山县人民法院
特别是改革开放走过的四十年的历程,我看到了英山法院的司法进程也随着改革的步伐走进了新时代。真是感慨万千:当年简陋的法庭、落后的交通工具、艰苦的办案环境已成为历史了。
1973年,英山县人民法院恢复了。1977年,为了方便群众诉讼,英山法院建立五个基层人民法庭。当时,法官下乡办案大部分是骑自行车,一个法庭只有一部摩托车,以送达文书为主。法院也没有照相机、摄像机设备。
2000年,法院将原有8个人民法庭撤并为4个中心法庭,将未设立法庭的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定期巡回办案。
我在英山县草盘地镇草盘法庭工作了14年。曾记得:1978年的春天,草盘法庭辖区的星光村一组20多个农民为了自留山森林的界限问题,两个地方的农民为了这块山的界限多年闹矛盾,还发展到多次群体打架的程度了。20多名农民到法院联名起诉邻近乡镇的农民,都说对方毁了界石,想独自占有山林,要求法庭划分自留山的界限。为了达到案结事了,调解一案教育一方的目的,法庭决定到山林中现场开庭。
那时的法庭只有一个庭长和我一个书记员,庭长看到我年轻,要锻炼我,就把这个农村纠纷案件让我一个人前去调解。
那天,我和原告被告一起来到山上,双方还来了80多人到现场观看我们怎么样处理这个案件。
我一到现场,通过看整个森林的面积,询问双方原来的大致界限后,就安排民工在大致界限的地方向下面挖掘一条沟寻找界石。经过10多人3个小时的挖掘,终于在70公分深的山沟里挖到了解放初期的界石,界石上刻有1957年界石字样。原来是因为年代久了,山上的老界石被水土冲过埋没了,导致后来发生矛盾纠纷。于是我就围绕老界石为主,再当着双方的面重新确定划分新界限,双方心服口服,并握手言和。就这样,一场群体纠纷被我半天时间现场解决了,还起到了宣传法律的效果,得到了广大干群的好评,被人们赞称为“小法官办好了大案件”。
就这样,在几十年的办案生涯中,我都是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保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尽力调解结案。有时,到外省办案时,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们虽然隔山隔水、隔省隔县,但是不隔法律,同是中国人都要共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几十年过去了,这句话至今还被人们经常提起。
在40多年的风风雨雨中,英山法院经历了曲折而充满希望和生机的发展历程,发展到今天,法院设有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执行局、立案庭、审监庭、法警队、审管办、司法鉴定科、纪检组、监察室、政治处、研究室、办公室、信访办、工会等机关庭局室队;4个基层法庭,两个旅游法庭,5个巡回审判点。我还作为法院退休干部经常回到法院参加各项活动。
英山法院在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涌现了一批又一批先进模范人物,其中获全国政法系统表彰的典型陈玲,获省级表彰的有40多人次,获市、县级表彰或记功的110多人次;县法院于1994年、2001年、2015年分别被省高院授予“最佳人民法院”、“人民满意法院”光荣称号和荣记集体二等功,多次获得“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我作为一名老法院人也感到由衷的高兴和自豪。
现在,英山法院新的办公大楼、科技法庭、全程录像设备、全国法院联网系统,书记员传统的手写记录变为电脑记录、现场打印,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巡回法庭下乡办案借助的是现代化的巡回审判车。法院全体干警传承公正、坚守正义,扎根基层、司法为民,年均结案3000余件。回顾往事,变化的是办案方式,变化的是办公环境,不变的是我们肩负的使命,不变的是公正司法。
作者单位:湖北省英山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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