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丽:一辈子做群众的亲人
2018-11-27 15:56:0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詹旋江 芮舟
黄志丽(左二)到社区调查走访。 林朝晖 摄 人物小档案 黄志丽,女,1972年3月10日出生,汉族,福建龙海人。1995年进入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现为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巷口人民法庭庭长。曾获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敬业奉献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等荣誉称号。
  声声宣誓中,她手按宪法喊出誓言;法槌起落间,她耳听八方谨慎研判;群众家里,她耐心倾听用心关怀——她就是“时代楷模”,群众眼中的“知心法官”黄志丽。

  她的影响力并不仅仅限于十几年来办理的5000多个案件,还在于她始终坚持把岗位作为奉献的舞台,以苦为乐,默默奉献。她每天都要加班3至4个小时,算起来,一年就是1000多个小时。以一颗公心端稳天平、握牢法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她把司法为民延伸到了法庭之外,率先创设了“黄志丽法官工作室”。2012年至今,“黄志丽法官工作室”为群众答疑解难1281次,送法律服务295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164件,通过诉前联动化解民事纠纷1597件,社区诉讼案件得到大幅下降。

  黄志丽用实实在在的服务,把春天般的温暖送到了群众心坎上。

  2010年2月底,失业妇女钟某惠因经济困难担心养不起孩子小沈,思虑再三决定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几天后15岁的小沈得知了这个情况,心智尚不成熟的他感到妈妈不爱自己想抛弃自己,失望之下服安眠药自杀,所幸发现及时被抢救回来。黄志丽听到钟某惠电话里的哭泣,马上买了水果和孩子喜欢的零食、书籍赶往医院看望。

  为解开孩子的心结,熟知儿童心理学的黄志丽抽出时间耐心地陪着小沈聊天,聊他喜欢的NBA、学校生活、朋友趣闻等等话题。聊天中她得知小沈长期跟随母亲生活,父亲再婚后并未尽到父亲的义务,母亲变更抚养权的行为让他感到悲愤,甚至生无可恋。

  “妈妈只是想让你有更好的生活环境,你相信阿姨,你的愿望阿姨会帮你实现的,好吗?”黄志丽充满爱意地抚摸着孩子的头,小沈点了点头,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

  安抚好小沈后,黄志丽忘记了自己还未吃晚饭,马上赶回法院,电话联系小沈的父亲,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深入分析孩子与他生疏的原因,教他如何与孩子建立良好的关系。电话里,小沈父亲一阵沉默后,长长地叹了口气:“以后我一定多抽出时间陪孩子,这段时间给孩子造成的伤害我也有错。黄法官,你能不能帮我告诉孩子母亲,抚养费我愿意每月增加到600元。”当晚11时30分,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第二天,黄志丽将好消息带给了小沈,病床上的他高兴得跳了起来,手舞足蹈,连声叫着:“法官妈妈,你真好。长大了我也要读法律,做一个像你一样的法官。”

  这温馨的场景,令一旁的钟某惠及医院护士泪流满面。

  前些年,法院里常见到一位80多岁的老妇人,拄着拐杖慢慢走着,同事们都知道,她是来看黄志丽的,便帮忙搀扶老人到黄志丽的办公室里。老人每次都说:“志丽你忙你的,我就是来看看你,看着你,我就感到心安。”黄志丽不忍老人腿脚不便这样跑来跑去,下班后亲自送老人回家。老人自责:“我又给她添麻烦了。”老人所在村的干部感慨,“不说别人还真当她们是亲母女呢。”

  2007年,老人因为交通事故导致左腿粉碎性骨折,刚刚接到卷宗的黄志丽第一个念头,便是先去看望老人。当黄志丽急匆匆地赶到时,却发现卧病在床的老人竟无人照顾,仅有一个儿子也远在北京。她立刻放下包,给老人擦身子、做饭、打扫屋子。老人生活原本就不富裕,为了治病更加拮据,黄志丽找到了村干部,协调后为老人请了一个保姆照顾老人起居,她还自掏腰包垫付了一个月的保姆费和老人生活费。白天,她找肇事者调解赔偿事宜,协调赔偿款来源;晚上,她担心保姆对老人不好,亲自到老人家里给老人擦洗、喂饭,嘘寒问暖。终于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赔偿款交到了老人手里,那天,老人抱着黄志丽哭了很久。老人不知道,这笔赔偿款,是黄志丽带着肇事司机到江西执行后亲自带回来的,这一路她风雨兼程,来不及合一会儿眼,买的是火车硬座票,吃的是泡面。

  结案了,黄志丽还经常去看望老人,每次村干部接到黄志丽的电话,便知道是来询问老人的情况。3年多的时间里,她从未间断过关心老人,每回偷偷塞给老人零花钱,老人拒绝,她就假装生气说不拿以后就不去看她了,老人只好收下。此后,只要听到有人提起黄志丽,老人就眉开眼笑地说:“她是我的孝顺闺女。”

  2010年,老人弥留之际,念叨着黄志丽的名字,含笑离世。

  记者遇到了芗城区前锋社区的游某华,她逢人就说:“是黄志丽法官救了我们母女,没有黄法官就没有我们母女的今天,她是我的‘知心大姐’。”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游某华经历过两次不幸的婚姻。她的第一任丈夫是个酒鬼,经常喝得酩酊大醉后对她拳打脚踢,百般无奈的她只好选择了离婚。离婚后她到一个鞋厂打工,其间认识了感觉还可以的洪某,2010年他们领了结婚证,游某华多么渴望过上夫妻恩爱的美好生活。

  然而,残酷的现实再次让游某华的美梦破碎。成家后的洪某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他嗜赌如命,常常不着家。妻子怀孕呕吐、头晕,他视而不见,还趁机把家中的冰箱、空调卖掉还赌债。2011年春节后,身心俱惫的游某华挺着个大肚子来到法院起诉离婚。后经黄志丽调解劝说,洪某当着妻子的面写了保证书,作出每个月给妻子1000元生活费,并好好照顾妻子的承诺。

  可撤诉没多久,洪某又去赌博了。游某华对此表示不满时,却被愤怒的婆婆赶出了家门。彻底绝望的她走到漳州大桥准备自杀,可想到肚子里面的小生命,她有点犹豫,就给黄志丽打了个电话。黄志丽不顾天黑夜深,立即赶往漳州大桥对游某华说:“没看清一个人就跟他结婚那只是笨,现在又要为了不珍惜你的人自杀那才叫傻。”黄志丽的极力劝解下,游某华终于打消了自杀的念头。黄志丽得知游某华没地方住,就临时为她安排了一个住处。等黄志丽忙完这一切,天已大亮。

  2012年,离婚后的游某华带着刚满周岁的女儿生活极其艰难。黄志丽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不但经常从自己微薄的收入中拿出一部分钱接济她,还想办法联系区妇联支助游某华,并多方奔走为她找到一份工作。如今游某华的女儿已经3周岁了,游某华每次抱着孩子来到芗城法院,孩子都会高兴地说:“找阿姨、找阿姨。”

  大爱至诚,大爱无边。在法官黄志丽的心中,每一个百姓都是自己心中最亲最爱的人。

  法治建设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党和国家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法治建设出现了什么样的变化,作为基层法官,感受最深的是什么?对此,记者采访了黄志丽。

  “今年是我到法院工作的第23个年头,作为法治建设参与者、亲历者、见证者之一,我由衷地感受到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法治中国建设驶入‘快车道’。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黄志丽说,“作为一名基层法官,我感受到的最大的变化是随着‘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铺开,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减轻群众诉累的便民利民改革不断深化,‘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的顽疾逐步破解……尤其是这5年,司法体制改革攻坚克难,人权司法保障不断完善。公平正义,已日益成为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

  “全民守法的氛围日益浓厚,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被充分调动起来。以道德滋养法治,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以法律守护道德底线,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民法总则,通过法律和政策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在全社会凝聚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精气神’。法治正在成为13亿多人民的共同信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已经迈上新的征程。”黄志丽的脸上挂着自信的微笑。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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