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中院审理一特大网络投资诈骗案 涉案3.2亿
2018-11-20 08:42:00
     中国法院网讯 (陈杰)  2018年11月13至14日,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王某等18人网络投资诈骗案,该案被害人遍布全国各地,涉案金额高达3.2亿元。当日,数百名被害人及群众旁听了庭审。

  黄冈市检察院指控:2016年4月至2017年7月,被告人王某收购新西兰某金融公司并将其改名为ACN,招募张某等人担任ACN平台各部门负责人,未经国家相关机构批准在我国境内开展外汇按金交易,并对外宣传ACN为合法外汇交易平台,以按比例返还交易手续费和客户全部亏损为获利方式招募代理商。ACN平台设置AB两个资金端口,A端口资金进入国际市场交易,B端口资金进入王某在第三方支付公司开设的帐户,在ACN外汇交易平台进行虚假交易。

  ACN平台黄冈代理商徐某招募数名业务员以女性身份在交友网站向被害人介绍宣传ACN平台,在与被害人聊天过程中虚构自己投资获利等情况,用模拟盘虚拟盈利并截图向对方宣称在平台炒外汇能赚取高额收益,诱导被害人开户入金。在交易过程中,业务员通过诱导被害人频繁交易套取高额手续费、骗取客户帐号密码后直接操作致使其亏损、引导客户止盈不止损等方式获取被害人交易手续费和亏损。短短3个月,通过ACN平台按比例返还交易手续费和客户全部亏损,徐某获利75万余元,而徐某仅仅是该平台众多二级代理商中的一员。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等18人以非法占有被害人资金为目的,搭建、运营非法外汇交易平台,诱骗被害人进行虚假外汇交易,以诱导频繁交易和反向交易等手段致使被害人损失,骗取他人财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本案案情复杂,涉案人数较多,黄冈中院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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