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案件网上审”互联网法院开启诉讼新体验
2018-11-14 15:24:08 |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 作者:孙亚慧
“互联网上的纠纷,就交给互联网来办”,在正式挂牌近2个月后,北京互联网法院迎来了“首案”开庭,与此同时,广州互联网法院也在成立1个月后敲响了“第一槌”,互联网法院所带来的低成本和便捷性引来多方点赞。
打破时空限制
去年8月,全国第一家集中审理涉网案件的试点法院在杭州成立。依托互联网技术和“网上案件网上审”的思维,将涉及网络的案件从现有审判体系中剥离出来,一时间,杭州互联网法院风头无两。
1年之后,北京和广州的互联网法院也相继成立,而在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的首案正式开庭,以全程在线的方式,让原告和被告借助电脑和网络在电子诉讼平台上完成庭审。
数据显示,截至10月31日,成立仅不到60天的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总访问量已达381.35万人次,累计注册2880人。与此同时,法院共收到立案申请5497件,其中诉前多元调解案件1938件,正式立案777件,已结案373件。
当事人并不需要赶到法院,起诉、调解、立案、送达、庭审、宣判、执行等全流程诉讼环节都可网络化办理。同时,若是经法院审查不适合在网上审理的案件,还会采取传统的线下开庭方式,但其他环节仍会在线上完成。此外,北京互联网法院提供诉讼风险智能评估、诉状自动生成、在线浏览卷宗材料等多种智能化服务,真正可以为当事人带来便捷又高效的诉讼体验。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姚欢庆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涉网的案件金额通常比较小,并且很多时候当事人双方往往不在同一个地方,如果必须到现场来处理案件,仅是交通成本就很可能会超过整个案件的标的额。在这种情况下,通过网络来处理相关诉讼,可以有效节约双方成本。
节约诉讼成本
互联网的有效助力,对于进一步提高司法公正、推进司法改革进程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张雯曾在接受采访时谈到,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对于这样的新生业态理应密切关注。
“网络所带来的便利性,会使得所有人都能感受到高科技带来的社会进步,互联网法院也是一样”,姚欢庆说道,“不仅是案件审理,线上法院也能有效地调解问题,大量的案子不需要当事人到法院里,‘低成本’打官司对原被告双方来说都十分方便。”
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的节约都实实在在地体现在了互联网法院的司法实践中,单是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不必打印,就能为当事人免去打印几百张甚至更多纸质材料的负担,更于细节处体现便民利民。
与此同时,通过技术,互联网法院中所有跟双方当事人有关的数据都会被留存。在数据“留痕”的情况下,能够更好地保证案件的公正性以及事后的可追溯性,“参与诉讼的主体也会更加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当事人,这就可能很好地避免大量上诉的出现,诸多案件可能在一审时就能成功解决了。”姚欢庆说。
加大宣传力度
一项新事物的出现,很可能也会伴随出现一些之前不曾有过的新问题,业内人士认为,在接下来的司法实践中,也应该注重规律总结,综合运用法律、科技、宣传等多种手段,来保护新事物的健康发展。有报道称,互联网法院也有向当事人正常发送相关诉讼信息后被当成诈骗短信的案例,无奈之下法院只能寄送纸质材料。姚欢庆认为,出现这种情形也在情理之中,未来伴随着宣传力度的加大、互联网法院案件处理数量的不断增多,公众对于通过互联网法院合法维权的理解也会不断深入。
“未来很可能也会有类似的情形出现。”姚欢庆说,“互联网法院要做好宣传工作,面向整个社会加大宣传力度。同时,我们也应加强对个人网络数据和网络交易数据的保护,这些方面都非常重要。”他同时提醒,也要对一些可能产生的问题提早防范,“比如,真实的法庭会有法警来对秩序予以约束,而互联网法院的原被告双方是在自己的舒适区进行诉讼程序,会不会出现表演欲比较强的当事人?因为他不像在真实的法庭中,会收敛自己的行为。”
对于可能出现的问题,姚欢庆认为,可以考虑跟诚信档案挂钩,原被告双方若有不当行为,可以记录在诚信档案中,甚至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制裁。同时,要对社会有更多的情形告知,增强公众对互联网法院的了解程度。已有的3家互联网法院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面向全社会提供一种统一的信息告知,向全社会公示。
打破时空限制
去年8月,全国第一家集中审理涉网案件的试点法院在杭州成立。依托互联网技术和“网上案件网上审”的思维,将涉及网络的案件从现有审判体系中剥离出来,一时间,杭州互联网法院风头无两。
1年之后,北京和广州的互联网法院也相继成立,而在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的首案正式开庭,以全程在线的方式,让原告和被告借助电脑和网络在电子诉讼平台上完成庭审。
数据显示,截至10月31日,成立仅不到60天的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总访问量已达381.35万人次,累计注册2880人。与此同时,法院共收到立案申请5497件,其中诉前多元调解案件1938件,正式立案777件,已结案373件。
当事人并不需要赶到法院,起诉、调解、立案、送达、庭审、宣判、执行等全流程诉讼环节都可网络化办理。同时,若是经法院审查不适合在网上审理的案件,还会采取传统的线下开庭方式,但其他环节仍会在线上完成。此外,北京互联网法院提供诉讼风险智能评估、诉状自动生成、在线浏览卷宗材料等多种智能化服务,真正可以为当事人带来便捷又高效的诉讼体验。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姚欢庆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涉网的案件金额通常比较小,并且很多时候当事人双方往往不在同一个地方,如果必须到现场来处理案件,仅是交通成本就很可能会超过整个案件的标的额。在这种情况下,通过网络来处理相关诉讼,可以有效节约双方成本。
节约诉讼成本
互联网的有效助力,对于进一步提高司法公正、推进司法改革进程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张雯曾在接受采访时谈到,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对于这样的新生业态理应密切关注。
“网络所带来的便利性,会使得所有人都能感受到高科技带来的社会进步,互联网法院也是一样”,姚欢庆说道,“不仅是案件审理,线上法院也能有效地调解问题,大量的案子不需要当事人到法院里,‘低成本’打官司对原被告双方来说都十分方便。”
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的节约都实实在在地体现在了互联网法院的司法实践中,单是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不必打印,就能为当事人免去打印几百张甚至更多纸质材料的负担,更于细节处体现便民利民。
与此同时,通过技术,互联网法院中所有跟双方当事人有关的数据都会被留存。在数据“留痕”的情况下,能够更好地保证案件的公正性以及事后的可追溯性,“参与诉讼的主体也会更加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当事人,这就可能很好地避免大量上诉的出现,诸多案件可能在一审时就能成功解决了。”姚欢庆说。
加大宣传力度
一项新事物的出现,很可能也会伴随出现一些之前不曾有过的新问题,业内人士认为,在接下来的司法实践中,也应该注重规律总结,综合运用法律、科技、宣传等多种手段,来保护新事物的健康发展。有报道称,互联网法院也有向当事人正常发送相关诉讼信息后被当成诈骗短信的案例,无奈之下法院只能寄送纸质材料。姚欢庆认为,出现这种情形也在情理之中,未来伴随着宣传力度的加大、互联网法院案件处理数量的不断增多,公众对于通过互联网法院合法维权的理解也会不断深入。
“未来很可能也会有类似的情形出现。”姚欢庆说,“互联网法院要做好宣传工作,面向整个社会加大宣传力度。同时,我们也应加强对个人网络数据和网络交易数据的保护,这些方面都非常重要。”他同时提醒,也要对一些可能产生的问题提早防范,“比如,真实的法庭会有法警来对秩序予以约束,而互联网法院的原被告双方是在自己的舒适区进行诉讼程序,会不会出现表演欲比较强的当事人?因为他不像在真实的法庭中,会收敛自己的行为。”
对于可能出现的问题,姚欢庆认为,可以考虑跟诚信档案挂钩,原被告双方若有不当行为,可以记录在诚信档案中,甚至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制裁。同时,要对社会有更多的情形告知,增强公众对互联网法院的了解程度。已有的3家互联网法院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面向全社会提供一种统一的信息告知,向全社会公示。
责任编辑:魏悦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