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中院召开以案促改工作警示教育大会
2018-11-08 09:43:11
中国法院网讯 (徐晓勇 杨海斌)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教育引导干警廉洁自律、秉公用权、公正司法,11月6日下午,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以案促改工作警示教育大会。市中院院领导及全体干警,基层法院纪检组长、政治处主任参加会议,会议由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宝生主持。
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建英宣读《中共许昌市纪委关于运用〈以案促改典型案件选编〉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通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度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冯建民宣读《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两级法院开展干警从事或参与违规借贷等营利性活动专项清理的活动方案》;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军宣读市纪委监察委印发的《以案促改典型案件选编》。
市中院重点岗位代表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作表态发言,将深刻汲取警示案例教训,加强理论学习,筑牢思想防线,廉洁自律、秉公用权、公正司法,为建设“公信、文明、廉洁、创新”型法院不懈奋斗。会上,全体干警参加了以案促改知识测试,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韩玉芬代表中院领导班子发言,并就如何做好以案促改工作,讲了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体干警一定要提高认识,把以案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深入剖析整改,以案促建、以案促管,踏踏实实将这项工作贯彻落实下去。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自查自纠。紧盯问题,划清责任,找准症结,精准发力,制订完善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监督制约,切实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三是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取得实效。坚持“四个决不放过”的标准,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把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反腐倡廉建设和落实主体责任考核内容,对敷衍应付、推卸责任、整改措施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严肃问责追究。
张宝生做会议总结,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到以案促改工作的重要性,以扎实有力的措施开展工作,务必达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二要严格按照市纪委的要求和以案促改工作方案中确定的方法步骤,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剖析整改、建章立制、总结提炼等,确保取得实效。三要树牢真管真严、常管长严的信心和决心,压紧压实责任,强化考核问责,坚持方法创新,真正达到以案促改、以案促防、以案促建的目的,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发展。
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建英宣读《中共许昌市纪委关于运用〈以案促改典型案件选编〉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通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度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冯建民宣读《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两级法院开展干警从事或参与违规借贷等营利性活动专项清理的活动方案》;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军宣读市纪委监察委印发的《以案促改典型案件选编》。
市中院重点岗位代表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作表态发言,将深刻汲取警示案例教训,加强理论学习,筑牢思想防线,廉洁自律、秉公用权、公正司法,为建设“公信、文明、廉洁、创新”型法院不懈奋斗。会上,全体干警参加了以案促改知识测试,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韩玉芬代表中院领导班子发言,并就如何做好以案促改工作,讲了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体干警一定要提高认识,把以案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深入剖析整改,以案促建、以案促管,踏踏实实将这项工作贯彻落实下去。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自查自纠。紧盯问题,划清责任,找准症结,精准发力,制订完善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监督制约,切实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三是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取得实效。坚持“四个决不放过”的标准,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把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反腐倡廉建设和落实主体责任考核内容,对敷衍应付、推卸责任、整改措施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严肃问责追究。
张宝生做会议总结,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到以案促改工作的重要性,以扎实有力的措施开展工作,务必达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二要严格按照市纪委的要求和以案促改工作方案中确定的方法步骤,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剖析整改、建章立制、总结提炼等,确保取得实效。三要树牢真管真严、常管长严的信心和决心,压紧压实责任,强化考核问责,坚持方法创新,真正达到以案促改、以案促防、以案促建的目的,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发展。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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