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年勇立时代潮头护航经济发展
烟台开发区法院:主动融入改革大局 服务企业转型升级
2018-11-05 08:55:0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闫继勇
- 1992年6月6日,烟台开发区法院举行挂牌仪式。资料图片
- 2009年4月29日,烟台开发区法院为辖区企业举行法律讲座。资料图片
点 睛
1992年,改革开放风潮正劲。这一年6月6日,作为首批沿海开放城市的山东烟台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第一家开发区法院——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从最初的15名干警、租房办公发展到如今127名干警、24300平方米办公楼,从开始年均受案仅几百起到如今受理案件近7000起、员额法官人均办案256起,烟台开发区法院从无到有、化茧成蝶,与我国的其他开发区法院一起构筑起一道别样靓丽的司法风景线。
筚路蓝缕,法治梦想在改革大潮中扬帆起航
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式设立。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1990年4月,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先是在开发区设立了审判庭。1991年1月18日,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任建新到开发区审判庭视察工作,烟台中院关于成立开发区法院的设想,得到了最高法院领导的首肯。
随后,争取成立开发区法院工作稳步推进。1992年6月6日,开发区法院正式成立。回忆起当时的情景,开发区法院现任政治处主任、当时还是一名书记员的王永波满怀感慨:“那天早上9点,在开发区市政工程公司二楼礼堂召开了‘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成立大会’,并举行挂牌仪式,参加仪式的全体干警心情都无比激动,纷纷在牌匾前拍照合影。”
“开发区法院刚成立的时候条件很艰苦,办公地点是租用的开发区2号公寓的三楼和四楼,一共就15名干警。”民事审判庭庭长董好东说道。1992年,他还是华东政法大学刚分配来院的学生。
2016年,开发区法院启用了位于衡山路20号的新审判综合楼,新楼建筑面积24300平方米,设有22个科技法庭以及执行工作室、立案大厅、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等审判功能区。法院内设机构也由最初4个发展到现在的14个,正式在编在职干警72人,聘任制工作人员55人,人员结构更加优化。
众志成城,26年风雨兼程换来化茧成蝶
每个雏鹰都有一个展翅高飞的梦想。开发区法院成立之初,就把“树首家形象,创一流业绩”作为工作目标和追求,怀揣梦想,用扎实的工作和作风向着目标和追求奋进。
“法院刚成立时正处于改革开放推进的关键时期,各项改革举措也处于探索阶段,经济纠纷多发而且矛盾激烈,如何运用法律武器规范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那时候的经济类案件主要以购销合同和借款合同为主,到1993年时就受理各类经济纠纷300余起,标的总额过亿元,其中涉外商事纠纷37件,涉及标的额达到2000多万元。1996年和1997年受金融危机影响金融案件增多,共受理金融案件155起,标的额达1.2亿元。1998年以后房地产案件开始增多,仅当年就审结房地产案件241件,标的额达5235万。”曾任经济庭庭长、现分管民商事审判的专委孙玉群向记者介绍道。
通过审理一起起案件,年轻的开发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履职尽责,为经济新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至今,孙玉群还清晰地记得开发区法院受理的第一起经济纠纷案件:“1992年6月7日,开发区法院受理了第一起经济纠纷案件,案由是购销合同纠纷,标的额2.4万余元,这起案件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就调解结案了,可以说开了一个好头,那时候我在经济审判庭工作,参与了这起案件的审理。”
“1998年国企改制,劳动纠纷案件开始增多。”时任民事审判庭助理审判员、现任行政审判庭庭长的张强回忆,“当时我院受理了开发区企业改制后的第一起群体性职工讨薪案件,被告是开发区某国有建设公司,涉及到两百多名职工的工资,我们法院四个人千里迢迢跑到内蒙古扣押了17台重型机械,奔波了四五千公里扣押回来,我记得当时工委的主要领导亲自到路口迎接,这件事还被报道过,标题是‘大漠追车记’。”
随着各项工作的健全完善,2011年,开发区法院提出了争创全国优秀法院的目标。当时几乎所有人都认为目标太高、不可能实现。可是“小法院”也有自己的“强院梦”,为实现这一目标,开发区法院全院干警曾经连续一年半放弃所有双休,创造了五年清理积案近两万起、“零违纪、零超限、零上访”的“三零”纪录等成绩。通过不懈努力连续七年保持案件收结平衡,开发区法院先后获得“全省清理积案先进单位”“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一等功法院”“全国司法警察体能达标先进单位”等一系列荣誉。
付出终有回报,经过不懈的努力,2015年,该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无私奉献、攻坚克难、争先创优”也成为该院的精神。
延伸职能,书写服务大局司法新篇章
进入新时代,山东成为首个获批的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作为沿海城市的烟台也成为新旧动能转换综合实验区的“三核”之一,而烟台开发区更是核心中的主战场,是全省综合试验区的重点园区。为主动适应工作大局和中心变化的新形势,烟台开发区法院以改革的思维,立足审判职能,主动融入大局和中心工作。
“在新旧动能转换工作中,如果说经济部门是冲锋陷阵的主力军,作为人民法院更是责无旁贷。在深化改革开放的浪潮中,法院不能被动等待,必须主动作为,做好司法服务和保障。”开发区法院副院长于庆荣说道,“对于我们法官来说,把每一起案件办好是基本功,如何延伸审判职能护航改革、护航发展则是真本领,是更大的考验。”
针对辖区企业为主体的区情实际,开发区法院把服务保障企业改革升级作为护航改革发展的重要抓手。在制定重点企业项目服务保障计划、创设派驻专门“巡回法庭”到项目工地现场办案服务模式基础上,开发区法院制定出台了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十条意见。同时重点建设起多元纠纷化解、点对点司法服务、乡村振兴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努力打造全方位的司法服务保障体系。
“司法建议、白皮书和法律培训讲座是我们的三大法宝。”刚刚在正海集团讲完法律培训课的专职审委会委员王炎说道,“我们每年至少要给辖区的重点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一次法律培训,企业的转型升级更需要通过这种交流来探讨怎样规避法律风险,实现平稳过渡。同时这对法官也是一种提升,是双赢的局面。”
26年,弹指一挥间。时代在变、人员在变、环境在变,但是烟台开发区法院人勇立改革潮头、护航改革发展的决心和行动从未改变。新时代,新征程。烟台开发区法院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主线,以护航改革发展为己任,继续争当护航改革、服务发展的排头兵,为改革开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1992年,改革开放风潮正劲。这一年6月6日,作为首批沿海开放城市的山东烟台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第一家开发区法院——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从最初的15名干警、租房办公发展到如今127名干警、24300平方米办公楼,从开始年均受案仅几百起到如今受理案件近7000起、员额法官人均办案256起,烟台开发区法院从无到有、化茧成蝶,与我国的其他开发区法院一起构筑起一道别样靓丽的司法风景线。
筚路蓝缕,法治梦想在改革大潮中扬帆起航
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式设立。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1990年4月,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先是在开发区设立了审判庭。1991年1月18日,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任建新到开发区审判庭视察工作,烟台中院关于成立开发区法院的设想,得到了最高法院领导的首肯。
随后,争取成立开发区法院工作稳步推进。1992年6月6日,开发区法院正式成立。回忆起当时的情景,开发区法院现任政治处主任、当时还是一名书记员的王永波满怀感慨:“那天早上9点,在开发区市政工程公司二楼礼堂召开了‘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成立大会’,并举行挂牌仪式,参加仪式的全体干警心情都无比激动,纷纷在牌匾前拍照合影。”
“开发区法院刚成立的时候条件很艰苦,办公地点是租用的开发区2号公寓的三楼和四楼,一共就15名干警。”民事审判庭庭长董好东说道。1992年,他还是华东政法大学刚分配来院的学生。
2016年,开发区法院启用了位于衡山路20号的新审判综合楼,新楼建筑面积24300平方米,设有22个科技法庭以及执行工作室、立案大厅、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等审判功能区。法院内设机构也由最初4个发展到现在的14个,正式在编在职干警72人,聘任制工作人员55人,人员结构更加优化。
众志成城,26年风雨兼程换来化茧成蝶
每个雏鹰都有一个展翅高飞的梦想。开发区法院成立之初,就把“树首家形象,创一流业绩”作为工作目标和追求,怀揣梦想,用扎实的工作和作风向着目标和追求奋进。
“法院刚成立时正处于改革开放推进的关键时期,各项改革举措也处于探索阶段,经济纠纷多发而且矛盾激烈,如何运用法律武器规范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那时候的经济类案件主要以购销合同和借款合同为主,到1993年时就受理各类经济纠纷300余起,标的总额过亿元,其中涉外商事纠纷37件,涉及标的额达到2000多万元。1996年和1997年受金融危机影响金融案件增多,共受理金融案件155起,标的额达1.2亿元。1998年以后房地产案件开始增多,仅当年就审结房地产案件241件,标的额达5235万。”曾任经济庭庭长、现分管民商事审判的专委孙玉群向记者介绍道。
通过审理一起起案件,年轻的开发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履职尽责,为经济新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至今,孙玉群还清晰地记得开发区法院受理的第一起经济纠纷案件:“1992年6月7日,开发区法院受理了第一起经济纠纷案件,案由是购销合同纠纷,标的额2.4万余元,这起案件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就调解结案了,可以说开了一个好头,那时候我在经济审判庭工作,参与了这起案件的审理。”
“1998年国企改制,劳动纠纷案件开始增多。”时任民事审判庭助理审判员、现任行政审判庭庭长的张强回忆,“当时我院受理了开发区企业改制后的第一起群体性职工讨薪案件,被告是开发区某国有建设公司,涉及到两百多名职工的工资,我们法院四个人千里迢迢跑到内蒙古扣押了17台重型机械,奔波了四五千公里扣押回来,我记得当时工委的主要领导亲自到路口迎接,这件事还被报道过,标题是‘大漠追车记’。”
随着各项工作的健全完善,2011年,开发区法院提出了争创全国优秀法院的目标。当时几乎所有人都认为目标太高、不可能实现。可是“小法院”也有自己的“强院梦”,为实现这一目标,开发区法院全院干警曾经连续一年半放弃所有双休,创造了五年清理积案近两万起、“零违纪、零超限、零上访”的“三零”纪录等成绩。通过不懈努力连续七年保持案件收结平衡,开发区法院先后获得“全省清理积案先进单位”“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一等功法院”“全国司法警察体能达标先进单位”等一系列荣誉。
付出终有回报,经过不懈的努力,2015年,该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无私奉献、攻坚克难、争先创优”也成为该院的精神。
延伸职能,书写服务大局司法新篇章
进入新时代,山东成为首个获批的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作为沿海城市的烟台也成为新旧动能转换综合实验区的“三核”之一,而烟台开发区更是核心中的主战场,是全省综合试验区的重点园区。为主动适应工作大局和中心变化的新形势,烟台开发区法院以改革的思维,立足审判职能,主动融入大局和中心工作。
“在新旧动能转换工作中,如果说经济部门是冲锋陷阵的主力军,作为人民法院更是责无旁贷。在深化改革开放的浪潮中,法院不能被动等待,必须主动作为,做好司法服务和保障。”开发区法院副院长于庆荣说道,“对于我们法官来说,把每一起案件办好是基本功,如何延伸审判职能护航改革、护航发展则是真本领,是更大的考验。”
针对辖区企业为主体的区情实际,开发区法院把服务保障企业改革升级作为护航改革发展的重要抓手。在制定重点企业项目服务保障计划、创设派驻专门“巡回法庭”到项目工地现场办案服务模式基础上,开发区法院制定出台了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十条意见。同时重点建设起多元纠纷化解、点对点司法服务、乡村振兴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努力打造全方位的司法服务保障体系。
“司法建议、白皮书和法律培训讲座是我们的三大法宝。”刚刚在正海集团讲完法律培训课的专职审委会委员王炎说道,“我们每年至少要给辖区的重点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一次法律培训,企业的转型升级更需要通过这种交流来探讨怎样规避法律风险,实现平稳过渡。同时这对法官也是一种提升,是双赢的局面。”
26年,弹指一挥间。时代在变、人员在变、环境在变,但是烟台开发区法院人勇立改革潮头、护航改革发展的决心和行动从未改变。新时代,新征程。烟台开发区法院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主线,以护航改革发展为己任,继续争当护航改革、服务发展的排头兵,为改革开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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