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各地法院对31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公开宣判
2018-10-25 15:06:50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解培华
-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庭审现场 朱丹钰 摄
-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现场 朱丹钰 摄
25日,郭立新等23人涉黑案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同日,30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分别在黑龙江省8个地市法院同步公开开庭宣判。涉案219名被告人,1人被判处死刑,2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限制减刑,其余被判处拘役及六个月至二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
据悉,此次公开开庭宣判是继2018年7月黑龙江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首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宣判后,黑龙江省法院组织的第2次全省同步公开开庭宣判。宣判的31起案件,均为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既有实施2起故意杀人犯罪,致3人死亡的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又有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扰乱社会秩序的恶势力犯罪;既有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和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又有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市霸”“行霸”;既有收取保车费,为超载运输货运司机提供“保护”的黑恶势力,又有暴力讨债、充当地下执法队以及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对酒驾司机进行敲诈勒索的恶势力。
此外,此次公开开庭宣判是黑龙江省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进一步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推动黑龙江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彰显该省法院对黑恶势力犯罪零容忍、出重拳、下重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切实维护黑龙江省社会大局稳定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
据悉,此次公开开庭宣判是继2018年7月黑龙江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首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宣判后,黑龙江省法院组织的第2次全省同步公开开庭宣判。宣判的31起案件,均为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既有实施2起故意杀人犯罪,致3人死亡的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又有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扰乱社会秩序的恶势力犯罪;既有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和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又有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市霸”“行霸”;既有收取保车费,为超载运输货运司机提供“保护”的黑恶势力,又有暴力讨债、充当地下执法队以及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对酒驾司机进行敲诈勒索的恶势力。
此外,此次公开开庭宣判是黑龙江省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进一步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推动黑龙江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彰显该省法院对黑恶势力犯罪零容忍、出重拳、下重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切实维护黑龙江省社会大局稳定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
责任编辑:魏悦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