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首例开庭
2018-10-24 09:33:0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之库 严怡娜 葛峥
近日,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昌图县人民检察院诉昌图县环境保护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据了解,此案是辽宁地区由检察机关担任公益诉讼起诉人进入庭审程序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此案由银州区法院副院长关铁强担任审判长,昌图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姚野代表检察机关出庭提起公益诉讼,昌图县环保局局长田煦阳以法定代表人身份出庭应诉。
昌图县检察院起诉称,昌图县境内的亮子河、马仲河沿岸畜禽养殖污染水体情况严重,水质恶化明显,已下降到劣五类标准。经昌图县检察院调查发现:亮子河、马仲河流域长期存在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在环保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情况下,昌图九星集团建设项目即投产使用,且养殖污染物存在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昌图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此流域属昌图县环保局管辖,昌图县环保局未依法履行职责,造成亮子河、马仲河污染严重。2017年12月18日,昌图县检察院向被告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书。2018年1月11日,昌图县环保局回复称其已制定了畜禽养殖终端处理方案,并向相关乡镇及养殖户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经昌图县检察院跟进调查发现,被告对于企业及养殖户的整改落实情况缺乏有效后续监管,污染治理未能取得预期效果。2018年7月,昌图县检察院向银州区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法院依法裁判:确认昌图县环境保护局在亮子河、马仲河的水污染整治中,对九星集团养殖污染问题怠于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违法。
昌图县环境保护局辩称,九星集团排污超标现象存在,被告对此也进行管理,对九星集团及其责任人进行了处罚。现在九星集团两个养殖场排污均已达标排放,被告已经履行行政职责,不存在公益诉讼起诉人起诉所称的不履职问题。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围绕被告在九星集团成立投产时对其环境保护设施是否进行验收、在九星集团排放养殖污染物的问题上是否做到了依法履职的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及有关部门近百人旁听了庭审。庭审历时近两小时,全程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直播。因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此案由银州区法院副院长关铁强担任审判长,昌图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姚野代表检察机关出庭提起公益诉讼,昌图县环保局局长田煦阳以法定代表人身份出庭应诉。
昌图县检察院起诉称,昌图县境内的亮子河、马仲河沿岸畜禽养殖污染水体情况严重,水质恶化明显,已下降到劣五类标准。经昌图县检察院调查发现:亮子河、马仲河流域长期存在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在环保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情况下,昌图九星集团建设项目即投产使用,且养殖污染物存在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昌图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此流域属昌图县环保局管辖,昌图县环保局未依法履行职责,造成亮子河、马仲河污染严重。2017年12月18日,昌图县检察院向被告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书。2018年1月11日,昌图县环保局回复称其已制定了畜禽养殖终端处理方案,并向相关乡镇及养殖户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经昌图县检察院跟进调查发现,被告对于企业及养殖户的整改落实情况缺乏有效后续监管,污染治理未能取得预期效果。2018年7月,昌图县检察院向银州区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法院依法裁判:确认昌图县环境保护局在亮子河、马仲河的水污染整治中,对九星集团养殖污染问题怠于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违法。
昌图县环境保护局辩称,九星集团排污超标现象存在,被告对此也进行管理,对九星集团及其责任人进行了处罚。现在九星集团两个养殖场排污均已达标排放,被告已经履行行政职责,不存在公益诉讼起诉人起诉所称的不履职问题。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围绕被告在九星集团成立投产时对其环境保护设施是否进行验收、在九星集团排放养殖污染物的问题上是否做到了依法履职的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及有关部门近百人旁听了庭审。庭审历时近两小时,全程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直播。因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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