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水摸鱼非法砍伐林木 广西一男子获刑二年半
2018-10-23 09:00:06
     中国法院网讯 (何艳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然而,浦北一男子知法犯法,想借砍伐已办许可证的林木之机,顺便砍伐另一块未办许可证的林木,没想到聪明反被聪明误,不但“鱼”没捞着,而且自己还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起诉。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案件,以滥伐林木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经查明,2018年4月,黄某以13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何某位于广西浦北县福旺镇某村某岭40多亩桉木林,并依法办理了福旺镇某村某组甲、乙、丙地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随后,黄某组织人员对上述三地块的桉木林进行砍伐,同时还砍伐了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福旺镇某村某组丁地块的桉木林,并将砍伐的木材出售。经鉴定,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福旺镇某村某组丁地块被砍伐的林木面积为1.53公顷,蓄积85.2立方米。案发后, 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黄某于2018年6月29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砍伐林木,数量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被告人黄某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通知后,自行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黄某的犯罪情节及其犯罪后的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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