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丹法院法警成功处置一起来访群众携带“杀猪刀”上访事件
2018-10-17 11:27:13
     中国法院网讯 (刘春红)  10月17日上午时10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县人民法院来访一中年男子,其面部表情凝重,当班法警询问来访目的,来访男子称与邻里之间有矛盾要诉至法院。

  当班法警对其身份进行来访登记,对人身及随身携带物进行安检。经过x光安检扫描仪后细心的法警辨析出该男子随身携带的物品中有两把“杀猪刀”。第一道门岗设警为两名值班人员,一名法警及一名安保人员。当班法警立即向警队领导汇报来该者查获凶器情况。副教导员韦礼学带上两名男警立即火速赶到现场(法院大门第一道安检口)对其进行详情咨询。来访者称邻居建房挖地基导致他家房屋裂开,多次协商未果,为此诉至法院,对于随身携带的凶器仅为防身之用。韦礼学打开两把“杀猪刀”,锋芒锐利,若是行凶,刀刀致命。副教导员韦礼学及时向分管法警的院领导黄晓明副院长汇报,黄晓明副院长命令立即莫收该凶器并对其进行训导。

  经过耐心说教,来访人员平息了心中不快,到立案大厅立案。

  南丹法院法警在遇到这样的情况下能理智应对,在处理过程中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使得在证据链采集上环环相扣,既能依法行使职权又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法院的审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责任编辑:侯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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