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理论实践结合 培养优秀法治人才
吉林高院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
2018-10-14 09:35:5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孙兵
近日,来自东北师范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11所省内外法律院校的首批27名法律实习生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报到,标志着吉林高院法律实习生制度正式启动。
吉林高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徐家新指出,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法治人才培养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丰富人民法院与法律院校合作交流形式、拓宽法治人才培养渠道决策部署的开题之举,对于打破法律院校理论教学和人民法院司法实践之间的体制壁垒,推动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具有重大意义。
徐家新勉励同学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响应时代召唤,强化使命意识,在实践中历练成长,努力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新时代优秀法治人才。
吉林高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徐家新指出,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法治人才培养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丰富人民法院与法律院校合作交流形式、拓宽法治人才培养渠道决策部署的开题之举,对于打破法律院校理论教学和人民法院司法实践之间的体制壁垒,推动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具有重大意义。
徐家新勉励同学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响应时代召唤,强化使命意识,在实践中历练成长,努力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新时代优秀法治人才。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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