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强化法律监督 法检协作共促公正
甘肃省陇西县检察长列席陇西县法院审委会
2018-09-27 16:09:07
     中国法院网讯 (左五艳)  9月25日上午,甘肃省陇西县人民法院院长王世军主持召开2018年第六次审判委员会会议,讨论一件由陇西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案件。陇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纪祥依照法律规定列席会议。

  王世军表示,最近,省检察院检察长朱玉同志首次列席了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充分体现了省检察院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和支持。省法院张海波院长就此项工作对全省各级法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25日,县法院邀请县检察长纪祥列席审委会,就是认真贯彻和落实张海波院长的工作要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主动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

  王世军指出,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最高审判组织,审判委员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制度安排。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是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强化审判监督的重要举措。检察长纪祥列席县法院审委会,充分体现了县检察院,特别是检察长对陇西法院工作的大力支持,这对于破解诉讼难题、提高重大复杂敏感案件审理的透明度、保证法律正确统一实施、提高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下一步法院将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并建立长效机制,健全完善沟通联络工作机制,更加自觉的接受检察机关监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程序关、事实关、证据关,切实提升办案质量,共同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

  纪祥表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程序和方式。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制度,是新一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检察机关主责主业,加强法律监督的重要举措,近日最高检检察长张军和省检察院检察长朱玉带头列席了最高法和省高法审委会,并对落实该项工作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此提出四点建议,一要统一思想提高工作认识,二要坚持双赢共赢多赢理念;三要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四要加强法检两院沟通交流,共同推动该项工作制度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会上,案件承办人就案件事实、证据采信等进行了汇报,并作了详细的解释说明。纪祥检察长认真听取后,对案件事实、证据以及争议的焦点等问题提出了客观的认识和建议,并发表了中肯的监督意见,对委员们讨论案件全过程进行了有效监督。

  此次邀请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是陇西县法院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的重要举措。县法院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县检察院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常态化机制,严格依法履职,形成法检两家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良好监督格局,保证法律正确统一实施,促进法院审判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并与检察院一起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共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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