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黑名单”新增946人 这些人做了7类违规事
2018-08-10 21:44:29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周音
今年8月份,中国民航局新公示了946名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的严重失信人。这些“民航黑名单”里新增的人做了7类违规事。
民航局综合司副司长顾晓红10日在北京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披露,按照《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8月,民航局公示了946名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的严重失信人,其中包括,随身携带或托运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品、违禁品和管制物品的,以及在随身携带或托运行李中故意藏匿国家规定以外属于民航禁止、限制运输物品的665人。
使用伪造、变造或冒用他人乘机身份证件、乘机凭证的220人。
妨碍或煽动他人妨碍机组、安检、值机等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实施或威胁实施人身攻击的31人。
在航空器内使用明火、吸烟、违规使用电子设备,不听劝阻的17人。
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登机口(通道)的5人。
强占座位、行李架,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损坏、盗窃、擅自开启航空器或航空设施设备等扰乱客舱秩序的5人。
强行登占、拦截航空器,强行闯入或冲击航空器驾驶舱、跑道和机坪的3人。
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其依据为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航局等八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该意见于今年3月2日发布,自5月1日起施行。
根据该意见,旅客在机场或航空器内编造、故意传播涉及民航空防安全虚假恐怖信息;使用伪造、变造或冒用他人乘机身份证件、乘机凭证;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登机口(通道);随身携带或托运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品、违禁品和管制物品等九种行为,并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将被采取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措施,限制期限为一年。
民航局综合司副司长顾晓红10日在北京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披露,按照《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8月,民航局公示了946名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的严重失信人,其中包括,随身携带或托运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品、违禁品和管制物品的,以及在随身携带或托运行李中故意藏匿国家规定以外属于民航禁止、限制运输物品的665人。
使用伪造、变造或冒用他人乘机身份证件、乘机凭证的220人。
妨碍或煽动他人妨碍机组、安检、值机等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实施或威胁实施人身攻击的31人。
在航空器内使用明火、吸烟、违规使用电子设备,不听劝阻的17人。
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登机口(通道)的5人。
强占座位、行李架,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损坏、盗窃、擅自开启航空器或航空设施设备等扰乱客舱秩序的5人。
强行登占、拦截航空器,强行闯入或冲击航空器驾驶舱、跑道和机坪的3人。
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其依据为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航局等八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该意见于今年3月2日发布,自5月1日起施行。
根据该意见,旅客在机场或航空器内编造、故意传播涉及民航空防安全虚假恐怖信息;使用伪造、变造或冒用他人乘机身份证件、乘机凭证;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登机口(通道);随身携带或托运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品、违禁品和管制物品等九种行为,并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将被采取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措施,限制期限为一年。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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