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推进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
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统一审理一审案件
2018-07-16 09:19:1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朱旻 顾建兵
为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工作,从7月1日起,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始集中管辖南通全市基层法院受理的一审行政案件(环境类、知识产权类行政案件除外)。由此,南通法院行政案件审判工作开启了新的格局。
之前全市有五家基层法院为相对集中管辖法院,暴露出行政审判权分散、行政案件总量低位分散、裁判尺度不统一、应诉不便等问题。为了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将全市基层法院受理的一审行政案件全部指定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集中管辖。对此前已立案受理尚未审结的一审行政案件由原受理法院继续审理,对此后经二审程序或审判监督程序发回重审、指令继续审理、指令立案的案件,则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受理。
之前全市有五家基层法院为相对集中管辖法院,暴露出行政审判权分散、行政案件总量低位分散、裁判尺度不统一、应诉不便等问题。为了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将全市基层法院受理的一审行政案件全部指定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集中管辖。对此前已立案受理尚未审结的一审行政案件由原受理法院继续审理,对此后经二审程序或审判监督程序发回重审、指令继续审理、指令立案的案件,则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受理。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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