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适用七人合议庭审理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
2018-07-10 15:00:27
中国法院网讯 (阳倩倩) 7月9日上午,广德县人民检察院诉被告广德县林业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在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该案是广德法院审理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是自2018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后,首次采用 “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的方式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
该案公益诉讼起诉人广德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被告人梅某某、云某某未经广德县林业局和相关部门批准,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16.5亩,并在该林地上违法建造18栋住宅,造成被占用林地原有植被和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后该县有关部门对该林地上建造的住宅实施强制拆除,但广德县林业局未对毁坏的林地采取补救措施,被毁坏林地上的建造垃圾和硬化地面未完全清除,原有植被和林业种植条件没有得到修复,林业生态环境被破坏,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公益诉讼起诉人向广德县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广德县林业局进行了回复。但广德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广德县林业局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致使林地被毁坏的状态持续存在,遂向本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林业局是否依法履行了监督和管理的法定职责这一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质证、辩论。整个庭审严禁流畅、规范高效,鉴于案情较为复杂,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该案是广德法院审理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是自2018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后,首次采用 “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的方式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
该案公益诉讼起诉人广德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被告人梅某某、云某某未经广德县林业局和相关部门批准,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16.5亩,并在该林地上违法建造18栋住宅,造成被占用林地原有植被和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后该县有关部门对该林地上建造的住宅实施强制拆除,但广德县林业局未对毁坏的林地采取补救措施,被毁坏林地上的建造垃圾和硬化地面未完全清除,原有植被和林业种植条件没有得到修复,林业生态环境被破坏,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公益诉讼起诉人向广德县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广德县林业局进行了回复。但广德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广德县林业局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致使林地被毁坏的状态持续存在,遂向本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林业局是否依法履行了监督和管理的法定职责这一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质证、辩论。整个庭审严禁流畅、规范高效,鉴于案情较为复杂,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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