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人,你也需要一点仪式感
——读《小王子》有感
2018-07-06 16:15:5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阳玉婷
人们常说圣·埃克苏佩里的《小王子》是属于成人的童话。初读这本书,我只是为作者清新的文笔和小王子单纯的生活所吸引,觉得那是一个安静和平又荒诞有趣的世界。如今工作了两年,再读《小王子》,忽然就有了新的体会:为小王子的忧伤而心悸,为他纯洁而执着的爱所感动,为自己逐渐泯灭的赤子之心而哀悼,更理解了作者以小王子孩子式的眼光,透视出的成人的孤独寂寞和无可适从,为作者借狐狸之口所说的“仪式感”而惊醒。
狐狸说:仪式是使某一天与其他日子不同,使某一时刻与其他时刻不同。仪式感便是对生活的重视。“不以无益之事,怎度有生之涯。”生命本就短暂,每天都是周而复始地循环,而仪式感能唤醒我们对内心的尊重、对节日的尊重、对生活的尊重,用庄重认真的态度去对待生活里看似无趣的事情,才能真真正正发现生活的乐趣。
法院人,是否也需要一点仪式感?
我和不少朋友聊过,未进入法院工作或者刚进法院的时候,总觉得这份工作神圣无比,心里揣着满满的热忱,面对当事人有用不完的耐心,握着法徽的手总是小心翼翼,每次开庭都庄重地像是赴一场盛会。有一个朋友曾告诉我,他刚刚工作的时候,面对个别案件特别困难的当事人,常常会手足无措,看到当事人哭,他心里也不是滋味,甚至会陪着当事人哭。时光荏苒,他的工作能力随着经验积累而逐渐提高,陪着当事人哭的事情再也没有发生。冷静沉稳当然是法院人应当具备的良好职业素质之一,但随着青涩一并褪去的,是否还有那份难得的赤子之心?
2016年8月,周强院长调研剑阁法院时说要做到“不忘初心”。可扪心自问,多少人还记得读书时的抱负,记得刚参加工作时的志向,记得年轻时的豪言壮语,记得面对宪法许下的誓言?那一腔热血,随着时光的消逝,辗转在琐碎而忙碌的日子里,终究是逐渐变得冰冷了?当我们对一件事情感到习以为常的时候,心底是否还能保留最初的敬意?
法院人,你也需要一点仪式感。
伯尔曼在《宗教与法律》中说:“法院像宗教一样起源于公开仪式,这种仪式一旦终止,法律便丧失其生命力。”其实,法院的工作在适应了基本的运作轨道后,我们的内心便会渐渐放松对理想信念的坚持、失去对法律的尊重和对法治的信仰,陷入对自我认识的迷茫彷徨中,甚至不少人会选择从法院离开、开始新的职业生涯。仪式感则能唤醒我们对内心的尊重、对法律的尊重,因而也能去尊重我们当初选择法院这条路的初衷。
我想这种仪式感并不是要举行一场多么别开生面的仪式,一个小小的行为或者细节也许便能唤醒沉睡的赤子之心。那也许是一句誓言,也许是一次观影体验,也许是再校对一遍文书的耐心,也许是一个案件当事人的眼泪,也许是翻山越岭见到的老百姓的笑脸,也许是一句法条背后的价值保护和人文关怀。
说得更远一点,法院工作并不是简单的程序化、制式化。因为程序化的工作背后,是不同的案件纠纷,有各不相同的案件标的,更有人生经历截然不同的当事人,我们眼中看似普通的案件,对他们来说,却是不堪其扰的困境,我们每天都在办理案件,但他们很多人终其一生都不会走进法院,又或许只会与法院打这一次交道。所以,我们工作的目的就是要对每一个案件当事人负责,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于司改的浪潮,为推动中国法治工作进步、让更多人感受到法律的公正而奋斗不止。
这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作为法院人应当有的仪式感。
作者单位: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法院
狐狸说:仪式是使某一天与其他日子不同,使某一时刻与其他时刻不同。仪式感便是对生活的重视。“不以无益之事,怎度有生之涯。”生命本就短暂,每天都是周而复始地循环,而仪式感能唤醒我们对内心的尊重、对节日的尊重、对生活的尊重,用庄重认真的态度去对待生活里看似无趣的事情,才能真真正正发现生活的乐趣。
法院人,是否也需要一点仪式感?
我和不少朋友聊过,未进入法院工作或者刚进法院的时候,总觉得这份工作神圣无比,心里揣着满满的热忱,面对当事人有用不完的耐心,握着法徽的手总是小心翼翼,每次开庭都庄重地像是赴一场盛会。有一个朋友曾告诉我,他刚刚工作的时候,面对个别案件特别困难的当事人,常常会手足无措,看到当事人哭,他心里也不是滋味,甚至会陪着当事人哭。时光荏苒,他的工作能力随着经验积累而逐渐提高,陪着当事人哭的事情再也没有发生。冷静沉稳当然是法院人应当具备的良好职业素质之一,但随着青涩一并褪去的,是否还有那份难得的赤子之心?
2016年8月,周强院长调研剑阁法院时说要做到“不忘初心”。可扪心自问,多少人还记得读书时的抱负,记得刚参加工作时的志向,记得年轻时的豪言壮语,记得面对宪法许下的誓言?那一腔热血,随着时光的消逝,辗转在琐碎而忙碌的日子里,终究是逐渐变得冰冷了?当我们对一件事情感到习以为常的时候,心底是否还能保留最初的敬意?
法院人,你也需要一点仪式感。
伯尔曼在《宗教与法律》中说:“法院像宗教一样起源于公开仪式,这种仪式一旦终止,法律便丧失其生命力。”其实,法院的工作在适应了基本的运作轨道后,我们的内心便会渐渐放松对理想信念的坚持、失去对法律的尊重和对法治的信仰,陷入对自我认识的迷茫彷徨中,甚至不少人会选择从法院离开、开始新的职业生涯。仪式感则能唤醒我们对内心的尊重、对法律的尊重,因而也能去尊重我们当初选择法院这条路的初衷。
我想这种仪式感并不是要举行一场多么别开生面的仪式,一个小小的行为或者细节也许便能唤醒沉睡的赤子之心。那也许是一句誓言,也许是一次观影体验,也许是再校对一遍文书的耐心,也许是一个案件当事人的眼泪,也许是翻山越岭见到的老百姓的笑脸,也许是一句法条背后的价值保护和人文关怀。
说得更远一点,法院工作并不是简单的程序化、制式化。因为程序化的工作背后,是不同的案件纠纷,有各不相同的案件标的,更有人生经历截然不同的当事人,我们眼中看似普通的案件,对他们来说,却是不堪其扰的困境,我们每天都在办理案件,但他们很多人终其一生都不会走进法院,又或许只会与法院打这一次交道。所以,我们工作的目的就是要对每一个案件当事人负责,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于司改的浪潮,为推动中国法治工作进步、让更多人感受到法律的公正而奋斗不止。
这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作为法院人应当有的仪式感。
作者单位: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侯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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