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淘宝非法购买枪支零件组装获刑三年
2018-06-29 09:17:25
     中国法院网讯 (方芳 赵婷)  明知枪支是管制物品,但出于好奇,舒城男子束某逛淘宝时看到有枪支零件售卖,还是买回来试着组装,庭审时束某后悔万分,可后悔亦晚。2018年6月26日,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判决被告人束某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经审理查明:2016年11月至2017年9月期间,被告人束某通过手机“淘宝”软件,网上购买枪支配件若干,后将购得的配件组装成枪支三支,并存放于住处。2017年11月7日,舒城县公安局民警从束某住处依法扣押上述枪支、钢珠等物品,并将束某传唤到案。经六安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上述枪支中,一支为以火药为动力的非制式枪支、另外两支均为以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的非制式枪支。被告人束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认为,被告人束某非法购买枪支配件,自行组装枪支,其行为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告人束某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其行为构成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辩护人认为构成自首的辩护意见,经查,公安机关已掌握被告人束某的犯罪线索后,传唤被告人束某到案,而非束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因不具有投案的主动性,不宜认定为自首,认定为坦白更准确。被告人系初犯、偶犯的辩护意见,与查明的事实相符,予以采纳。被告人束某犯罪后,认罪悔罪态度诚恳,对其适用缓刑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可以对其适用缓刑。据此,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认罪悔罪态度,依照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束某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法律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枪支、弹药、爆炸物管理的法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触犯这一罪行的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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