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成不居诚可贵
2018-06-22 10:03:4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左连璧
  钱若水,是宋朝的一位重臣,《宋史·钱若水传》称其“有器识,能断大事”。本文不去全面评论钱若水,只说说他刚入仕担任同州观察推官(主管复核审问刑狱案件)昭雪一起冤案、有功不居的故事。

  钱若水担任同州推官时,有个富民家的小女奴逃跑了,不知道逃到哪里去了。女奴的父母告到州里,知州命录事参军(州里掌管文书的官吏)审问这件案子。这名录事曾向富民借过钱,没借到,于是就审决富民父子数人共同杀死了女奴,富民受不了鞭杖拷打的酷刑而含冤认罪。录事呈报知州,知州等人复审后都认为此案可以定案。只有钱若水怀疑这个案子的真实性,便压下了这个案件,好几天都没有决断,知州多次催促也没有结果,官员都感到奇怪。

  有一天,钱若水去见知州,对他说:“若水拖延此案的原因,是我在秘密派人寻找女奴,现在找到了。”知州叫人找来女奴的父母,经辨认确系自己女儿。于是,知州叫人立即释放了富民父子。富民父子哭着不肯走,说:“如果没有您的恩赐,我们一家就全完了。”知州说:“这是钱若水帮的忙,不是我。”富民又赶往钱若水的议事厅,钱若水关门不见,说:“这是知州求得实情的,我没有参与。”

  知州欲为之奏论请功。钱若水推辞说:“若水但求狱事正,人不冤死耳,论功非其本心也。且朝廷若以此为若水功,当置录事于何地耶?”知州叹服说:“如此尤不可及矣!”

  从此案中可以看出钱若水办案慎重,注重调查,最终得以为蒙冤者昭雪。但老实说,此案案情比较简单,放到另外的人手中,可能也会很快得到纠正,毕竟命案未查到死者尸体和其他物证,只凭嫌疑人口供是无法定案的。钱若水的可贵之处,就在于他有功不求功,只求个“狱事正”,即案子判得公正恰当。正如《折狱龟鉴》作者郑克所说:“若水雪富民冤,犹非难能;唯其固辞奏功,乃见器识绝人。”从上文看,钱若水功成不居极其真诚,一是他将雪富民冤的功劳归于知州;二是他拒绝接受当事人的拜谢;三是他设身处地为险些办错案的同僚着想,并对其耐心开导,防止其压力过大。钱若水这种谦虚的品格以及有功不居功的高尚情操,才是他的过人之处,很值得学习。

  老子早就告诫过人们,一定要效法天地养育万物的法则,不要居功自得,自我夸耀。《道德经》第二章:“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即天地生养了万物而不据为己有,帮助了万物而不依赖它们,建立了功劳而不居功。一个想真正有所作为的人,就不要把功名利禄看得太重。曾国藩在立下赫赫战功之后,马上给弟弟写信,附有一首诗:“低头一拜屠羊说,万事浮云过太虚。”引用屠羊说的典故告诫自己和家人,要戒骄戒躁,越有功劳越得低头做人。看来,有功且功劳很大,又能做到不要任何奖赏,这在任何年代都会得到称赞的。

  作者单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郝雅静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