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的科举之作是一篇法治论文
2018-06-15 09:42:4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郑学富
  每年,高考作文备受人们关注,满分作文往往在网络上、朋友圈中广为传播,考生也有机会被一些名校破格录取。而在北宋,著名文学家苏轼参加科举考试时,他的作文题目是《刑赏忠厚之至论》,文章从“刑”与“赏”论证了忠厚,堪称一篇法治论文,得到了主考官欧阳修的高度赞赏。

  北宋的科举考试是历史上最严格的,不仅试卷卷首要密封,糊上举子的名字,而且答卷也是由誊录院的书吏抄成副本,考官评卷时只看副本,无法辨认考生字体。考试期间,考官还要住在贡院不能回家,防止串通作弊。北宋初年,沿袭了唐朝的科举制度,考试内容多是诗赋。王安石执政后,注重实用性,由吟诗作赋改为写政论文章,以发表政治见解的时务策作为考试的主要内容(即策论),以便选拔人才,为变法服务。

  嘉祐二年(1057年)二月,已届知天命之年的欧阳修做了礼部贡举的主考官,以翰林学士的身份主持进士考试。点检试卷官是诗坛宿将梅尧臣。这一年,欧阳修的学生曾巩也参加进士考试。欧阳修对曾巩的才华欣赏有加,于是悉心指导和提携。苏洵、苏轼和苏辙父子三人也到东京汴梁应试。这年考试的策论题目是《刑赏忠厚之至论》。文章的题目出自《尚书·大禹谟》孔安国的注文“刑疑付轻,赏疑从众,忠厚之至”。

  苏轼的这篇文章全文约六百余字,但读起来却是掷地有声、精悍有力。在文章中,苏轼开门见山,直抒胸臆,赞叹先王的仁政爱民。“尧、舜、禹、汤、文、武、成、康之际,何其爱民之深,忧民之切,而待天下以君子长者之道也。”他以忠厚立论,扣紧主题,从赏善惩恶两个方面加以说明。在布局谋篇中,苏轼引经据典,层层递进,阐述慎刑的儒家思想。然而,赏罚之道,轻重之分,又难以拿捏得恰到好处。他引用《尚书》之言:“奖赏时如有可疑者应该照样留在应赏之列,为的是推广恩泽;处罚时遇有可疑者则从应罚之列除去,为的是谨慎地使用刑法。”他认为所谓“广恩”“慎刑”,都体现了“忠厚”之义。紧接着,苏轼举例唐尧不顺从皋陶执法杀人的意见,而同意四岳任用鲧的历史典故,有叙事有剖析,夹叙夹议。引用《尚书》之言说“罪行轻重有可疑时,宁可从轻处置;功劳大小有疑处,宁可从重奖赏。与其错杀无辜的人,宁可犯执法失误的过失”。他感叹道:“这句话完全表现出了忠厚之意。”苏轼的这篇文章语言简练平实,却是旁征博引,波澜横生,引人入胜。在赏与罚的范畴和方式上,苏轼剖析得细致入微,张弛有度,收放自如。认为“仁慈可以超过,义法是不可超过的”;“用君子长者的宽厚仁慈对待天下人,使天下人都相继回到君子长者的忠厚仁爱之道上来,所以说这就是赏罚忠厚到了极点啊!”说理透彻严谨,结构紧密完整。最后,苏轼引用《诗经》《春秋》之义:立法贵严,责人贵宽,十分鲜明地点出了主题——忠厚之至也。

  梅尧臣在阅读此卷时,清新洒脱的文风和酣畅淋漓的论辩引起了他的注意,以为有“孟轲之风”,立即推荐于欧阳修,并说此文可评第一。欧阳修看后,认为此文脱尽五代宋初以来的浮靡艰涩之风,与其提倡的平实文风如出一辙,因此也大为赞赏,本来想同意梅尧臣的意见评为第一。但转念一想,世上能写出这样文章的人非自己的弟子曾巩莫属,选自己的学生当第一,难免会引起风言风语,甚至遭到言官的弹劾,于是忍痛割爱,将此文评为第二。欧阳修的气节高雅、严于律己可见一斑。当评定完名次,拆开弥封后,欧阳修却大跌眼镜,没料到此文不是曾巩所作,而是苏轼。苏轼也因此与状元擦肩而过。不过苏轼、苏辙两兄弟及曾巩也都进士及第。49岁的苏洵虽然榜上无名,但是也以自己的文章和才学名满京师。当时士人中流传一句歌谣:“眉山生三苏,草木尽皆枯。”

  苏轼的文章可谓石破天惊,令欧阳修惊叹不已,为苏轼之才而高兴。他在给梅尧臣的信中对苏轼大为称赞,说:“读轼书不觉汗出,快哉!老夫当避此人,放出一头地。”尽管苏轼不是自己的学生,但是愿给苏轼出人头地让开一条路,其惜才、爱才之情溢于言表。嘉祐二年的科考可谓群星璀璨,可见欧阳修对人才的渴求和关爱,其博大的胸襟可窥一斑。《宋史》赞欧阳修“奖引后进,如恐不及,赏识之下,率为闻人”。苏轼虽然与状元失之交臂,但其在诗、词、文、书、画等方面取得了很高的成就,为宋代文学最高成就的代表,与欧阳修并称“欧苏”,成为“唐宋八大家”之一。

  作者单位: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郝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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