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绿水青山” 创建“山水美市”
——新余市两级法院开展“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2018-06-07 11:09:0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袁文 谢祖和 等
  “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是我国2018年环境日主题,旨在推动全社会各界和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携手行动,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在2018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期间,江西省新余市两级法院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服务群众、效果显著的环境司法宣传活动。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由新余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织开展的2018年“6•5”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为主题的环境日集中宣传日活动。为了此次活动,中院精心制作了环境宣传展板置于活动现场以便市民了解法院对环境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印发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广大市民进行现场发放,设立宣传咨询台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让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中来,从而能够懂法守法用法护法,共同建设维护好自己美好的家乡。活动期间,共发放环境保护相关资料2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0余次,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和一致好评。活动最后法官们集体在“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活动展板上签上自己的名字,践行美丽中国,保护环境,从自我做起的承诺。

  分宜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环保局举办“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活动中共接访群众反映环境投诉问题10余个,发放各种环保法律法规宣传读本和宣传单500余份,现场解答各类环保咨询问题30余个。此外,分宜县法院还举办环境日法治公开课堂活动,组织辖区内多所中小学校的二百余名学生到场,旁听该院公开开庭审理的一起滥伐林木犯罪案件。通过庭审现场观摩、模拟法庭,庭后释法,从法律角度着手,生动形象地对环境保护活动的意义和目的进行宣讲,引导学生树立环保意识和法律观念,自觉维护和谐的生态环境。

  为增强学生环境保护意识,环境日这天渝水区人民法院鄢法官走进仙来小学开展“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主题法制宣讲活动。活动通过向同学们介绍世界环境日的由来和今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与同学们就《环境保护法》展开积极互动,通过对仙女湖水污染事件、区检察院行政公益诉讼案、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等真实案例的讲解,让同学们明白破坏环境不仅会对美好家园造成毁坏,也会让破坏者本身承担相应的严重法律后果;让同学们知道,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保护环境从小事做起,从日常点滴着手,通过自己来影响身边的同学、家人,让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保护环境的行动者。

  一直以来,新余法院通过积极的法律宣传及对案件的有效审理,发挥着司法保障和引领作用,力求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环境效果“三统一”,这次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环境日主题实践活动,既宣传了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又提升了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意识,力求营造出良好的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氛围,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保护“绿水青山”、创建“山水美市”,我们法院在行动。

  (作者:袁文、谢祖和、朱晶晶、蒋文娟、袁腾蓉、鄢平花)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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