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防城区法院简案快审 半小时判两案
2018-06-07 09:59:39
中国法院网讯 (招子文) 6月5日下午,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法官启用“简案快审”程序,集中开庭独任审理被告人江某某犯盗窃罪和被告人钟某某犯抢夺罪两起刑事案件,并当庭作出判决,整个过程从开庭到宣判仅用了半小时。
在开庭审理前,法官仔细查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分析研判案情,整理出庭审提纲,充分做好了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由于这两起案件属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庭审中,法官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着庭审活动,引导控辩双方主要围绕量刑方面进行了辩论,整个庭审过程有条不紊、规范高效。审理后,法官当庭作出宣判:以盗窃罪判处江某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以抢夺罪判处钟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此两起案件由该院领导亲自办案,高效审理,完全得益于该院全面推进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完善“简案快审”机制。这不仅是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的重要举措,也对“简案快审”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果。
为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防城区法院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轻微刑事案件,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采用“集中审理、集中宣判”的审理模式,加快办案进度,缩短审理周期,不仅有效地促进了审判效率的提高,而且节约了司法资源,提升了司法宣传效果。
在开庭审理前,法官仔细查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分析研判案情,整理出庭审提纲,充分做好了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由于这两起案件属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庭审中,法官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着庭审活动,引导控辩双方主要围绕量刑方面进行了辩论,整个庭审过程有条不紊、规范高效。审理后,法官当庭作出宣判:以盗窃罪判处江某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以抢夺罪判处钟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此两起案件由该院领导亲自办案,高效审理,完全得益于该院全面推进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完善“简案快审”机制。这不仅是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的重要举措,也对“简案快审”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果。
为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防城区法院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轻微刑事案件,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采用“集中审理、集中宣判”的审理模式,加快办案进度,缩短审理周期,不仅有效地促进了审判效率的提高,而且节约了司法资源,提升了司法宣传效果。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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