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跑中前行
记重庆一中院执行局法官邓霖
2018-05-15 10:07:0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陈小康
业余时间邓霖喜欢体育运动。蹇 懿 摄
  5.12米。

  这是1990年邓霖在重庆市大学生运动会上的跳远成绩。凭借这一成绩,她PK掉了众多高校的特招体育生,一举夺得跳远冠军。如今,说起这件事,邓霖还是一脸的自豪。就像电影《阿甘正传》里说的:“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颗是什么味道。”从小就一直有体育特长的邓霖最终却没有走上职业运动员的道路,反而阴差阳错地到了法院工作。

  邓霖出生于重庆的一个教师家庭,父母在重庆綦江中学任教,父亲是一名物理教师,母亲则是一名音乐教师。“小时候,那些教体育的叔叔阿姨发现我在体育方面有点天赋,就经常拉着我进行田径训练。”邓霖说即使后来上了小学,每天也是早早地起来训练完了再去上学。虽然最终没能成为一名职业运动员,但运动却一直是邓霖最爱的休闲方式。“运动给我的生活带来了阳光,也锻造了自己坚强的意志力。”邓霖认为,正是得益于儿时的艰苦训练,现在工作生活中遇到任何困难,她都会坚强地去面对。

  1993年,邓霖参加了全国法院增编补员考试,以笔试、面试、速录均第一的成绩考入了当时的重庆市綦江县人民法院。1997年,邓霖再次通过选调考试到了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被分配到当时的告申庭。做事干练、麻利是很多同事对邓霖的一致评价,办案数量在庭里常年都是数一数二的,她也因此获得了“快枪手”的称号。之后,邓霖又去民四庭、民三庭工作,一直到2007年正式调入执行局。

  执行工作就要胆大心细

  “执行工作和审判工作有很大的不同,审判只是确定了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归属,而执行却是要真真正正地去触动当事人的利益。因此,执行工作往往面临着更大的矛盾和压力。”谈及执行工作与审判工作的区别时,邓霖由衷地说道。邓霖的这种感受并非凭空而来。近些年,执行法官在攻坚克难过程中遇到的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而邓霖的执行生涯中也遇到过暴力抗法事件。

  2011年,邓霖在执行一起借款纠纷案件过程中,查询到被执行人在云南某地的一家银行有存款。本着“兵贵神速”的原则,她当即带着书记员赶赴云南某银行查扣该笔存款。

  “一开始想银行只是协助执行单位,应该不至于对抗法院的执法,所以当时也没带法警一起去。”邓霖说,在出示相关证件及法律文书后,法院要求银行协助对被执行人的存款予以冻结时,银行的3名工作人员百般推脱、刁难。为保存证据,邓霖的书记员便拿出手机对该银行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录像。没想到这一举动让其中一名银行工作人员恼羞成怒,一把将书记员的手机拍落在地,并乘势用手卡住书记员的脖子将其按在桌上,并对书记员进行辱骂威胁,另外两名人员则在旁协助。

  “以前在强制执行中也遇到过阻挠执法的,但像那次那样协助单位工作人员直接对执行人员动手的还从来没遇见过。”邓霖说。后来邓霖了解到,该被执行人是该银行的一名重要客户,银行工作人员担心存款被法院冻结后,会影响其与银行的合作。事情发生后,邓霖立即赶回重庆向院领导、局领导汇报请示,经研究决定,重庆一中院对该银行3名暴力抗法的工作人员实施司法拘留。第二天,邓霖就带领十余名法警再次奔赴云南。在当地法院的协助下,很顺利地就将涉事银行工作人员拘留。在法院强大的威慑力下,该银行也很快地配合了法院对被执行人存款的查询冻结。

  虽然遭遇暴力抗法,但邓霖始终相信邪不压正。“有时候面对那些耍横的‘老赖’们,执行法官胆子必须大,必须让他们见识到法律的威严。”邓霖说。

  虽然面对“老赖”们胆子要大,但多年执行工作经验告诉邓霖,胆大并不仅仅是因为我们手握权力,更是因为我们背后扎实、细致的工作。

  邓霖回忆她刚到执行局工作时,接手了一件执行案件,该案执行需拍卖被执行人的一处不动产。在前期做了大量工作后,离正式开拍前3天,邓霖收到了被执行人寄来的一份手写的文字材料。粗看之下材料里面说的全是不能处置抵押物的情况反映,但是材料末尾段落中间一个不显眼的位置提了一句“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当时由于工作繁忙,邓霖也没在意。但当天晚上即将入睡时,邓霖突然惊醒,意识到被执行人情况反映材料末尾的那句话内含了“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该案应当进行执行裁决审查。“当时整个人一下子惊醒了,如果当时没发现这个问题,那这个案子可能就会存在程序上的瑕疵。”邓霖现在回忆起来还心有余悸。第二天一早,她立即依法将该案移送执行裁决审查。

  “虽然被执行人的申请最终被驳回,但其程序上的权利应当予以保障。”邓霖说,在外人看来,执行工作似乎很简单,好像仅仅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实现当事人的权益,但是只要你深入进去就会发现,有时候实现的过程是极其错综复杂的。“执行工作中,我们时不时地就会遇到各种各样法律没有规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在确保申请人实体权利实现的同时,我们同样需要注重程序问题。”因此,邓霖认为,执行工作需要细心,尤其是遇到疑难问题时,要慎之又慎。

  执行有时候就像一场长跑

  “在执行局工作得越久,你手上的案子就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邓霖说,“我觉得执行案件就像一场艰苦的长跑,虽然执行法官的办案数量并不是最多的,但其办案过程却更加费时费力。”邓霖深有感触地说。

  2009年,邓霖接手了一起集资诈骗案退赔的执行案件。

  “这个案子一共有176名被害人,大多是老大爷、老太太。这些被害人一开始情绪都很激动,几乎每个星期都要来法院上访。”邓霖说。

  据邓霖介绍,该案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时,就发现几名被告人已经没有多少可执行的财产了,但被害人仍然寄希望于法院能帮助他们挽回全部损失。邓霖表示,接手该案后的3年时间里,接访这些被害人成了自己工作的重点。

  “法律、道理、人情,我一遍又一遍地跟他们讲。说实话,有时候次数多了,心里也觉得烦,但我还是不断提醒自己不能放弃,要保持耐心。”邓霖说,啃这些“骨头”案件如同长跑,这一过程中,总有一段特别艰难的时刻,你咬牙坚持下去了,就能取得胜利,而一旦放弃,就功亏一篑。

  为了统筹兼顾其他工作,经过多次沟通,邓霖终于成功说服被害人不再频繁地到法院来群访、聚众,如果有财产线索提供,或有什么情况需要沟通交流,请晚上或周末随时打办公室电话联系,这样邓霖就能保证在正常的上班时间能办理其他执行案件。

  “前段时间网上流行什么‘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而我们执行法官却经常要面临一些‘说走就走的执行’。”邓霖说,查控财产讲究快、准、狠,但每个人的时间总是有限的,白天在外面跑的时间多了,很多其他事情就要利用晚上或者节假日来加班处理。在那段时间,邓霖还向176名受害人的代理人承诺下班时间或者周末、节假日都可以打电话联系她。

  2010年端午节放假期间,邓霖正在办公室加班,办公桌上的电话响起了。

  “邓法官,我今天就是随便打一下试试看,没想到你真的在加班啊。”电话那头的被害人代表廖某有点惊讶。邓霖说,自从那通电话后,被害人方面的情绪缓和了很多,开始信任她了。听到廖某那句“你真是位好法官”后,邓霖心里暖暖的。

  2010年,廖某向邓霖提供了一条财产线索,说被告人在贵州还有未处置的房产可以执行。邓霖不敢大意,立即驱车前往贵州查证,结果发现该线索并不属实。

  2011年,廖某再次向邓霖提供了一条财产线索,说其中一名被告人在上海还有股票可以处置。得到这个消息后,邓霖依然不敢马虎,立即带着书记员前往上海进行调查。

  这次有了收获!

  经查实,被执行人在上海确实还有股票可以执行,邓霖当即依法冻结并处置了该股票。

  “其实那次执行回来的钱也不多,每个被害人大概只分得到几百元,但是当我把执行款发放给那些被害人时,现场还是响起了热烈的掌声。”邓霖说,造成执行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些是因为被执行人躲避执行,有些的确是因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但不管怎么样,作为一名执行法官,只要有一线希望,我们就要尽百分之百的努力,即使最终没能执行到案款,大部分申请人还是会理解的。在邓霖看来,在与当事人沟通过程中,换位思考是非常必要的。“只有切实从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你才能赢得申请人的尊重和理解。”邓霖说,这无非就是以真心换真心的过程。

  执行工作要在积累中创新

  这两年,全国各地法院都在大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邓霖明显感觉肩上的任务更重了。

  “现在案多人少是全国法院面临的共同问题,除了加班和增加人员外,我认为提高执行效率也是攻克执行难的一个关键所在,我平时也在一直思考如何更快地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邓霖介绍说,这几年随着信息化技术的普及,法院的执行效率已经有了很大的提升。

  “现在我们可以坐在办公室里,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时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比起以前光靠一双腿来跑,效率要高得多。”邓霖由衷感慨道。

  近些年,各类信息技术在执行工作中的创新性应用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但邓霖认为,信息技术固然重要,而执行法官在具体工作中通过积累与思考,实现工作机制的创新同样重要,在这方面,邓霖的确有过创新性的举动。

  2009年,邓霖收到了一件标的额为900万元的建筑合同纠纷的执行申请,被执行人系湖南长沙的一家建筑公司。

  “这个案子我前后6次跑到长沙查找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等,但均未查到财产线索。”以往的执行经验告诉邓霖,像被执行人这样在当地比较知名的企业,不可能一点财产都没有。

  “当时没有像现在这样方便快捷的执行查控网络系统,而我也不可能一直守在长沙。”几次扑空之后,案件执行似乎进入了死胡同。就在这时,邓霖突然灵机一动,为什么不来个悬赏公告呢?有了想法之后,邓霖立即与申请人协商,询问其是否愿意进行悬赏公告。申请人当即表示同意,并愿意出资10万元用于奖励提供真实财产线索的人员。之后,邓霖就联系了《长沙晚报》刊登了一则悬赏公告。

  “执行悬赏在当时重庆乃至全国法院都还比较少见,我当时也是抱着尝试的心态进行的。”邓霖没想到自己在2009年一次尝试,现在成为全国各地法院攻克执行难的一个利器。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没过多久,邓霖就收到一条关于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原来被执行人还开设有一家职工医院,财务上隶属于被执行人。收到这条线索后,邓霖当即又赶往长沙,打算对医院进行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医院是最后的打算,我心里还是想着被执行人能主动履行。”到了长沙之后,邓霖就给被执行人送达了关于拍卖职工医院选定评估机构的通知书。邓霖说,这是自己有意为之的“打草惊蛇”之举,意在告诉被执行人,如果再不主动履行,法院就动真格的了。

  果然,当天下午,该公司董事长急忙从北京赶回长沙,到了邓霖住的酒店要求与邓霖面谈。经过一番说理教育,该公司董事长当即表示愿意履行,但希望法院给予合理期限筹集款项。一个星期后,被执行人就完全兑现了900万元的欠款。

  一次突发奇想让本已“山穷水尽”的执行案件瞬间就“柳暗花明”,但邓霖还是强调,自己的创新绝非凭空而来,仍然是平时积累和思考的结果。有了这次成功的经历,邓霖更加注重在平时工作中的总结与思考。除立足自身工作外,她平时还非常关注北上广深等东部发达地区法院的经验做法,并在工作中结识了一批法官朋友,彼此间经常相互交流,提高了自己对工作的前瞻性。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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