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三四五:内蒙古鄂托克旗法院的执行节律
2018-05-13 17:00:2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娇
  2016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坚持“12345”工作思路,内外结合,靶向发力,组合出击,向执行难全面宣战。

  2017年,鄂托克旗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4328件(旧存527件),执结3876件(清理旧积案469件),结案率89.56%,执结标的额6.58亿元。实际执行率61.14%,为鄂尔多斯市最高,终本率28.53%,为全市最低,执行工作达到了良性循环。

  一个理念 锻造执行铁军

  鄂托克旗法院坚持把改革执行机制、科学配置执行资源,作为破解执行难题的治本之策。

  2017年,鄂托克旗法院全面启动执行机制改革,调整充实9名员额法官,建立以员额法官为主导、分工协作的团队化、集约化工作模式。

  鄂托克旗法院坚持任务上墙,挂图作战,推行倒排执行期限和结案任务工作机制,每月至少召开1次执行工作推进会,定期召开专题研讨会和经验交流会,院长参会指导,动态研究分析,迅速补齐业务短板,执行团队办案积极性得到有效激发。

  2017年,执行团队年均结案达298件,执行质效明显提升。

  两个结合 推进攻坚常态

  坚持集中执行与日常执行相结合。每月开展1次为期10天的集中执行行动,先后组织开展了“草原风暴”“百日攻坚”“春雷行动”系列专项活动,由院领导带队,组建攻坚团,火力全开,清理了大量执行案件。

  坚持常规执行与专项执行相结合。不定期开展涉民生、涉特殊主体、疑难复杂执行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努力实现“能执尽执”。

  2017年,鄂托克旗法院司法拘留621人,罚款94人11.4万元,发布限高令463人,纳入被执行人名单1429人次,拘留、罚款数均居鄂尔多斯市第一。通过采取强制措施,237人自动履行,一大批“骨头案”得以执结。

  三项措施 凝聚执行合力

  着力解决“人难找”问题。将依职权查找、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与社会公众举报相结合,在被执行人户口所在地、住所地、工作地、公共场所、大屏幕和公告栏,张贴《执行通知书》和执行工作宣传单,充分发动群众力量,取得了显著效果。

  努力破解“财难寻”问题。挖掘查控系统潜力,积极与工商、车管、房管等部门对接,查控各类动产与不动产,进一步压缩恶意逃债者的生存空间。积极推进网络司法拍卖,2017年,共评估房产227套、车辆34辆、钢筋30吨,拍卖房产139套、车辆12辆。

  不断完善联动执行机制。强化执行协作,协调旗委政府,召开执行专项工作协调联席会,推动形成执行联动大格局,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各类集中执行行动中,共从公安机关抽调干警55人次,移送布控被执行人219人次,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条对策 优化关键指标

  小标的案全力执结。将3万元以下的小标的案件交由速执团队执行,综合运用拘留、罚款、以物抵债相结合的措施,全力快速执结。2017年,2个速执团队平均执结案件300余件,结案率97.7%。

  大标的案有序推进。严格按照相关时间节点推行执行程序,快速启动网络司法拍卖,及时发放款项,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兑现。

  无财产案件规范终本。加强程序把关,终本案件需由审执事务部核查,局长和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从源头上杜绝不规范终本情形的发生。

  涉执信访案件全力化解。对涉民生案件中无法执行到位且申请执行人家庭经济困难的,及时给与救助。2017年以来,共为10名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60余万元。

  五位一体 全面宣战执行难

  明确目标,强化工作保障。把执行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对执行用车、物质装备予以最大倾斜,切实做到保障有力。

  严肃纪律,狠抓规范执行。对执行干警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行为,开展纪律监督,抓好执行队伍作风建设,执行干警面貌焕然一新。

  互联网+,打造信息平台。建成标准化执行指挥中心,借助新媒体平台,建立执行行动微信群,及时传达执行行动指令,通报执行工作进度,开展经验交流,实时处置执行现场的突发情况,实现线上线下一盘棋。

  加大宣传,营造舆论声势。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参与执行工作,在电视台、电台、报社及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上,刊发执行工作通告、公告;在主要街道、广场开展执行宣传,为执行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强化考核,提升执行质效。成立督查团队,每周通报,每月排名,与执行团队长签订责任书和“军令状”,运用诫勉约谈、绩效考核、案卷评查等办法,形成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的共识。

  鄂托克旗法院从办好每一起执行案件着手,执行工作得到了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没有接到一起当事人举报,没有发生一起执行干警违纪违法事件,有力地维护了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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