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审判质效 促进感情修复
三门峡湖滨区法院签发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2018-05-03 10:29:4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传新 陈华 崔云飞
  “我们知道你们是为我们好,我们回去再冷静下来思考,将来无论结果如何都得感谢你们付出的努力!”日前,一对“80后”夫妻在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领取了离婚冷静期通知书。按照法院给二人的三个月冷静期通知,双方同意先不离婚。

  利用离婚冷静期,对夫妻之间的婚姻危机,通过调解和好的方式结案,改变了过去通行的对初次离婚诉讼案件,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在无法定离婚情形时,径行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简单做法。通过调解和好方式结案,既提升了离婚纠纷案件审判质效,也有效促进当事人感情修复,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实现离婚案件“和”的效果。

  湖滨区法院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中,积极尝试推行离婚冷静期的做法,具体分为案件审理中和结案后两个阶段,审理中一般为7至15天,结案后一般为三个月,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一次。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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