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
——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综述
2018-04-26 09:23:0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万紫千
  年龄学历“一升一降”选任程序“两个随机”

  ——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综述

  转眼间,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已开展了三年。试点过程中,特别是试点延期一年的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组织试点法院对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攻关,并及时总结经验,适当调整政策,为立法工作积累了有益经验。

  如今,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选任:扩范围重随机

  三年来,试点法院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按照“一升一降”和“两个随机”的要求,积极协调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不断扩大人民陪审员选任范围,选任理念由原来的“方便”“好用”向“广泛”“随机”转变,选任方式由原来的主要由组织推荐产生向随机抽选和组织推荐并重转变。

  截至2018年4月,50个试点地区人民陪审员总数达到13740人,比改革前新增9220人。其中,基层群众7953人,占57.88%;高中学历4894人,占35.62%,高中以下学历653人,占4.75%。

  针对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形势、新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以下建议:人民陪审员主要还是随机抽选产生,一定比例的人民陪审员可以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方式产生,但不宜超过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五分之一;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交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形成司法机关选任、人大任命、法院使用的工作格局;恢复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做法,中级法院直接从辖区基层法院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具体参审案件的人民陪审员;暂不规定专业陪审员,允许各地法院根据工作需要,对人民陪审员按专业进行分类,参与审理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案件。

  参审:设上限提质量

  三年来,试点法院合理确定参审范围,设置参审案件数上限,尝试适用大合议庭审理模式,探索事实审与法律审相分离,细化参审工作流程,逐渐从原来的注重陪审案件“数量”“陪审率”向关注陪审案件“质量”转变,“驻庭陪审”“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试点以来,人民陪审员共参审刑事案件30659件,民事案件178749件,行政案件11846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77.4%。由人民陪审员参与组成五人以上大合议庭审结涉及群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3658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进一步合理界定并适当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建议,将案情复杂的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列入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

  如何区分事实审和法律审一直是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中的难点,经过三年的探索,最高人民法院建议在三人合议庭中,以不区分事实审与法律审为宜,人民陪审员与法官有同等权利;对一些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由三名法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人民陪审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

  保障:明规范细管理

  为进一步健全管理保障机制,提升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水平,试点法院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主动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经费保障规定,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履职的积极性;探索完善人民陪审员退出和惩戒机制,明确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促进人民陪审员履职规范化;创新管理模式,积极探索法院管理与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相结合,一些试点法院成立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我服务;大力开展陪审工作信息化建设,开发并运用包含人民陪审员信息库、随机抽选、履职信息、业绩评价等内容的陪审管理系统,提升陪审工作管理水平。

  结合三年试点的经验,最高人民法院建议,将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补助定性为劳务收入,不论有无固定工作均给予一定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和财政部另行确定。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建议进一步明确人民陪审员的人身安全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人民陪审员及其近亲属实施打击报复;对报复陷害、侮辱诽谤、暴力侵害人民陪审员及其近亲属的,依法追究责任。具体保护措施,由最高人民法院会同相关部门在配套文件中细化。

  宣传:全方位立体化

  试点法院按照服务改革、贴近群众、推动工作的思路,依托电视、报纸、网络、手机、新闻发布会等载体,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采取进社区、进企业、访群众等多种方式,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改革的意义,介绍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发布典型案例,不断扩大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群众基础。

  最高人民法院组织拍摄人民陪审员公益广告在中央电视台播出,获得第十四届全国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交流活动一等奖。河南法院结合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资格审查、入户审核等工作,深入村镇街道向基层组织和群众发放宣传材料,推出《看一看哪些人能当陪审员》等一系列H5作品。黑龙江、重庆法院拍摄人民陪审员主题微电影《我们的陪审员》《柚乡陪审员》,社会反响良好。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协调中央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实际成效和典型案例进行广泛宣传,同时要求地方各级法院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理解和支持。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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