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让困境儿童走出困境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经理 李丰
2018-03-20 14:21:3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我国有一部分特殊儿童,他们不是孤儿,却和孤儿一样处在无援的境地,这些孩子或是没有合适的家庭环境,或是生理存在缺陷,或遭遇其他严重问题,承受着很多成年人都难以承受之痛。就儿童权益保护来说,建立一种长效的保护机制,让这些困境儿童生有所养、病有所医、学有所教、救助有门,是帮助他们打破困境的强大力量。

  据我了解,上海法院从2012年起就已经开始着手对涉诉未成年人情况进行调研,在救助困境儿童工作方面也做过许多探索。

  但我们也必须认识到,法院只是从审判实践中发现儿童保护所存在的问题,但儿童保护最根本的解决方法还是应该从制度设计上去完善儿童福利制度。通过走访多家上海法院的少年庭,我发现有关困境儿童的案件其实很少进入法院诉讼,这是由于一方面关心困境儿童的爱心组织或人士不符合诉讼主体资格,另一方面少年法庭不拥有公共资源,难以承担对未成年人的具体照管责任。保护困境儿童缺乏可操作性的法律,在发现困境儿童时缺乏能够及时介入和干预的责任主体,让这些困境儿童难以受到民政部门的救助和收留。

  因此在保护困境儿童的跑道上,要尽快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进而尽快制定专门的儿童福利法规,健全儿童福利法律体系。
责任编辑:刘瑞红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