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凝心聚力 攻坚执行难
2018-03-20 10:25:2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聂敏宁 姜郑勇
2016年以来,四川法院坚决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积极担负破解执行难的主体责任;协调配合、内外聚力,积极健全常态化的党委领导下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多措并举、内外联动,积极打好执行强制性、规范化、信息化“组合拳”,奋力推进“两年基本解决四川执行难”并取得了关键性进展和突破性成效,20多次得到省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最高人民法院8次以工作简报形式向全国推广经验。
2017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5.58万件、办结32.99万件,同比分别上升35.6%、37.97%,结案率达92.73%,同比上升1.59%,实现了有财产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结、无财产案件集中规范管理。
构建综合治理大格局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积极向省委汇报,推动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于2016年6月2日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意见》,从8个方面逐项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
2016年8月、2017年7月,省依法治省办两次组织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内司委、省综治办等10多个省级部门负责人带队深入21个市州开展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各市州依法治理年度考核依据。
2017年,省人大常委会确定《四川省破解执行难问题研究》重点课题,分管副主任带队调研,并向省委专题报告。全省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支持配合,解决执行难工作呈现上下联动、内外协同的良好态势。
形成四大执行工作品牌
四川法院四大执行工作品牌分别是司法大拜年、失信大曝光、执行大会战、拒执大打击专项执行行动。全省法院以四大专项行动为抓手,通过集中时间办理涉民生、涉特殊主体、疑难复杂执行案件,努力实现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能执尽执”。
已经连续开展了7年的“司法大拜年”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集中执行、兑现一批涉及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案件,救助一批生活特别困难的当事人,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2017年8月,针对长期未结的涉企业、涉金融债权、涉弱势群体、涉特殊主体等重点类型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全省法院开展了为期三天的“执行大会战”集中行动,全省法院共执结案件4230件,执行到位金额10.8亿元,拘传、拘留2108名失信被执行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6人。通过媒体报道,在全国引起巨大反响。
建立案件分类办理机制
四川高院出台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办理工作的意见,细化完善民事无财产案件财产查控、分类处理、信息公开、终本意见征询、终本听证、终本动态管理、终本恢复执行、执行救助等8项工作机制,为规范无财产案件退出执行程序、依法恢复执行等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根据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四川高院形成了“三步判断法”机制,第一步即执行立案同时完成初步财产调查,主要核实诉前诉中财产保全情况;第二步即立案后2个月内基本完成财产调查工作,全面确认案件财产状况;第三步即结案前对财产调查情况回头看,主要是对前期调查情况再次梳理,通过听取当事人意见、核实财产线索等形式对案件是否有可供执行财产进行最终确认。
2017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5.58万件、办结32.99万件,同比分别上升35.6%、37.97%,结案率达92.73%,同比上升1.59%,实现了有财产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结、无财产案件集中规范管理。
构建综合治理大格局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积极向省委汇报,推动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于2016年6月2日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意见》,从8个方面逐项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
2016年8月、2017年7月,省依法治省办两次组织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内司委、省综治办等10多个省级部门负责人带队深入21个市州开展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各市州依法治理年度考核依据。
2017年,省人大常委会确定《四川省破解执行难问题研究》重点课题,分管副主任带队调研,并向省委专题报告。全省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支持配合,解决执行难工作呈现上下联动、内外协同的良好态势。
形成四大执行工作品牌
四川法院四大执行工作品牌分别是司法大拜年、失信大曝光、执行大会战、拒执大打击专项执行行动。全省法院以四大专项行动为抓手,通过集中时间办理涉民生、涉特殊主体、疑难复杂执行案件,努力实现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能执尽执”。
已经连续开展了7年的“司法大拜年”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集中执行、兑现一批涉及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案件,救助一批生活特别困难的当事人,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2017年8月,针对长期未结的涉企业、涉金融债权、涉弱势群体、涉特殊主体等重点类型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全省法院开展了为期三天的“执行大会战”集中行动,全省法院共执结案件4230件,执行到位金额10.8亿元,拘传、拘留2108名失信被执行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6人。通过媒体报道,在全国引起巨大反响。
建立案件分类办理机制
四川高院出台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办理工作的意见,细化完善民事无财产案件财产查控、分类处理、信息公开、终本意见征询、终本听证、终本动态管理、终本恢复执行、执行救助等8项工作机制,为规范无财产案件退出执行程序、依法恢复执行等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根据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四川高院形成了“三步判断法”机制,第一步即执行立案同时完成初步财产调查,主要核实诉前诉中财产保全情况;第二步即立案后2个月内基本完成财产调查工作,全面确认案件财产状况;第三步即结案前对财产调查情况回头看,主要是对前期调查情况再次梳理,通过听取当事人意见、核实财产线索等形式对案件是否有可供执行财产进行最终确认。
责任编辑:刘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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