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超代表:建议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2018-03-14 14:12:3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罗书臻
  “我是老代表了,经常接受你们的采访。”见到记者,全国人大代表、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黄超谦虚地说,“你应该多采访些新代表,多听听他们的声音。”

  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特约监督员,黄超一直非常关注法院工作。每年全国两会上,她都会提出一些和人民法院工作有关的建议,比如建议立法规范网络拍卖活动、建议规范诉讼保全担保工作、建议推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制度等。今年,黄超对法院工作的关注度依然不减,她提出了一份《关于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议》。

  “近年来,全国法院受理的诉讼案件呈现爆炸式增长,以广西法院为例,每年受理的案件数量已从2013年的31万多件增长到2017年的近60万件,平均每年以近17%的速度增长。”黄超认为,当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存在着发展不平衡、专业调解人才缺乏、经费保障不够到位等问题,必须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黄超建议:制定一部综合性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法律;各级党委加强对社会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领导,有效调动各方力量;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等社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专业协会和机构的作用;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保障力度和人才队伍建设力度。

  “只有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灵活便捷、费用低廉、经济便利、多元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才能真正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真正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黄超表示。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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