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树朋:要多利用一些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
2018-03-19 18:36:4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交通工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树朋:近年来,人民法院在参与社会治理创新,防范社会风险等反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如针对校园安全、民间借贷、寄递物流管理等社会热点问题,提出了许多有效的司法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和有关部门加强管理提供了参考。人民法院是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力量,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每年人民法院都审理大量的刑事、民商事等案件,这些案件从某种意义上是社会经济生活发展的缩影,通过审理分析案件可以发现很多共性的问题。希望新时代的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发挥好司法的引领、规范、禁止作用。要多利用一些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律水平,养成遵法守法的良好素养,运用司法手段帮助企业化解难题,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努力为和谐社会建设贡献更多的司法智慧。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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