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红宇:司改给律师行业注入更多信心活力
2018-03-11 09:03:23 | 来源:法制网 | 作者:蒲晓磊
  “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之一,就是有效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律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律师权利是当事人权利的延伸,如果律师权利行使受阻,当事人的权利就会受到影响。”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红宇说。

  3月10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办的第二场“委员通道”上,就《法制日报》记者提出的司法体制改革对律师执业环境有何影响的提问,刘红宇作出了详细答复。

  刘红宇介绍,在自己从事法律工作三十多年时间里,她和律师同仁们多多少少都经历过“立案难、阅卷难、执行难”,也听到过胜诉的当事人“胜诉不能执行,判决书就像废纸”的抱怨,“至今想起来,这些场景都让我难以平静。这也是我这些年一直呼吁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的动力。”

  让刘红宇感到欣慰的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司法体制改革力度大、步伐快,律师执业状况得到了明显地改善。

  对此,刘红宇还专门举了几个改变“立案难、阅卷难、执行难”的例子:立案环节,审查制已变为登记制,还可以跨辖区立案、网上立案;在阅卷上,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平台的公开,让律师的阅卷和进度查询变得便捷;针对执行难,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公安部、银监会等十多个部门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人找物,解决困扰律师多年的执行财产信息无从获取的难题。同时,最高院联合60多个单位构建的信用惩戒系统,让“失信被执行人”不能乘飞机、不能坐高铁、不能高消费,提高了执行效率,使生效判决能够落地。

  “改革开放恢复了律师制度,司法体制改革给中国律师行业又注入了更多的信心和活力。近十年,我国律师人数保持年均9.5%的增速,到2017年初,中国律师已经突破了30万人,律师成为经济建设和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刘红宇说。

  刘红宇认为,司法体制改革还在路上,新机制也带来新问题。比如,让“审理者裁判”的新型审判机制,赋予了审判人员更高的信任和责任,如何提高审判人员的判案能力,如何打造高素质、高稳定的审判队伍,如何适应新机制科学有效地完善审判监督,如何继续全面解决律师执业参与的广度和深度,这些都是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
责任编辑:杨青
网友评论:
0条评论